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吉安市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峡江县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新媒体工作人员(聘用制,无编制)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人员应聘条件
(一)聘用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保守工作秘密;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8-40周岁(有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可适当放宽);
3.有较强的文字编写和策划能力,能独立完成通讯报道、新闻稿件的撰写;
4.能熟练掌握视频、音频编辑软件,能独立完成抖音号等新媒体的编辑、主题性宣传片拍摄剪辑;
5.能熟练使用摄影摄像器材拍摄视频、图片,熟练掌握PS等后期编辑软件,制作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内容,熟悉新媒体运营。
6.有新媒体行业一年以上工作经验,新闻、美术、设计、编导等相关专业毕业者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聘用人员待遇
面议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邮箱报名及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址:峡江县高铁新区城投大厦5楼511室)。采取邮箱报考人员需要下载并认真填写《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报名登记表》(附件),连同报名附件打包压缩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xjxlrlgs@163.com,邮件主题检察院招聘+姓名+电话。
(二)报名所需要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2.近期同底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三)报名时间
2023年6月5日—6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9)。
(四)考试及聘用情况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含实践操作能力)、面试,笔、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合格人员,通知上岗后进入聘用试用期,时间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峡江县旭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四、其他事项
(一)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由本人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
(二)本次招聘由峡江县旭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相关事项由峡江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0796-7108150(旭隆人力)0796-3680773(峡江县人民检察院部)
2023年江西吉安市青原区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吉安市青原区2023年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青原区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工作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岗位为灭火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退伍军人和消防员可适当放宽。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退伍军人、退出消防员、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羽毛球、兵乓球、唱歌、演讲、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政府专职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04月17日-2023年05月07日
报名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吉安市青原区河东街道青原区人民医院旁)
报名材料:报考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青原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分为体能及理论测试、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是考生考核选拔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1、体能及理论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个必考项目(1000米跑),3个选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1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两项任选1项,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两项任选1项。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
(其中1000米跑占40%,三个选考项目各占20%)
理论考试内容为消防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理论知识等,满分100。(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3,理论考试题库详见附件4。)
成绩按照体能测试占60%,理论测试占40%的比例综合计分。根据体能及理论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
(3)内容: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理论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青原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青原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9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抢险救援、社会救助;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月休六天、工作满一年月休8天,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与福利待遇:由区财政保障,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初入职人员平均工资6000元/月左右(含五险一金),随工作年限逐年递增,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被装和部分生活用品,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2、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罗站长:18779943119 龚指导员:15170809921
七、附件
附件3: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附件4:消防员招录题库.docx
2023年江西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招聘公告
2023年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求,经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决定其下属单位吉安市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吉安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吉安市吉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详见附件1《2023年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05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计算方式依此类推。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31日(含)。特别优秀者经研究决定后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下,笔试、面试等工作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6月27日(8:30至17:0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所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提供实习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同时填写《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现场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网络报名应在报名时间期限内(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将《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电子档(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原件扫描件一份,所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一份,应届生提供实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份,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发至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发送报名材料需注明:报考单位+岗位+姓名。
3.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名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笔试
1.本次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或调剂报考人员,报名未成功者不另外通知。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并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笔试相关公告。考点设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
3.笔试内容。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试题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技能知识,具体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入闱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不足面试入闱比例时,全部进入面试。
3.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查看入闱面试名单。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2.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等。
3.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现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拟面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部分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方式。请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后续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五)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一般岗位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最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以学历和工作经验优秀者优先)。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工作岗位的,取消考察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补录。
4.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各招聘单位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补录。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
3.因拟聘人员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聘用的,或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岗位,各招聘单位有权予以解聘,解聘后该岗位不再补录。
五、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解释权归吉安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办公室(人事科)所有。
2.考生报考时如有咨询事项,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附件:
1.《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6日
2023年江西吉安市吉水县选调县外优秀教师40人公告
吉水县2023年选调县外优秀教师(含绿色通道)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优秀教师引进力度,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稳定性,助推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3年选调县外优秀教师(含绿色通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3.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
计划选调县外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共40名(不限学科)。
三、报名范围
县外教师报考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或配偶为吉水籍;
2.其配偶在吉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3.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4.获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荣誉;
5.获设区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6.艺体学科获国家级、省级组织的专业比赛个人或指导学生三等奖及以上,获设区市、县组织的专业比赛个人或指导学生二等奖及
中小学教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考并优先选岗:
1.省特级教师;
2.享受设区市市政府及以上特殊津贴人员;
3.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4.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
5.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师德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2.通过公开招聘或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进人方式参加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3.工作时间必须满2周年(截止至2023年9月1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三支一扶教师服务期满安置后还须在接收单位服务满2年,期间不能选调;
4.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免考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5.小学、幼儿园教师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
7.无违纪违法行为,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立场坚定,历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人社或教育部门不同意调出的;
3.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的县外优秀教师于7月18日-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在吉水县中心幼儿园(吉水县仁山路与万里大道交叉口西60米)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吉水县2023年选调县外教师(含绿色通道)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
②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④编办出具的现工作单位性质及在编证明;
⑤政府办或组织人社部门的聘用(含安置)文件(含抄告单)复印件,复印件需调出方发文机关或人社局盖章,注明复印属实;
⑥本人非吉水籍,但配偶属吉水籍或在吉水工作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属吉水籍的证明材料或工作单位证明;
⑦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纪证明;
⑧工作业绩及其他有关材料。
3.资格审查
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根据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规、师德师风等内容。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入闱体检:免考人员免考入闱体检。余下的选调计划用于参加考试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低于70分的人员不能入闱体检。考试成绩和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吉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四)考察
主要对拟选调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选岗
1.考察合格后,按原学校所属区域类型进行选岗。原单位属县城学校的安置到本县县城学校岗位;乡镇学校的安置到我县乡镇学校岗位(原则上不安置至文峰镇、金滩镇、醪桥镇)。
2.选岗原则:免考人员优先选岗。其余人员根据同一区域类型、同一学段,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若考试成绩相同,教龄长者优先;若教龄相同,年长者优先)。
(六)工作调动
县人社局、县教体局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调动手续。调入本县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我县工作不少于5年。其岗位聘任按有关聘任政策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解释。
2.后续相关信息请关注吉水政府网。
3.监督电话:0796-3560694(县纪委监委)
4.咨询电话:0796-8680574(县教体局)
0796-7108096(县人社局)
附件:吉水县2023年选调县外优秀教师(含绿色通道)公告.docx
吉水县选调县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