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景德镇市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13人公告

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工作需要,本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共13名。岗位包括灭火抢险救援战斗员和驾驶员。
(一)灭火救援战斗员(限男性):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二)驾驶员(限男性):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持有准驾车型B2及以上证件,能够熟练驾驶车辆。
 
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政府专职消防员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在1993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之间),驾驶员岗位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2005年9月1日之间);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心理健康,无盲视、无口吃、无传染病史、无残疾、无纹身,专职消防员身高不低于165cm,双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在4.6以上;
5.政府专职消防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录用);
6.政治审核合格;
7.身心健康,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聘用
1.中共党员;
2.退伍军人或消防退出人员;
3.持有B2以上驾驶证的;
4.体能测试成绩达到优秀或在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项目有较高水平;
5.具有体育、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政治审查、体检、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
2.报名地点: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余干县丰溪大道城西派出所旁)。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本人持户口簿、毕业证、身份证、士兵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2张,于9月30日前到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报名(附件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公告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审查通过后通知考试时间。
(三)考核科目
灭火救援员、驾驶岗位考核科目包括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三项,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内容为 1000米、10米X4折返、单杠、俯卧撑四个项目。1000米占体能成绩40%、10米X4往返占体能成绩20%、引体向上(单杠)占体能成绩20%、俯卧撑占体能成绩20%,测试项目达标标准按《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附件2)执行。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携带个人简历、证书等材料,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
灭火救援员、驾驶员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成绩×70%+面试成绩×30%。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进入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消防救援职业适应性测试。
(四)体检、政治审查、公示及聘用
1、体格检查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进入体格检查环节,大队组织人员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合格标准,对拟招录人员进行体格检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治审查
体格检查结束后,大队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审查,重点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存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条款表述情形的,一律不予招录。
3、公示和聘用
(1)聘用人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2)被聘用人员将按照准军事化开展封闭式岗前教育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对日常违反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或不服从指挥,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所属方进行解聘、辞退或开除。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执勤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所有队员实行轮岗执勤,工作日工作时间全勤值班,特殊战备时期全员值班。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参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和《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等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执行。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消防站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训练服装。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
(二)招聘的有关情况在余干之窗公布。招聘过程中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承诺推荐报名、确保招录为形式的有偿服务均与余干县消防大队无关,请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六、咨询电话
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咨询电话):
朱站长:18870312851;
曹参谋:15870950876。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项目评分标准

  
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8月31日


2023年江西景德镇市昌江区公开招聘专职文明实践员公告

  为扩充全区基层文明实践员队伍,强化阵地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印发《关于推动全省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的试点方案》(赣宣发[2020]2号)文件要求,为逐步配齐专职工作人员。经研究,继续公开招聘专职文明实践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全区招聘10名专职文明实践员。招聘人员主要在我区西郊街道、新枫街道、吕蒙街道、鲇鱼山镇、丽阳镇、荷塘乡基层村(社区)从事宣传思想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范围为景德镇市昌江区户籍(含回乡大学生)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

  2.素质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各类教育、远程教育等;

  4.大专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199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热爱宣传思想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为专职文明实践员: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因违纪违法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道德败坏,参加过组织的;有吸毒行为的;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政策待遇

  专职文明实践员上岗期间需到基层从事宣传思想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行政村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和待遇:

  1.专职文明实践员实行合同制,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

  2.本次公开招聘的昌江区文明实践员工资福利待遇每年每人4万元(含医保、社保等),由区财政负责。

  3.专职文明实践员由区委宣传部每年底联合相关单位考察,对连续工作3年(含试用期)以上、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可列为村两委班子后备人选。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合同,退出专职文明实践员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昌江区公开招聘专职文明实践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招聘公告,各乡镇(街道)将招聘公告广泛宣传。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8日-5月1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地址:(http://zpks.jxrczp.com/index.php/reg/step4s2/?EXAMID=2351)

  3.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与用人单位另行商议决定。

  4.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网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生在线),按规定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表内需提供对应附件(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扫描件)。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在报考前要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因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6、报名者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满分100分,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理论、法律基础、时事、写作能力等,题型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替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入闱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入闱)。

  3.面试内容:面试满分100分,时间为每人10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着重测试应试人员的对宣传思想工作的认识思考、组织协调、工作实践、创新谋划等能力。

  (六)总成绩的确定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为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折算成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相加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拟定招聘岗位数等额聘用。如遇总分数相同,按面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如遇总分数相同,且面试分数和笔试分数均相同的情况,另行商定)。

  五、考察和体检阶段

  考试结束后公布总成绩,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考察和体检名单由昌江区公开招聘专职文明实践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考察内容包括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等。考察合格即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标准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由区委宣传部与区人社局联审后,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六、聘用阶段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对外公示(在昌江区微信公众号魅力昌江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乡镇(街道)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七、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并主动接受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宣传部工作组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8:00

  附件1:昌江区公开招聘专职文明实践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岗位表

  

昌江区公开招聘专职文明实践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2023年江西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实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方法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

  辅警5名(均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2.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1995年7月1日以后,2005年7月1日以前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学历及专业要求:类院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要求高中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身高170厘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色盲、纹身等不符合人民执法执勤条件及警容仪表要求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8.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限景德镇辖区户籍的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景德镇辖区户籍是指:截止2023年7月1日,报考人员户籍在景德镇市行政区域内。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程序依次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考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明、学历证明、部队退役证书、户籍证明,相关材料应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需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报名时间:7月20日起至8月4日

  报名地点: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部

  联系人:赖警官 电话-18279877107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公文写作。

  (三)面试

  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四)体测

  入围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4*10跑、摸高,合格标准:1000米跑要求25周岁以下≤4分25秒、4*10跑要求≤13秒、摸高要求≥265厘米;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民职位)》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等要求执行。

  2.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可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5.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递补如遇岗位空缺,依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6.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考核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考察工作办法》进行。

  (六)政审

  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考察工作办法》进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核。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相关部门负责。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时间具体安排详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通知。

  (七)公示

  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动人事保障,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壹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聘用期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如违纪违规,依规解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招聘公告通过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瓷都审判发布。招聘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瓷都审判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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