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烟台市省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33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鲁教师发﹝2019﹞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烟教发〔2020〕19号)等规定,现将2024年烟台市省公费师范生竞岗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2020年与烟台市教育局签订培养协议的2024届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包括通过“硕师计划”已与烟台市教育局签约的省公费师范毕业生;2022年与烟台市教育局签订补充协议的两年制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2024年度被高校录取为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且拟就读的不参加本次竞岗选聘。
 
  二、计划和岗位
 
  根据2020年山东省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定向烟台的2024年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235个,招聘计划331个,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请携带本人报名材料(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前工作人员将统一收取,并于考试成绩公布后统一发放。
 
  (二)提交材料。报名材料包括:
 
  1.烟台市2024年山东省公费师范生竞岗选聘报名表(附件2),“签名”处手写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证书。
 
  4.学位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
 
  (三)资格审查。烟台市教育局组织专人负责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核对,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参加本次竞岗选聘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
 
  (一)档案分认定。市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省公费师范生提交的档案分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省公费师范生咨询、投诉。对省公费师范生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按规定予以档案分扣10分处理。
 
  (二)面试。小学教育专业使用烟台市现行小学教材,学前教育专业使用烟台市现行幼儿园教材,特殊教育专业使用烟台市现行初中心理健康教材,其他科目使用烟台市现行本学科初中教材。
 
  学前教育专业面试形式为试讲和才艺展示,考生备课2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才艺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才艺展示内容和所需道具自备,考场提供一架钢琴和音响设备。按试讲占60%、才艺展示占40%合成面试成绩。
 
  美术专业面试形式为试讲和才艺展示,考生备课2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才艺展示时间不超过30分钟,指定才艺展示内容。按试讲占50%、才艺展示占50%合成面试成绩。
 
  音乐专业面试形式为试讲和才艺展示,考生备课2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才艺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才艺展示内容和所需道具自备,考场提供一架钢琴和音响设备。按试讲占50%、才艺展示占50%合成面试成绩。
 
  体育专业面试形式为试讲和技能测试。考生备课2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技能测试包含基本项目和自选项目,基本项目统一指定内容,自选项目内容和所需道具自备,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按试讲占50%、基本项目占30%、自选项目占20%合成面试成绩。
 
  其他专业面试形式为试讲,考生备课2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小学教育专业同时考察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两门学科,按小学语文、小学数学试讲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试讲成绩,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备课时间各不超过20分钟,试讲时间各不超过10分钟。
 
  同一学科同一岗位面试题目相同。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经检查合格后参加试讲,报到后抽签确定试讲顺序。考生在本组面试全部结束统一宣布成绩后方可离开。
 
  (三)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照考生“档案分×30%+面试分×70%”合成总成绩。档案分根据考生年度考察情况、实习情况以及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学年期间取得的荣誉、业绩。档案分、面试分、考生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影响志愿录取或选岗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选岗环节人员。
 
  (四)时间安排。面试拟于7月6日分批次在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烟台市高新区滨海中路2006号)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在考生微信群另行通知。
 
  五、选岗
 
  (一)宣讲。各区市在考生选岗前开展宣讲工作,对招聘单位进行介绍。
 
  (二)选岗。分学科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每名选岗人员只有一次选岗机会,因个人原因放弃选岗机会的,视为违约,按照《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其已签订的协议书中规定的违约情形办理相应手续。
 
  (三)时间安排。选岗拟于7月7日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区市教育和体育局参照公开招聘教师要求组织实施。
 
  (一)考察。考察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各区市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体检合格的公费师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其入学时与烟台市已签订的协议。未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公费生,按照《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其入学时与烟台市已签订的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形办理相应手续。
 
  七、公示聘用
 
  考生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各区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中应注明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照违约处理。
 
  八、其他
 
  (一)本次竞岗选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班。
 
  (二)竞岗选聘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一切以公告或微信群内信息为准。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烟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2118568。
 
 
 
  烟台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日


2024年山东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招聘高层次人才80人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共设岗位14个,招聘计划80个,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每日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等),除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6月4日以前取得。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9:00-6月6日16:00;
 
  2.查询时间:2024年6月4日11:00-6月7日11:00;
 
  3.报名网址: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tlaishan.gov.cn/)。
 
  4.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与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应聘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注册账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上传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材料照片,上传的照片、图片等应保证清晰可辨(jpg格式,每张占用空间小于500K),然后提交审核。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6月6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2024年6月6日16:00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说明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应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4日11:00-6月7日11:00。
 
  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网上审核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并在网上反馈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网上报名查询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网上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6月7日11: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网上报名结束后,最终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调整后的招聘计划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tlaishan.gov.cn/)公布。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四、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和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不接受现场报名。
 
  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于现场资格审查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4年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一)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提交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2024年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作为上交材料封面)。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5.在职或已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公办中小学教师须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3式样)。
 
  6.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7.报考岗位要求的普通话证书。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附件1“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归留学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9.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10.报考中学和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须提供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三)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资格审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证明)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考生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签约、考察、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和考生群中发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面试时间地点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指定考生群内公布。
 
  (一)初试
 
  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5倍的,直接进入面试;超过招聘计划5倍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当报名人数过多时采取笔试方式。初试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公布后,从60分以上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3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空缺不递补。
 
  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收取面试考务费,缴费事宜另行通知。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免收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试讲。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面试参加人员: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签约
 
  以岗位为单位,根据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本岗位放弃签约的,在考察体检范围内顺延至下一位递补。签约时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签约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应聘人员按期毕业并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入职前,同一招聘岗位包含2个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成绩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考试工作群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535-6891675。
 
  网上报名期间初审复核电话:0535-6891373。
 
  监督电话:0535-6891730。
 
  招聘报名、公示、公告网站: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tlaishan.gov.cn/)。
 
  本简章由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28日


2024年山东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9人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共设岗位7个,招聘计划9个,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每日在烟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等),除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7月10日以前取得。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期间每日在烟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各岗位审核通过专业。
 
  1.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9:00-7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10日11:00-7月13日11:00;
 
  缴费时间:2024年7月10日11:00-7月14日11:00;
 
  2.报名方式。①登录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②下载“爱山东”APP更新至最新版本,左上角定位到“烟台市”,在APP上方搜索“教师招聘”,即可进行报名。
 
  3.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或烟台市教育局联系。应聘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注册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的照片、图片等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网上报名最后一天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4.网上审核。烟台市教育局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网上审核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并在网上反馈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及烟台市教育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网上报名查询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网上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查询最后一天11: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烟台市教育局。
 
  5.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4年7月10日11:00-7月14日11: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收取标准为:面试每人每科7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7月10日11:00-7月1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4年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完成网上交费后须电话联系烟台市教育局,并于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可免交笔试考务费且退还面试考务费。网上报名结束后,网上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个别急需紧缺专业、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二)现场资格审查。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在烟台市教育局官网另行公布。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或已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教师资格证书。
 
  (7)普通话证书、《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或英语等级证书(报考岗位有要求的)。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附件2“专业要求”栏或官网公布的新增审核通过专业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要求的,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资格审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证明)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笔试(不含笔试当天)后第5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考生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笔试)、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官方网站和考生群中发布。
 
  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在官方网站和指定考生群内公布。初试(面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笔试)空缺不递补。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30人以上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当报名人数过多时采取笔试方式。初试成绩公布后,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从初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不少于10人,不超过30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按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笔试环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3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笔试环节。
 
  3.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选岗或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于笔试结束后在烟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4.合成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选岗或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排序,确定进入选岗或聘用范围人员并公布。
 
  (四)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根据选岗情况,按岗位计划1:2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包含考试总成绩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烟台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烟台市教育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烟台市教育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烟台市教育局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烟台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城乡建设学校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有关学校及烟台市教育局,咨询电话:
 
  山东省烟台第一中学:0535-6097001
 
  山东省烟台第二中学:0535-6699210、6699209
 
  山东省烟台第三中学:0535-6242933
 
  烟台城乡建设学校:0535-2910458
 
  烟台市特殊教育学校:0535-6230112
 
  烟台市教育局咨询及网上报名复核电话:0535-2101861
 
  监督电话:0535-2101872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公开招聘报名网址: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谭老师 18563880269  杨老师 18363816318
 
  本简章由烟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烟台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日


2024年山东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招聘高层次人才80人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共设岗位14个,招聘计划80个,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每日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等),除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6月4日以前取得。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9:00-6月6日16:00;
 
  2.查询时间:2024年6月4日11:00-6月7日11:00;
 
  3.报名网址: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tlaishan.gov.cn/)。
 
  4.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与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应聘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注册账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上传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材料照片,上传的照片、图片等应保证清晰可辨(jpg格式,每张占用空间小于500K),然后提交审核。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6月6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2024年6月6日16:00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说明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应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4日11:00-6月7日11:00。
 
  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网上审核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并在网上反馈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网上报名查询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网上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6月7日11: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网上报名结束后,最终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调整后的招聘计划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tlaishan.gov.cn/)公布。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四、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和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不接受现场报名。
 
  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于现场资格审查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4年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一)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提交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2024年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作为上交材料封面)。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5.在职或已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公办中小学教师须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3式样)。
 
  6.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7.报考岗位要求的普通话证书。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附件1“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归留学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9.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10.报考中学和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须提供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三)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资格审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证明)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考生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签约、考察、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和考生群中发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面试时间地点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指定考生群内公布。
 
  (一)初试
 
  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5倍的,直接进入面试;超过招聘计划5倍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当报名人数过多时采取笔试方式。初试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公布后,从60分以上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3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空缺不递补。
 
  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收取面试考务费,缴费事宜另行通知。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免收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试讲。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面试参加人员: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签约
 
  以岗位为单位,根据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本岗位放弃签约的,在考察体检范围内顺延至下一位递补。签约时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签约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应聘人员按期毕业并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入职前,同一招聘岗位包含2个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成绩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考试工作群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535-6891675。
 
  网上报名期间初审复核电话:0535-6891373。
 
  监督电话:0535-6891730。
 
  招聘报名、公示、公告网站: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tlaishan.gov.cn/)。
 
  本简章由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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