2019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赣州市开发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研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含驾驶员)若干名。

  
三、招聘条件

  
(一)审查:应聘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年龄及身体要求:年龄为18至35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62厘米,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其他身体条件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

  
(三)岗位要求:所有受聘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从事过相关消防工作、退伍军人和持B2以上驾驶证优先。

  
(四)工作职责:主要从事日常灭火、救援、执勤、保卫等工作。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 5月 7 日 至 5 月 14 日(共 7 天)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的请自行从附件下载“情况登记表”和“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完整相关信息,粘贴上本人一寸电子相片,统一发至906012647@qq.com邮箱。现场报名请自行至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赣州开发区金潭大道与纬一路交叉路口,劲嘉山与城旁)填写表格报名。

  
六、考核

  
1、体能测试

  
1500米跑(8分钟内完成算合格)、100米、仰卧起坐、俯卧撑 。成绩取4个项目平均分,总分100分。

  
2、笔试

  
考题范围为:消防基本知识、应急维稳知识等,笔试满分100分。

  
地点:区公安消防大队四楼中队学习室。

  
3、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先进行自我介绍2分钟,再由考官提问3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入队动机、语言表达、举止仪表、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

  
4、考核时间:考核前两天通知。

  
七、政审

  
按应聘者体能测试、笔试成绩的、面试成绩的平均成绩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名单。

  
按招兵条件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测试录用。

  
八、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考核后公示一周。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测试录取。

  
九、培训

  
采取边试用边培训的方式,由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聘用人员培训,主要内容为基本体能、岗位业务知识、伍规章制度等。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作为临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工作时间及待遇

  
1、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具体根据队员执勤时间以及岗位贡献等相应确定。试用期给予1800元生活费,试用期结束签订劳动合同后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根据绩效考评和出警勤务结算工资。随着工龄增加及工作表现,将按《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逐年提高待遇。

  
2、签订劳动合同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3、免费按部队标准提供食宿(住宿仅提供集体宿舍)。

  
4、其余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赣州市相关规定实施。

  
5、管理:原则上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行军事化管理。所有队员无特殊情况实行轮岗执勤,工作日工作时间全勤值班,其他时间按执勤人员比例进行夜间和周末轮休。特殊战备时期全员值班。

  
政策咨询电话:黄飞:13979777971。

  
附件:

  
1、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考人员情况登记表

  
2、赣州经开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9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调高中教师30人公告

  

  

2019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高中教师公告

  
为了充实我区公办高中教师队伍,加快发展我区高中教育事业,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决定公开选调一批公办学校在编在岗高中教师。现就有关选调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

  
本次共选调在编在岗高中教师30名。其中:语文6名、数学7名、英语4名、物理4名、化学2名、生物2名、历史2名、地理2名、1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1.公办学校在编在岗高中教师;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相应学科高中;

  
3.必须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任教满五年以上,教学业绩优秀;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属省市学科带头人、省市骨干教师、全国奥赛金牌教练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此次选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处分影响期内的、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试成绩及入闱人员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gzkfq.gov.cn)通知公告(招聘考录)中发布。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络和委托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选调1人的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不低于5:1,选调2人的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

  
1. 报名时间:5月5日-- 5月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 报名地点:赣州市第五中学(原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中学)A栋三楼。

  
联系电话: 0797-8320920、0797-8375125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3)本人任教年限和教学成绩证明,包括个人简历,职称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填写《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1),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方可报名。

  
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考试

  
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高中选调学科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命题将参照高考试卷的结构和难易度(英语教师岗位不考听力)。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调1人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5;选调2人以上(含2人)的岗位,按入闱面试比例为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试讲。试讲内容为高中岗位学科相关课程。试讲前1小时,试讲者现场抽取上课内容后,当场备课、当场试讲。上课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者,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进入体检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如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则按该岗位学科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入闱最后一名总成绩有并列者,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及违规行为,一经查属实,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研究同意后,由区党群工作部签发干部商调函和录用通知,办理调动手续正式聘用,纳入编制管理。

  
如在公示期满后15天内无法调入档案或开具行政介绍信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

  
经考试选调的教师调入我区后先安排在文清外国语学校、厚德学校高中部任教(民办学校),待我区公办高中建成招生后,原则上安排到我区公办高中学校任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7--8375125。

  
附件: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公开选调高中教师报名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

  

2019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招聘见习生公告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2019年招聘见习生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赣州市招聘见习生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岗1名、业务岗1名,所有岗位均为见习岗,期限一年,期间不签定劳动合同,签见习协议。

  
二、岗位要求

  
1、综合岗: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有一定的写作功底,中文类相关专业优先。

  
业务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金融相关专业,有金融、保险或类金融机构的从业经历者优先,以上岗位如条件优异者可适当放宽。

  
2、报名条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2019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需取得毕业证、)。

  
3、沟通协调能力强、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品德端正、有责任心、无违法违纪行为、协助所在科室做好日常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从未在其他单位从事过见习生工作。

  
三、福利待遇

  
按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办法》(赣经开办字〔2017〕215号)规定的待遇发放,并为见习人员购买综合保险(人身意外保险)。

  
四、应聘方式

  
有意者请按要求下载并填写《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将相关报名材料:登记表、个人简历等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gzjjkfqjrj@163.com,合则约见。

  
现场报名者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证明等证件材料至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三楼3211)报名应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综合科

  
联系电话:0797-8682639,18296693369

  
联系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69号

  
附件: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19年5月8日

2019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9人公告

  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区党群工作部抄告,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员岗位(一)6名、员岗位(二)3名(侦查岗,适合男性),上述岗位属特殊岗位自聘,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检察工作;

  
2.要求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民商法专业或有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曾在本院工作,但己辞职、辞退人员;

  
6.现役军人,以及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适宜聘用为工作人员情形的。

  
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的第一天。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3日-2019年9月9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考生携带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三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页、报名表、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到赣州经开区检察院(地址:赣州经开区金岭西路69号)302室报名及接受资格审查。

  
四、考试安排

  
1.笔试内容

  
考察考生的法律文书制作(占60%)、书面表达(占20%)及计算机中文(听打)录入能力(占20%)。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数未达到2:1的,所有笔试成绩高于60分的考生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因主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从该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如出现政审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从该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薪酬待遇

  
1.经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

  
2.薪酬待遇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予以确定。

  
3.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按核定工资的80%发放。

  
八、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咨询电话:0797—8681682、8681680(传真)。

  
附件:《赣州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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