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杭州市余杭区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285人公告

  
 
  余杭,中华文明圣地,创新活力之区,杭州城市重要新中心。2023年,余杭GDP达到2936亿元,增长8.5%,重回浙江“经济第一区”;完成财政总收入801.57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16.68亿元,总量勇夺全省第一,主要经济指标居全省前列。
 
  为进一步强化全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教育现代化强区,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杭州市余杭区2024年第三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共285人,其中普高15人,职高3人,初中121人,小学146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余杭区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两类人员:
 
  (一)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2023年尚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期间(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下同)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余杭区户籍(生源地)毕业生放宽至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具体荣誉类型同上校级荣誉)或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2)研究生学习期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其中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放宽到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3)报考径山、黄湖、鸬鸟、百丈等西部乡镇所属中小学校岗位,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的毕业生。
 
  3.具有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的师范类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余杭区户籍(生源地)毕业生放宽至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具体荣誉类型同上校级荣誉)或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2)大学学习期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其中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放宽到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40%;
 
  (3)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实验班毕业生。
 
  (4)报考径山、黄湖、鸬鸟、百丈等西部乡镇所属中小学校岗位的毕业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指该校一流学科专业,下同)。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生。
 
  6.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4届公费师范生。
 
  2022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初次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在职教师(除本区在编教师):指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学科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及以上运动健将称号、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优秀教师;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
 
  3.浙江省范围内具有地市级综合荣誉或在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职业技能教学能力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获省级奖项,或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在职在编教师;
 
  4.杭州市范围内(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临平区,下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在职在编教师。
 
  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关注后续余杭区招聘教师相关公告。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二)年龄在198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在197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省特级教师荣誉的在1973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四)浙江省户籍或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生户籍不限:
 
  (1)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人员;
 
  (3)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人员;
 
  (4)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且在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人员;
 
  (5)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实验班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人员;
 
  (6)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4届公费师范生。
 
  (7)报考径山、黄湖、鸬鸟、百丈等西部乡镇所属中小学校岗位的毕业生。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教师户籍不限:
 
  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学科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及以上运动健将称号、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优秀教师。
 
  (五)任职资格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
 
  1.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2.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应届毕业生和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一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六)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杭州市范围内(含13个区县(市))在职在编教师报名须提供现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七)应届生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在职教师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各学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余杭区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附件2)。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四、报名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3月29日17时。(为减少同一时间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勿集中在最后一天报名)
 
  报名网址: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
 
  (https://jszk.311100.com)。
 
  移动端招考报名系统二维码:
 
 
  报考人员登录“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在“招考报名”栏进行报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报名表填写要求详见报名页面“填表说明”)
 
  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若报考者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二)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3月30日9时—4月1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及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实行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网上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4年4月2日9时—4月2日21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调整报名。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网上资格复审
 
  时间:2024年4月3日9时—4月4日17时。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报名。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2人的为1:3,招聘3-5人的为1:2,招聘6人及以上的为1:1.5。西部乡镇所属中小学校和职教专业课等紧缺岗位报考比例放宽到1:2。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对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由余杭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愿改报者视为放弃报考。
 
  五、考核
 
  (一)区教育局统一考核采用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1.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相同时,以考生学历学位、荣誉层次、成绩综合排名等要素靠前者优先。
 
  2.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等形式,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等考生还须进行技能测试。
 
  3.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招聘人数1-2人的为1:8,招聘3-5人的为1:5,招聘6-7人的为1:4,招聘8人及以上的为1:3。超过上述比例的,面试前进行笔试,并根据上述比例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部分学校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有关程序自行组织考核,区教育局进行监督,考核方案需报区教育局和人社局审核备案。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形式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
 
  区教育局统一考核学校和自主考核学校详见附件2。
 
  六、体检、岗位确认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以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准。根据招聘岗位数、考核成绩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招聘3-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
 
  2.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同岗位体检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3.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4.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岗位确认
 
  体检结束后按1:1确定入围考生。入围考生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岗位确认环节如有放弃者将从同岗位体检合格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岗位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品德、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与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将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或余杭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招聘学校与应届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原则上不予解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除外)。
 
  (二)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于2024年8月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报考时所需相应荣誉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留学人员需在报名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四)在职在编优秀教师按选聘程序聘用,前二年一般按原岗位等级享受工资待遇,第三年开始按照调入学校的岗位聘任方案参加竞聘。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试作弊的、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二)考核安排、成绩查询、体检安排、岗位确认等相关招聘通知均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上公布(学校自主考核岗位的考核安排和成绩查询由学校负责通知),请密切关注,逾期责任自负。
 
  (三)考生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5 号令)规定执行。
 
  (四)岗位确认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五)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教育局咨询电话:0571-89392010、89391995;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16879;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71-86166582;
 
  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3:30-17:00。
 
  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s://jszk.311100.com
 
  余杭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uhang.gov.cn/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0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招聘幼儿园教师6人公告

 

根据临安区教育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幼儿园教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6人。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补助,被聘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且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具有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之一,或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等奖项;
 
(2)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
 
(3)省属重点建设师范大学、省属重点建设专业艺术类院校综合(专业)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70%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综合(专业)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40%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5.学历条件: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7月31日前;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材料须在2024年7月23日前取得。
 
6.户籍条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不限户籍;大学本科学历报考应符合杭州市户籍或杭州市生源。
 
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户籍以2024年7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随军家属报考的,户籍范围不受限制。
 
7.教师资格证书条件:2024年毕业生在报名时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同);其他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8.专业条件:学前教育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必须根据本科阶段所学的学前教育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以根据研究生或者本科阶段所学的学前教育专业报考。
 
9.注意事项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3)临安区正式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已签约各地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的各类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确认、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9时-7月26日9时。
 
报名系统链接:http://125.124.24.208:8082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并上传附件2规定的材料。提交的材料均要求为原件的扫描件。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审查(含考生审查不通过改报时间)
 
时间:7月23日9时-7月26日16时。
 
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考生基本信息、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通过的考生无法修改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登录系统修改信息、重新提交材料,并再次接受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将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笔试确认
 
时间:2024年7月27日9时-7月28日9时。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中进行笔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笔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8月1日9时-8月3日9时期间。
 
已完成笔试确认人员登录招考报名系统(http://125.124.24.208:8082),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笔试须知、考场规则、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等材料。逾期后果自负。
 
5.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填写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第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科目:共一门,考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8月3日(周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所示地点为准。
 
考生本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考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面试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临安教育网发布。
 
(2)面试采用试讲(模拟上课)及岗位技能测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的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入围面试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打印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因逾期打印面试通知书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6)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如患有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学校。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由抽签决定顺序。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选择应聘学校的,视作放弃。
 
3.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学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执行并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习)实绩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用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审核人事档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
 
入围考察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放弃选岗、考察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考察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由区教育局决定是否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四)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临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人事信息板块(https://www.linan.gov.cn)、临安教育网(http://www.linan.gov.cn/jyj)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所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学历和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不再作递补。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杭州市临安区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考试;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人才政策根据区有关文件执行。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4.根据《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有关规定,本次考试中涉及下列行为的: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纸),或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的;抄袭、协助抄袭的;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的;使用禁止自带的通信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让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利用通信工具、电子用品或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的;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伪造、涂改证件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的;其他情况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本公告由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757700667;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71-63721938、61060899(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监督电话:0571-61061201(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2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钱塘区景苑中学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因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2024学年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或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 户籍不限,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20日下午5:00
 
报名方式:请应聘者以附件形式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453635996@qq.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名均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报名材料为: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
 
联系人:于老师 0571—56092609
 
2.面试考核
 
凡符合应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初审的,学校统一组织面试,面试考核内容:专业知识水平、专业技能水平、教师的基本素质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聘用形式
 
根据面试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将通过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合同。
 
杭州市钱塘区景苑中学
 
景苑·浙派名师研究院实验中学
 
2024年7月10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余杭区太炎中学招聘临聘教师公告

 

因学校发展需要,学校将招收临聘教师若干名,现将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办法等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
 
初中语文、初中道德与法治、初中历史与社会、初中音乐各若干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证书;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应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 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2. 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 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4. 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5. 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6. 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7月23日,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者7月25日8:00直接到太炎中学南校区参加面试。
 
邮箱:549548002@qq.com
 
联系电话:18969171953 (马老师)。
 
报名请扫二维码并发送至邮箱。
 
五、考试和资格审核
 
1.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
 
2.资格审核: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学历(学位)证书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⑦各类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六、体检及联合审查、考察
 
体检及考察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及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联合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联合纪检、公检法、城建(防违控违)和信访等部门开展。体检、考察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录用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学校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杭州市余杭区太炎中学
 
202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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