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市部分市
吉安市2022年度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和队伍,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22年度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20名,其中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招聘人员70名,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计划招聘人员150名。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度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指2004年10月31日(含)以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指1996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
2.工作经历条件。招聘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在网上报名结束前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见附件2)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中的专业可按专业名称对应相应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规定,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6.限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的岗位。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本县(市、区)户籍是指2022年10月31日为本县(市、区)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市、区)户籍,本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7.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的岗位。报考者必须符合《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的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已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除外。
(2)人员范围: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2018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3)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
8.在职人员报考要求。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不得隐瞒实情报考。
9.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受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延期影响,不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笔试入闱后,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2022年上半年疫情影响考生在成绩查询相应位置会有标记)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后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考生,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统一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时,考生须承诺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并取得成绩合格证,如未取得,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0.其他资格条件。招聘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6日上午9:00至11月10日下午17: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jian.gov.cn/)。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
2.报名费用。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7日上午9:00至11月11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报考吉安市庐陵公证处公证员岗位(职位代码201003004)的考生,不需参加笔试,但仍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后期将退还报名费用。
3.网上改报。每个职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职位计划,减少招聘人数和取消招聘的岗位,于2022年11月14日下午17:00前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被取消招聘职位计划的报考者可于2022年11月15日上午10:00至下午17:00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另行公告)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考点设在吉安市区,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每科满分150分。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3.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阅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围面试。
4.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5.考试结束后,视考试成绩具体情况进行雷同分析,经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告。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2.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本人签名确认的《吉安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报名系统里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⑤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同一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工资流水等证明材料,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3.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递补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1.一般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3.吉安市庐陵公证处公证员岗位(职位代码201003004)采取综合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五)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由市、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4.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天。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各县(市、区)人社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本次招聘将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我局将另行发布公告,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请需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因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进入考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本次考试面向考生发布的所有公告,均以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an.gov.cn/)发布的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监督、咨询电话
报考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详见职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6-8286112;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6-8286792;
县(市、区)政策咨询电话:
吉州区:0796-8229380青原区:0796-8203661
井冈山市:0796-7139332新干县:15727612773
永丰县:0796-2511709峡江县:0796-7108195
吉水县:0796-7108096泰和县:0796-8638831
万安县:0796-5839805遂川县:0796-6321758
安福县:0796-7626951
监督电话:0796-8225216。
附件1 2022年度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1).pdf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日
2022年江西吉安市峡江县招聘学前教育非在编专任教师71人公告
峡江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教育非在编专任教师的公告
为全面促进我县学前教育持续安全、健康优质发展,根据《峡江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教育非在编专任教师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71人)
1.城南幼儿园:17名;
2.全县各公办幼儿园12所(县幼儿园20名、水边幼儿园6名、巴邱幼儿园10名和其他9个乡镇中心幼儿园18名)54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学前教育非在编专任教师。
2.招聘条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2年8月底前如期毕业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招聘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学前教育及以上书;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③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要求;④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及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此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3日上午8:00--6日下午5:30止。
2.报名地点:峡江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地址:水边镇玉峡大道59号)
3.报名材料。考生必须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学历证书;
(2)书;
(3)户口簿及身份证。
(二)笔试
1.时间:2022年 7月 9日;
2.地点:县实验小学;
3.内容:学前教育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法规政策、教师职业道德、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等知识。
(三)面试
1.时间:2022年7月13日;
2.地点:县实验小学;
3.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适应报考岗位的基本素养和专业能力等,采取10分钟才艺展示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四)体检、考察、公示
1.按招聘计划1:1.2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总分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优先。
2.体检和考察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同时执行本职业岗位的特殊要求。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3.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4.体检和考察通过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5.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县教体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
拟聘人员确定后,由高分至低分选岗派遣到相关幼儿园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期内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4.5万元/年(含五险一金)。
四、其他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
2.成绩折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多个面试室考生面试最后成绩按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公布的修正系数公式计算。计算公式: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上式中的同一职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即谓修正系数。
3.有关面试
面试人数按照招聘计划的1:1.2确定。如未达到1:1.2面试人数则全部进入面试,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折合总分成绩不低于65分进入体检考核。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峡江县教体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96-7187911、15216237858。
峡江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教育
非在编专任教师领导小组(代)
2022年6月7日
2022年江西吉安市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员招聘12人公告
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政府专职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火灾防控能力及其他突发性灾害事故处置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政府专职员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政府专职员12名,男性,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队伍管理、灭火救援、消防宣传等工作(持有B2驾照及以上驾驶证人员优先)。
三、招聘条件
政府专职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素质和较强的责任性;
2、热爱灭火救援工作,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灭火救灾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
4、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技校、中专毕业生、应届、历届大学毕业生)。年龄18—30周岁之间(1992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之间出生);身高1.65米及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双眼裸视不低于4.7;
5、退役士兵、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及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并具备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游泳技能、篮球特长等专长或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具备任意一项技能或条件在总分成绩上加两分,总计不超过4分,招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政府专职员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组织、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与原工作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7)、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考核内容: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面试。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以通知为准。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0日至7月25日(含双休日)
2、报名地点: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站办公室(永新县湘赣大道315号)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驾照、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永新县公开招聘专职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资格。
(三)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该比例相应核减本次招聘名额。
(四)考试
1、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a)时间:另行通知。
(b)地点:禾川中学体育场及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训练场。
(c)内容:体能测试项目为1个必考项目(1000米跑),3个选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1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两项任选1项,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两项任选1项。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其中1000米跑占40%,三个选考项目各占20%)
2、面试和心理测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求职动机等。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心理情况及承受能力。
3、考试总成绩计算
体能测试中任一项目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测试标准、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招聘考试总分100分,体能测试为60分,面试为40分,招聘考试总成绩为体能测试得分与面试得分之和。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政府专职员招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的不予招录。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政审,重点审察应招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主要对应招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被淘汰,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按照体检和政审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培训考核合格者,由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管理及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正式录用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工资3000元每月,正式聘用后参照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现有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大队缴纳单位部分)。正式聘用后参照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岗位标准执行。
2.政府专职员日常在永新县辖区各乡镇专职站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咨询电话
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15297962858(覃站长)
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18827767022(刘站长)
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并贯彻始终。
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6日
附件: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2022年江西吉安市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暨事业单位补充招聘22
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2年江西吉安市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暨事业单位补充招聘220人公告。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
③学历书、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⑤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同一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工资流水等证明材料,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3.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递补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1.一般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3.吉安市庐陵公证处公证员岗位(职位代码201003004)采取综合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五)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由市、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4.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天。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各县(市、区)人社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本次招聘将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我局将另行发布公告,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请需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因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进入考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本次考试面向考生发布的所有公告,均以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an.gov.cn/)发布的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监督、咨询电话
报考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详见职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
县(市、区)政策咨询电话:
吉州区青原区
井冈山市新干县:
永丰县峡江县
吉水县泰和县
万安县遂川县
安福县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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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