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吉安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吉安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吉安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招聘9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4.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0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吉安市吉州区春苗路2号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医技楼六楼人事科。
(三)资格审查:
1.填写并提交《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本人毕业证、、规培证(规培还未出站者提供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并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培证书)和执业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尚未取得学历、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若报考者无法按期取得岗位要求相关证件,一律取消录用。
(四)面试程序
1.面试: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采取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
面试时间:2023年6月25日
面试地点:吉安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大楼12楼
2.确定入闱体检人选: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当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围体检。
3.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在参加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研究确定。
4.考察:入围考察人员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无合适人选职位可空缺。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社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并办理聘用、上编、工资等手续。
如聘用人员不能按时到岗或逾期未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相应的资格证书、个人档案等材料,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以及医院纪委对招考工作实行全程严格监督,确保考试工作客观公正。
咨询电话:
1.吉安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0796-8229317(监督举报)
2.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6-8286112
3.吉安市卫健委人事科:0796-8226389
4.吉安市妇幼保健院0796-8223153(考务咨询)
附件1 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普通高层次人才岗位表.docx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
2023年江西吉安市安福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3年安福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执勤备战力量,服务安福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现实工作需要,经安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社会公开,依照择优录用、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置相应招聘条件招录优秀人才,具体招聘工作由安福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性别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4日至2005年5月4日出生)。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及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年龄适当放宽,并优先录取:
1.持有机动车B2以上驾驶资格证,且驾龄2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的;
2.具有机动车辆维修或消防器材装备维修技能(相关证书);
3.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审查、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22日。
2.报名地点:安福县消防救援大队(安福县公园路3号)。
3.报名咨询电话:0796-7664180
4.报名材料:报考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提供虚假材料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招聘考试的内容、标准和成绩记取
1.招聘考试内容
政府专职员招聘考试内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考试方式实施,分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其中: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和立定跳远4项(满分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立定跳远各占20%);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只允许测试一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征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2. 招聘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招聘考试标准
依据安福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及岗位适应性测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4.招聘成绩记取。体能测试中任一项目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测试标准、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招聘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得分*70%+面试得分*30%。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费用自理。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核查,深入拟聘人员居住地村(居)委会、派出所了解和查阅其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情况及相关资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对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上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录用。
(六)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60日)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三年,三年后表现良好可续签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试用期实行每周休息1天,试用期结束正式聘用者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执勤制,每月休息8天;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岗前培训期内3864元/月·人,正式聘用后5000元/月·人(含绩效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大队缴纳单位部分)。
2.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安福县各站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免费提供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按被装发放标准统一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服装。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安福县专职队员日常量化管理规定》予以处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5.每年提供一次免费体检,享受工会节日慰问,公休假按照劳动法规定实行。
六、附件
2023年江西吉安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75人公告
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共975名,具体详见《吉安市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详见《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请考生务必下载并仔细阅读。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至4月17日17: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jian.gov.cn/)。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
2.报名费用。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12日上午9:00至4月18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报考备注有采取面试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岗位考生,不需通过系统报名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于4月11日9:00至4月17日17:00期间发送《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5)至岗位备注中的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标题以GCC+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进行命名。报名成功后无需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程序,通过资格审查后,按要求领取面试准考证并参加统一面试。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在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至5月19日下午17:00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入闱面试人员的面试准考证的一部分,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四、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20日。考点设在吉安市市区。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综合应用能力(E类)》两科,每科满分150分,考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其中综合应用能力分为6个类别: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
3.笔试注意事项。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题本为合订本。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4.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结束后,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
5.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按照1:3,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面试人员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6.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入闱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先后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an.gov.cn/),防止错过考试有关信息。
五、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吉安市人社局、吉安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卫健委具体负责。
2.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入闱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3.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时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一个岗位缺额最多可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六、面试
1.面试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七、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300)+面试成绩×(40÷100)。
八、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由市、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4.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卫健委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除医院、卫生院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外,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各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委及市直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应在生产结束5个月之内继续完成体检及考察等后续程序,不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此次吉安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规定时间内不得调动。
十、若招聘岗位流失率达到20%以上,流失岗位将作为短缺岗位,按照公告要求的岗位条件视情决定是否进行补充招聘。
十一、特别说明和监督、咨询电话
1.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2本次考试面向考生发布的所有公告,均以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an.gov.cn/)发布的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3.考生报考时,属笔试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6-8286792。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拨打职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或所属县(市、区)咨询电话咨询。
市直:0796-8286112吉州区:0796-8229380
青原区:0796-8203661井冈山市:0796-7139332
吉安县:0796-8432890新干县:15727612773
永丰县:0796-2511709峡江县:0796-7108195
吉水县:0796-7108096泰和县:0796-8638831
万安县:0796-5839805遂川县:0796-6321758
安福县:0796-7626951永新县:0796-7734471
市人社局事业科0796-8286112;
市卫健委人事科0796-8226389;
监督电话:0796-8225216。
附件:1.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5.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1 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 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docx
附件4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5 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3年江西吉安市峡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编外教师10人公告
峡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职业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峡府办抄字[2021]201号文件精神,峡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聘编外教师10人,(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招聘流程公示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
4.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貌端庄,身心健康,无口吃;
6.安心教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7.年龄条件: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未取得相应的需在入职两年后取得相应。
二、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一)招聘岗位、人数、具体要求见《附表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现役军人;
(5)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方式、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所需材料
①2023年峡江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
④无犯罪证明
⑤一寸照片
⑥
⑦职业资格证
⑧获奖证书
其中①②③④⑤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⑥⑦⑧为应聘人员可提供的材料。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上述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稿以(姓名+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命名发至邮箱xjzx190@sina.com,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19日。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符合条件参加面试的人员会电话通知面试。
(3)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四.面试
(一)时间:2023年 8月22日上午8:00开始(考生7:30前到达考点)。
(二)地点:峡江县职业中专(峡江县水边镇玉峡大道28号)
(三)面试时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四)面试比例:按招聘岗位1:2进行试讲,如果出现达不到试讲比例开考的学科,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继续开考,但考生试讲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成绩。如果招聘岗位出现并列的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技术等级证书、学历、年龄等方面综合考虑确定。
(五)面试方式:
①文化课教师: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试讲内容为高一相关学科。试讲前30分钟向试讲者明确试讲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讲,当场公布试讲成绩。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
②专业课教师:试讲及实操,内容为各专业相关学科。试讲前30分钟向试讲者明确试讲及实操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讲及实操,当场公布试讲及实操成绩。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实操30分钟。试讲、实操各占成绩的50%。
五、体检、聘用方式、管理与考核及待遇
(一)体检、考察
根据试讲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按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出具毕业学校关于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证明,历届毕业生出具原工作单位或居委会关于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证明)。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二)聘用方式
体检合格者,根据招聘岗位计划1:1聘用。
(三)管理与考核
招聘教师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没有特殊情况的,原则上必须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学年由学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3000元/月,享受工会有关福利和津贴,担任班主任教师享有班主任津贴等。享受五险,下一学年留任的享受寒暑假基本工资。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咨询电话:
峡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18770653856(办公电话) 15770686102(办公电话)
附件1:峡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政府购买服务教师招聘岗位表.pdf
峡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