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公告
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名,具体岗位详见《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4.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9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方法:现场报名,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大楼四楼);线上报名,邮箱:jasdsrmyy0796@163.com,注明2023年高层次卫生人才招聘报名(应聘专业+姓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并提交《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报名表》(附件2),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本人毕业证、和执业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尚未取得学历、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若报考者无法按期取得岗位要求相关证件,一律取消录用。
(四)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指2005年6月1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2年和2021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招聘程序
1.面试: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采取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
面试时间:2023年6月26日
面试地点: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会议室
2.确定入闱体检人选: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当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在参加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研究确定。
4.考察:入闱考察人员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无合适人选职位可空缺。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社局、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并办理聘用、上编、工资等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以及医院纪委对招考工作实行全程严格监督,确保考试工作客观公正。咨询电话:
1.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0796-8229317(监督举报)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6-8286112
3.吉安市卫健委人事科:0796-8226389
4.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0796-8292376(考务咨询)
附件1 2023年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表.docx
附件2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报名表.docx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7日
2023年江西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招聘辅警12人公告
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关于公开招聘2023年第三批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警务辅助人员,协助民警开展社会治安及日常勤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工作人员12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2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是本市常住人口。
2.拥护中国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2005年7月31日至1988年7月31日),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在校学生;
10.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上岗手续的程序择优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携带: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第三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者自行下载,按要求提前填写并打印)1份。④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⑤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如退役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⑥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
(2)邮件报名。如本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现场报名,可通过邮件报名。将《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第三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退伍证等资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742754413@qq.com。邮件主题应注明报考人员姓名。邮件主题应注明报考人员姓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10日(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3.现场报名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6号,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4楼政工科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书面答题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包括:时事、公安工作常识、法律法规常识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内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成绩为100分。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占50%)、立定跳远(占30%)、10米 c 4往返跑(占2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体能测试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1000米跑、立定跳远、10米 c 4往返跑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2〕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执行,体检费录用后报销。
2.考察:体检结束后,组织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再次审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公示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通过青原公安微信公众平台等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上岗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上岗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薪资待遇
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聘用期间,按分局同类警务辅助人员发放工资待遇。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在青原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出笔试、体能测试、政审、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应聘人员不能按时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3.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结合辅警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对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电话
付警官:0796-8115969,15216287645。
附件: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第三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
2023年8月1日
2023年江西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市中心人民医院现才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5名,具体岗位详见《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若急诊科岗位实际招聘人数小于计划数,可从其他专业(新生儿科除外)服从调剂考生中从高分至低分补录。其他岗位实际招聘人数小于计划数,岗位可空缺,经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同意,招聘计划可调剂至其他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4.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近两年在市中心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中入闱体检考察后主动放弃的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7日
(二)报名方法:现场报名,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大楼5楼);线上报名,邮箱:jayyrsk@163.com,注明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应聘专业+姓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并提交《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本人毕业证、、规培证(规培还未出站者提供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并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培证书)和执业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尚未取得学历、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若报考者无法按期取得岗位要求相关证件,一律取消录用。
(四)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指2005年6月1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2年和2021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4.资格审查。现场考生,现场资格审查,现场通知资格审核结果。线上报名考生需按相应材料顺序提交清晰原件扫描件,7月19日中午前完成资格预审核,并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招聘程序
1.面试: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采取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面试时间:7月21日,面试地点: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保健大楼会议室。
2.确定入闱体检人选: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当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在参加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研究确定。
4.考察:入闱考察人员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无合适人选职位可空缺。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社局、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并办理聘用、上编、工资等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以及医院纪委对招考工作实行全程严格监督,确保考试工作客观公正。咨询电话:
1.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0796-8229317(监督举报)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6-8286112
3.吉安市卫健委人事科:0796-8226389
4.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0796-8259369(考务咨询)
附件:1.2023年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表
3.2022年《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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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7日
2023年江西吉安市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63人公告
为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社区工作者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根据吉安市委办公室、吉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保障村(社区)运转经费提高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的实施办法》和吉安市民政局吉安市委组织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吉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全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共63人,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
2.享有公民的权利,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4.热情谦和,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能比较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条件详见《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请考生仔细阅读并对照条件报考。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6.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上午9:00至7月28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招聘岗位所在县(市、区)民政局。
3.报名所需材料:①《报名表》②户口簿(或门开具的落户证明)、身份证③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④1寸免冠近期照片4张⑤报名时所需的材料。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由各县(市、区)民政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审查合格后发放《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主管部门备案,三年内不得报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8月上旬笔试,考点设在吉安市中心城区内,具体考场和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计划。
(2)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1门,内容为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业务知识)和写作。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中性水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并公示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原因造成名额空缺的,依次递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吉安市民政局官网、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予以公告。
2.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3.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5确定体检对象(采取四舍五入方法计算。综合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最高学历者;学历相同的,取基层工作时间长者)。
2.由所在县(市、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在指定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各县(市、区)民政局牵头负责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在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按1:1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吉安市民政局官网、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日。
试用期内出现的缺额,从体检、考察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招聘的街道(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劳动合同。
三、咨询、监督电话
报考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0796-8233950,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0796-8245114,市人社局事业科0796-8286112。
监督电话:0796-8223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