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市青原区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青原区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青原区人民医院成立于2013年元月,是由青原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公立非营利性区级综合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急诊科医师2名、药剂人员1-2名、会计1-2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急诊医师要求:男性,持有西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内;待遇:同工同酬。

  

2、药剂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取得药剂士及以上资格,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内;待遇:全日制本科药剂士以上资格者,待遇为同工同酬,其他人员待遇面谈。

  

3、会计岗要求: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财会专业,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内;取得初级会计证及以上职称资格。待遇:同工同酬。

  

四、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于2021年6月25日前带好相关毕业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原区人民医院办公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分数占60%,面试分数占40%合成总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按1:3以笔试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请报考人员带好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6月26日上午8:30-10:00

  

面试时间:6月26日上午10:30-12:30

  

考试地点:青原区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十一楼会议室。

  

六、体检:

  

考录人员按公务员体检标准参加体检。

  

七、录用:

  

以上所有招聘人员试用期均为三个月,急诊科医师、财务人员、全日制本科学历的药剂人员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其他药剂人员工资面议,所有人员考核及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详情请来院或来电咨询,办公室电话:0796-8938106。

  联系人:肖女士,13479090295

  

青原区人民医院

  

2021年6月16日

  

  

江西吉安市青原区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江西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招聘12人公告

  

  青原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1.员岗(一)8名,不限性别;

  2.员岗(二)4名,仅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领导;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

  6.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计算机速录能力;

  7.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即1988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8.本人或配偶、父母为吉安市户籍;

  9.入闱2022年度吉安市法院系统聘用制员面试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列为失信人员名单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按规定不能报考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7日(上班时间)。咨询电话:0796-8187761、13879647057。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3.报名材料:①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或照片各1份;②相关证件证明及技能证书扫描件或照片;③如实填写《青原区法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材料交至青原区法院三楼部或发送至邮箱:122157527@qq.com)。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本院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

  (二)考试流程:笔试、实操、面试

  1.笔试内容:基础法律知识;

  2.实操内容:进行听打和看打速录技能测试;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4.成绩计算方式:按照笔试30%、实操30%、面试40%比例折算后,三项相加即为个人总成绩;

  5.考试时间:2023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有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院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考察采取查阅人事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聘用及管理

  (一)所聘用人员性质。聘用后属编制外用工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聘用后待遇。工资待遇参照本院现任合同制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计发执行(基本工资2300元+绩效奖+午餐补贴+出差补助,享受工会会员待遇,同时本院按规定缴纳养老、工伤、医疗保险等,并发放工作)。

  (三)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聘用人员入职后,在我院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按照《青原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和《青原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进行管理。

  本公告由青原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青原区法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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