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廊坊开发区招聘中小学合同制工作人员108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中小学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08名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科学谋划,规范运作,确保质量。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共108名,其中高中教师2名,初中教师50名、校医2名、会计1名,小学教师51名、校医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具备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3日至2006年4月23日期间出生)。
 
  (二)具体条件
 
  1.高中、初中教师岗位条件
 
  要求国家及省重点院校毕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双一流”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至报名岗位相关专业;具有两年以上相应学科学段教学工作经历的可放宽毕业院校至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
 
  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高中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2.小学教师岗位条件
 
  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双一流”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至报名岗位相关专业。
 
  3.校医岗位条件
 
  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会计岗位条件
 
  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具有初级会计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是:截止2024年4月23日,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记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4年8月20日尚未毕业的在读学生。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形式与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考生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网址:
 
  http://lfkfqgwh.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401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至4月29日17:00
 
  2.资格初审截止时间:4月29日18:00
 
  3.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
 
  ②毕业证和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相关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在校成绩证明);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证书的考生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盖章的工作证明原件和本人近2年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以上证件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具体格式以报名系统实际要求为准。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和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二)笔试
 
  1.笔试时间:5月5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于5月3日9时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3.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考试为闭卷考试,一张试卷。教师岗位重点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开发区区情区况;校医岗位重点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医学类相关知识、开发区区情区况;会计岗位重点考察公共基础知识、财会类相关知识、开发区区情区况。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阅卷结束后,5月14日通过报名考试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而形成的缺额,按岗位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缺考、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取消成绩、按规定成绩被记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5月15日至5月16日,进入面试的考生在指定地点进行报考证件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及需审核的证件材料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5月18日
 
  2.面试地址: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可于5月17日9时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
 
  3.面试评委:面试评委聘请域外人员和域内人员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共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4名域外评委、3名域内评委,主评委1名,由域外评委担任。
 
  4.面试方式:教师岗位(心理教师除外)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授课技能、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内容,考生提前15分钟备考,面试时间15分钟。心理教师、校医、会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评委根据招聘岗位类别及考试人数划分若干小组,面试成绩按照体操打分法计分,满分为100分。因为招聘人数较多、面试人员无法分在同场的学科,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对面试人员和招聘名额进行合理划分。面试合格分数线设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面试考试全程封闭管理,统一用餐。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待该学科岗位面试结束后公布。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再组织一次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5月21日在报名系统查询。
 
  (五)体检
 
  入职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履行后续程序
 
  廊坊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履行体检、签订劳动合同、通知报到等程序。对于在体检、签订劳动合同、报到过程中因各类情况形成的缺额,可以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人员不能递补。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开发区公办中小学进行3个月的岗位试用,通过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三年内不得调离开发区教育系统。工资标准参照编制内工作人员执行,与廊坊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招聘考试失信人员名单。凡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未在2024年8月20日之前取得毕业(学位证)以及不能按期(自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岗试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316-2807032、18603169368
 
 
 
  廊坊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廊坊开发区文教卫生局
 
  2024年4月21日


2024年河北廊坊开发区招聘中小学合同制工作人员108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中小学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08名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科学谋划,规范运作,确保质量。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共108名,其中高中教师2名,初中教师50名、校医2名、会计1名,小学教师51名、校医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具备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3日至2006年4月23日期间出生)。
 
  (二)具体条件
 
  1.高中、初中教师岗位条件
 
  要求国家及省重点院校毕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双一流”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至报名岗位相关专业;具有两年以上相应学科学段教学工作经历的可放宽毕业院校至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
 
  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高中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2.小学教师岗位条件
 
  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双一流”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至报名岗位相关专业。
 
  3.校医岗位条件
 
  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会计岗位条件
 
  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具有初级会计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是:截止2024年4月23日,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记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4年8月20日尚未毕业的在读学生。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形式与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考生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网址:
 
  http://lfkfqgwh.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401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至4月29日17:00
 
  2.资格初审截止时间:4月29日18:00
 
  3.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
 
  ②毕业证和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相关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在校成绩证明);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证书的考生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盖章的工作证明原件和本人近2年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以上证件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具体格式以报名系统实际要求为准。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和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二)笔试
 
  1.笔试时间:5月5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于5月3日9时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3.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考试为闭卷考试,一张试卷。教师岗位重点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开发区区情区况;校医岗位重点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医学类相关知识、开发区区情区况;会计岗位重点考察公共基础知识、财会类相关知识、开发区区情区况。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阅卷结束后,5月14日通过报名考试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而形成的缺额,按岗位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缺考、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取消成绩、按规定成绩被记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5月15日至5月16日,进入面试的考生在指定地点进行报考证件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及需审核的证件材料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5月18日
 
  2.面试地址: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可于5月17日9时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
 
  3.面试评委:面试评委聘请域外人员和域内人员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共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4名域外评委、3名域内评委,主评委1名,由域外评委担任。
 
  4.面试方式:教师岗位(心理教师除外)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授课技能、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内容,考生提前15分钟备考,面试时间15分钟。心理教师、校医、会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评委根据招聘岗位类别及考试人数划分若干小组,面试成绩按照体操打分法计分,满分为100分。因为招聘人数较多、面试人员无法分在同场的学科,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对面试人员和招聘名额进行合理划分。面试合格分数线设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面试考试全程封闭管理,统一用餐。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待该学科岗位面试结束后公布。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再组织一次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5月21日在报名系统查询。
 
  (五)体检
 
  入职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履行后续程序
 
  廊坊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履行体检、签订劳动合同、通知报到等程序。对于在体检、签订劳动合同、报到过程中因各类情况形成的缺额,可以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人员不能递补。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开发区公办中小学进行3个月的岗位试用,通过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三年内不得调离开发区教育系统。工资标准参照编制内工作人员执行,与廊坊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招聘考试失信人员名单。凡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未在2024年8月20日之前取得毕业(学位证)以及不能按期(自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岗试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316-2807032、18603169368
 
 
 
  廊坊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廊坊开发区文教卫生局
 
  2024年4月21日


2024年河北廊坊开发区招聘中小学合同制工作人员108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中小学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08名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科学谋划,规范运作,确保质量。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共108名,其中高中教师2名,初中教师50名、校医2名、会计1名,小学教师51名、校医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具备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3日至2006年4月23日期间出生)。
 
  (二)具体条件
 
  1.高中、初中教师岗位条件
 
  要求国家及省重点院校毕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双一流”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至报名岗位相关专业;具有两年以上相应学科学段教学工作经历的可放宽毕业院校至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
 
  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高中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2.小学教师岗位条件
 
  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双一流”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至报名岗位相关专业。
 
  3.校医岗位条件
 
  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会计岗位条件
 
  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具有初级会计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是:截止2024年4月23日,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记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4年8月20日尚未毕业的在读学生。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形式与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考生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网址:
 
  http://lfkfqgwh.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401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至4月29日17:00
 
  2.资格初审截止时间:4月29日18:00
 
  3.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
 
  ②毕业证和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相关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在校成绩证明);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证书的考生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盖章的工作证明原件和本人近2年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以上证件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具体格式以报名系统实际要求为准。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和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二)笔试
 
  1.笔试时间:5月5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于5月3日9时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3.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考试为闭卷考试,一张试卷。教师岗位重点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开发区区情区况;校医岗位重点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医学类相关知识、开发区区情区况;会计岗位重点考察公共基础知识、财会类相关知识、开发区区情区况。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阅卷结束后,5月14日通过报名考试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而形成的缺额,按岗位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缺考、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取消成绩、按规定成绩被记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5月15日至5月16日,进入面试的考生在指定地点进行报考证件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及需审核的证件材料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5月18日
 
  2.面试地址: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可于5月17日9时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
 
  3.面试评委:面试评委聘请域外人员和域内人员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共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4名域外评委、3名域内评委,主评委1名,由域外评委担任。
 
  4.面试方式:教师岗位(心理教师除外)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授课技能、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内容,考生提前15分钟备考,面试时间15分钟。心理教师、校医、会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评委根据招聘岗位类别及考试人数划分若干小组,面试成绩按照体操打分法计分,满分为100分。因为招聘人数较多、面试人员无法分在同场的学科,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对面试人员和招聘名额进行合理划分。面试合格分数线设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面试考试全程封闭管理,统一用餐。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待该学科岗位面试结束后公布。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再组织一次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5月21日在报名系统查询。
 
  (五)体检
 
  入职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履行后续程序
 
  廊坊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履行体检、签订劳动合同、通知报到等程序。对于在体检、签订劳动合同、报到过程中因各类情况形成的缺额,可以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人员不能递补。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开发区公办中小学进行3个月的岗位试用,通过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三年内不得调离开发区教育系统。工资标准参照编制内工作人员执行,与廊坊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招聘考试失信人员名单。凡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未在2024年8月20日之前取得毕业(学位证)以及不能按期(自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岗试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316-2807032、18603169368
 
 
 
  廊坊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廊坊开发区文教卫生局
 
  202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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