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保山龙陵县教体系统实施教师“归雁计划”暨选调教师12人公告

 

为加强龙陵县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支持外地优秀教师回原籍或投靠夫妻。根据《保山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保办发〔2022〕36号)、《龙陵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龙办发〔2022〕52号)和《龙陵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龙办发〔2022〕66号)等规定,经研究,现将龙陵县教体系统2024年实施教师“归雁计划”暨公开选调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县外在职在编教师,年龄40周岁(截止报名当天)以下。
 
三、选调计划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实施教师“归雁计划”暨公开选调教师12人。详见《龙陵县教体系统2024年教师“归雁计划”岗位表》(见附件1)。
 
四、选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原籍是龙陵县或配偶原籍是龙陵县的;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人员;
 
4.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4年7月10日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8:30-11:30在龙陵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龙陵县2024年教体系统实施“归雁计划”暨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原件。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投靠夫妻的同时提供另一方的身份证和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任教学段学科证明。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由龙陵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仪容仪表等。说课满分为100分,说课成绩75分及以上为合格。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选调岗位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龙陵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将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调动。
 
(五)考察。由龙陵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调动。
 
(六)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将通过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经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由选调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选调单位提出申请,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调动人员放弃调动;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调动的;
 
(四)调动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调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其它事项
 
选调人员到用人单位上班时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未满不得在县内调动;5年内不得调出县外。
 
八、纪律要求
 
(一)严肃选调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实行回避制度。各单位参加选调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回避制度,凡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具体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严禁弄虚作假。为了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在报名、面试、资格审查、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三年内不得参加龙陵县教师“归雁计划”选调考试。整个选调工作在监督人员监督下进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0875-6123414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5-6127423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


2024年云南保山龙陵县教体系统实施教师“归雁计划”暨选调教师12人公告

 

为加强龙陵县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支持外地优秀教师回原籍或投靠夫妻。根据《保山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保办发〔2022〕36号)、《龙陵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龙办发〔2022〕52号)和《龙陵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龙办发〔2022〕66号)等规定,经研究,现将龙陵县教体系统2024年实施教师“归雁计划”暨公开选调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县外在职在编教师,年龄40周岁(截止报名当天)以下。
 
三、选调计划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实施教师“归雁计划”暨公开选调教师12人。详见《龙陵县教体系统2024年教师“归雁计划”岗位表》(见附件1)。
 
四、选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原籍是龙陵县或配偶原籍是龙陵县的;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人员;
 
4.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4年7月10日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8:30-11:30在龙陵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龙陵县2024年教体系统实施“归雁计划”暨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原件。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投靠夫妻的同时提供另一方的身份证和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任教学段学科证明。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由龙陵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仪容仪表等。说课满分为100分,说课成绩75分及以上为合格。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选调岗位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龙陵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将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调动。
 
(五)考察。由龙陵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调动。
 
(六)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将通过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经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由选调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选调单位提出申请,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调动人员放弃调动;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调动的;
 
(四)调动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调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其它事项
 
选调人员到用人单位上班时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未满不得在县内调动;5年内不得调出县外。
 
八、纪律要求
 
(一)严肃选调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实行回避制度。各单位参加选调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回避制度,凡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具体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严禁弄虚作假。为了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在报名、面试、资格审查、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三年内不得参加龙陵县教师“归雁计划”选调考试。整个选调工作在监督人员监督下进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0875-6123414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5-6127423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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