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6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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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教职员工队伍结构,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6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面向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其中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户籍、生源地均不限。《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2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
 
  1.2024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其他2024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大学生村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9月2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9月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栏“教育服务-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同时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2)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
 
  (3)本科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提供)。
 
  (4)2024年毕业生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2023年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毕业证书或《推荐表》中无“师范”标识的,需提供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的证明材料,证明要求详见报名系统公告。
 
  (7)留学回国人员另须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2日12: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报考者应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4日17:00。
 
  5.吴江区教育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4日18:00。
 
  6.缴费:2024年3月6日9:00—3月7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上述缴费时间内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网上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除报考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缴费方式详见报名平台公告。
 
  7.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
 
  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区教育主管部门通知,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9:00—12:00。
 
  8.笔试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人员于2024年3月13日-14日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主管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面试前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在网络报名过程中,报名者对于自身资格条件与所填报的岗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进行电话咨询。除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24年3月2日前符合。
 
  四、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1.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3月16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结果。
 
  五、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准考证》。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jiang.gov.cn)”另行公告。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考生根据相应学科及相关专业的教材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把握学科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其面试成绩包括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各占面试总分的50%。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后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考察、公示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由吴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选岗确认工作单位,按同一岗位代码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次序,总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总成绩同分者,以面试成绩名次排名前者为先。
 
  吴江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八、录取聘用及管理
 
  经公示合格的,发放《聘用通知书》。在体检、选岗、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聘用通知书》开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聘用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在职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如逾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约的,取消录用资格,如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录用条件另有政策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九、其他说明
 
  (一)除本《公告》明确规定国内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时间可以放宽的情形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
 
  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暂无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3981968,工作举报电话:63950942,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81987、63981967、63981952、63981971。
 
  本公告由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4年2月23日


2024年江苏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官网(https://www.stiei.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3日至2006年7月9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7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7月3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1月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1.报名时间:7月3日(周三)9:00—7月9日(周二)16:00;
 
2.资料上传:登录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网站(https://www.stiei.cn/),下载并填写《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和《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备案表》(附件3),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打包后一起上传到邮箱:345138345@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报名信息要与提供的材料的信息一致。
 
3.资格初审:7月3日9:00—7月10日16:00;
 
4.陈述申辩:7月3日—7月11日期间9:00—16:00;
 
5.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3日9:00—7月12日12:00;
 
(二)网上确认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个人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学院组织人事部门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5332881-8812。未按时在网上上传应聘资料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提交资料:
 
(1)报名表:《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WORD版本(附件2)和《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备案表》EXCEL版本(附件3)。
 
(2)证件照:2寸免冠照片(大于5KB且小于20M,jpg格式),并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照片文件。
 
(3)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学历证明: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扫描件,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最高学历学位提供现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资质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所任最高职务、所获最高奖项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在职人员提供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所获奖项或荣誉(扫描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
 
3.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考试考核
 
1.本次招聘03岗位直接组织专业考核,01、02岗位组织笔试+面试。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7月19日(周五),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7月16日9:00至7月18日18:00前往学院门卫处领取准考证(苏州市桐泾北路仁安街8号),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https://www.stiei.cn/)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7月下旬公布,具体方式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学院网站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https://www.stiei.cn/)网站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院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https://www.stiei.cn/)网站公布。
 
六、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本次公开招聘的考核(面试)工作由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组织专业考核的岗位,考核的内容以考察拟任专技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以考核成绩作为考试的总成绩。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3.组织面试的岗位,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专技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考核(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组织专业考核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5.考核(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通过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https://www.stiei.cn/)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专业技术岗位的体检由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在考核(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官网(https://www.stiei.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332881-8802。
 
十、本《简章》由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5332881-8811、0512-65332881-881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6:00。
 
 
 
 
 
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江苏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6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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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教职员工队伍结构,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6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面向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其中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户籍、生源地均不限。《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2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
 
  1.2024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其他2024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大学生村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9月2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9月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栏“教育服务-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同时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2)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
 
  (3)本科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提供)。
 
  (4)2024年毕业生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2023年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毕业证书或《推荐表》中无“师范”标识的,需提供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的证明材料,证明要求详见报名系统公告。
 
  (7)留学回国人员另须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2日12: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报考者应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4日17:00。
 
  5.吴江区教育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4日18:00。
 
  6.缴费:2024年3月6日9:00—3月7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上述缴费时间内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网上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除报考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缴费方式详见报名平台公告。
 
  7.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
 
  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区教育主管部门通知,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9:00—12:00。
 
  8.笔试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人员于2024年3月13日-14日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主管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面试前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在网络报名过程中,报名者对于自身资格条件与所填报的岗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进行电话咨询。除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24年3月2日前符合。
 
  四、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1.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3月16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结果。
 
  五、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准考证》。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jiang.gov.cn)”另行公告。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考生根据相应学科及相关专业的教材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把握学科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其面试成绩包括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各占面试总分的50%。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后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考察、公示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由吴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选岗确认工作单位,按同一岗位代码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次序,总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总成绩同分者,以面试成绩名次排名前者为先。
 
  吴江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八、录取聘用及管理
 
  经公示合格的,发放《聘用通知书》。在体检、选岗、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聘用通知书》开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聘用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在职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如逾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约的,取消录用资格,如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录用条件另有政策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九、其他说明
 
  (一)除本《公告》明确规定国内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时间可以放宽的情形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
 
  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暂无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3981968,工作举报电话:63950942,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81987、63981967、63981952、63981971。
 
  本公告由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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