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瑞昌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2年瑞昌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切实提高我市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的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1名,男性,学历高中(中专)及以上。主要岗位为消防驾驶员、消防战斗员、消防通信员(其中驾驶员3人,灭火战斗员和通信员共8人,通信员在应招人员中选取,不单独进行招聘,有大专以上学历、有文字功底、能熟悉操作办公软件者,可视情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含原全国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未过受单位(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三等功(含)以上的;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为“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2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报名条件进行放宽。

  4、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8月以前出生)。灭火战斗员岗位,30岁周岁以下(1992年8月以后出生),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持B2以上驾驶证,38岁以下(1984年8月以后出生),持有A2以上驾驶员可放宽至43岁以下(1979年8月以后出生),综合素质好,熟悉瑞昌市道路,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工作。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9日 — 2022年8月15日(工作时间8:00—18:00)。

  2、报名地点:瑞昌市湓城东路18号,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湓城路消防救援站二楼办公室。

  3、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及其各式复印件一份,附件1表(需张贴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同时一并提供以下材料:(1)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应聘者,提供退伍证和复印件一份;(2)有专业特长的持相关证书,所持证书需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银行征信记录;(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无参加邪教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核

  消防救援大队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统一进行初核,资格审核中,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消防救援大队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考核。

  (三)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测试地点:瑞昌市第一中学。

  3、测试项目:

  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

  4、成绩评定:体能测试成绩评定以3000米跑排名为准,其他项目灭火救援员岗位计达标成绩,不达标者予以淘汰。若30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评定结果。评分标准见附件2。

  5、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资格人员,末位同分人员一并入围,未达入围比例人数的岗位,该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九江市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确定的项目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入选资格。

  3、体检及心理测试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3000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30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

  4、体检由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将统一通知。

  (五)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体检合格考生的体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岗位空额数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资格复查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昌市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七)培训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培训结束前由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按程序要求向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进行培训考核,考核通过的按要求正式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标准见附件3)。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队伍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相关要求参加执勤备战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聘用人员入职培训阶段为试用期,共3个月,工资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考核合格,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结合市财政实际,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执行并保障五险一金。经工作锻炼提升为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等岗位的,发放岗位津贴。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号)享有职业保障权。

  (1)优先优待保障

  ①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的对外办事窗口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

  ②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

  ③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④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中考加分等,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1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要求,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咨询方式

  1、招录工作由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参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建设管理办法》和相关程序共同组织。

  2、招聘组织期间,来信、来访由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经查证属实,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4222233

  瑞昌市消防大队:0792-4219613

  联系人: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副站长 陈俞东

  附件:

  1、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

  2、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达标标准。

  3、政府专职消防员录用考核科目、内容及标准

  

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27日

  附件1-3.docx

  

2022年江西瑞昌市选调52名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任教公告

  瑞昌市2022年选调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任教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交流轮岗,同时解决城区学校师资力量严重不足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22年暑期从农村学校选调在编在岗教师到城区中小学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进城任教的原则

  1.凡进必考、公平公正。

  2.考试是基础、考核是关键、业务能力是导向。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1.小学(30人)

  语文10 数学10 英语5 体育2(其中1人为七小羽毛球老师)美术1 音乐1 信息技术1

  2.初中(20人)

  语文5 数学5 英语3 物理1 化学1 生物1

  体育1 美术1 音乐1 心理健康1

  3.一中(2人)

  语文1 英语 1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爱生敬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服从安排,遵章守纪;

  2.报考小学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编制在农村学校满5年、有2年班主任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必须至少达到1次优秀,或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坚持在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

  4.五年内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5.具有国家承认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农村小学教师报考城区小学岗位,以现聘任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书为依据,且报考学科必须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农村初中教师报考城区初中岗位,以现聘任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书为依据,且报考学科必须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全科和资格证未注明学科的教师可报考任何学科;

  6.从初中调到小学已满3年且还在小学工作,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书仍为初中岗位的,可报考小学岗位,其中持初中生物、地理、物理、化学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小学科学岗位;

  7.外县调进教师报考,须持有由外县教育局人事科(股)开具的农村学校工作证明或提供人事档案中的农村任教经历相关材料。

  8.报考第七小学羽毛球老师的第一学历必须是本科师范类大学师范类体育专业毕业,且具有羽毛球二级以上(含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

  9.报考高中的第一学历必须是本科师范类大学(不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毕业,具有高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四、选调办法

  (一)报名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由工作所在学校对照相关条件对报考教师进行资格初审,并持“五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一寸彩照2张,以及现工作所在学校签署意见的报名表,以学校为单位于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0日到瑞昌市教育局人事股集体报名(原则上南片、中片学校9日报名,北片学校10号报名),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二)加分

  1.荣誉加分(2012年8月—2022年7月)。

  ⑴①荣获国家级行政部门各类表彰加100分。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省部级加50分,地市级加20分,县级政府表彰加10分,瑞昌市教育局表彰加3分。③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省级分别加20分和15分;九江市级分别加12分和10分;县级分别加4分和2分。

  ⑵①②③项可累计加分,①②③项中的各小项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值。(符合加分条件教师必须提供证书原件,并与相关文件核对)

  ⑶外县调进教师在外县工作期间,荣誉加分只计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

  ⑷凡符合加分条件的教师,在报考时把加分内容填入报名登记表中“何时受过何种奖励”栏中,并提供证书原件由所在学校上交人事股验收,笔试开考后不再受理加分申请。荣誉加分直接计入总分。

  2.教龄加分。教龄以人事档案为准,五年为起点,教龄6年以上(含6年),每年折算0.5分。教龄加分直接计入总分。

  3.职称加分。已聘为高级(原中高、小特高)职称加5分,聘为一级(原中一、小高)职称加3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教师必须提供职称资格证和聘任书)。职称加分直接计入总分。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每学科卷面总分为100分。

  领准考证时间:2022年8月15日上午,各报考教师本人凭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不得代领。

  考试时间:2022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二中东教学楼

  (四)考核

  根据笔试和加分成绩合计,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名单,如遇总分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序。

  (五)确定调动名单

  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录取,考试成绩为笔试、荣誉、教龄和职称加分四项得分之和。录取分数线根据报考层级和不同学科确定,调动教师实行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选择报考学科对应的城区学校)。实行举报制,做到有报必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无论是调动之前还是调动之后,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不予调动,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选调教师考试。

  (六)办理调动手续

  确定选调录用对象后,8月下旬办理调动手续。选调录用教师调动工作单位后,其岗位设置按照人社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凭身份证、准考证排队进行扫码测体温,体温正常的(

  

2022年江西瑞昌市总工会招聘工会工作协理员公告

  瑞昌市总工会2022年公开招聘工会工作协理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工会工作协理员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夯实基层工会工作基础,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会工作协理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工通字〔2021〕4号)文件精神,瑞昌市总工会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工作协理员。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瑞昌市总工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工作协理员3名。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文明礼貌。

  2.勤奋好学,乐于奉献,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具有较强的事业心与良好的职业道德。

  3.熟悉电脑操作,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社会活动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4.必须具有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因违法受过行政处罚和正在接受组织、司法调查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公告发布方式

  公告发布地址:瑞昌市政府网、瑞昌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2日上午9:00—下午6: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瑞昌市总工会综合业务部(瑞昌市工人文化宫四楼)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等方式报名。

  (四)报名要求: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

  4.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瑞昌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工作协理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打印件);

  6.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瑞昌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工作协理员报名登记表》和提交本人的有关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面试和考核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笔试准考证发放

  通过报名汇总及资格审查后,发放《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瑞昌市总工会综合业务部(瑞昌市黄金北路122号工人文化宫四楼)。

  《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由瑞昌市总工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3︰1规定开考比例的,削减相应招考计划数。笔试总分值100分。委托第三方命题、制卷、阅卷。

  笔试内容:工会工作协理员主要测试参加考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会工作应知应会和综合分析、文字写作能力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予递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入闱;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一并入闱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后,由瑞昌市总工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时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对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瑞昌市总工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八、公示

  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昌市政府网、瑞昌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协理员聘用上岗后,应填写《江西省工会工作协理员登记表》。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聘用的协理员签订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年)。对试用期内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正式上岗后不作为的、违反劳动纪律的、工作失误引发重大事故的,可按照合同约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经年度考核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岗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若经考试、考察、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不予递补。

  薪酬待遇:工会协理员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考核奖金构成,具体如下:

  1.基本工资。招聘的工会工作协理员任职期间,基本工资按照同期考录在编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岗薪酬待遇执行。

  2.绩效工资。招聘的工会工作协理员任职期间,绩效工资按照同期考录在编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岗薪酬待遇减半执行。

  3.考核奖金。招聘的工会工作协理员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奖金按照同期考录在编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岗薪酬待遇减半执行。

  4.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享受工会福利、降温费、烤火费等福利待遇。

  十、本次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瑞昌市总工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咨询电话:潘世明 18172913798

  高云霞 18270250788

  办公电话:0792-4811878

  

瑞昌市总工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附件:报名表.doc

  

2022年江西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公告

  

  2022年瑞昌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瑞昌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1名行政岗、1名文秘岗、1名会计岗、1名财务岗工作人员,岗位为瑞昌市农业农村局合同制职工,服务期不少于3年。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热爱本职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及其他要求

  1.行政岗位报考人员专业不限。该岗位需要经常下乡,适合男性。

  2.文秘岗位报考人员专业不限。

  3.会计岗位报考人员应具备会计学(120203K)或财务管理(120204)或财政学(020201K)专业本科学历,或会计学(120201)、农业经济管理(120301)、财政学(020203)专业研究生学历,或拥有初级会计师以上资格证。

  4.财务岗位报考人员应具备会计学(120203K)或财务管理(120204)或财政学(020201K)专业本科学历,或会计学(120201)、农业经济管理(120301)、财政学(020203)专业研究生学历,或拥有初级会计师以上资格证。该岗位需要经常下乡,适合男性。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因违法受过行政处罚和正在接受组织、司法调查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程序

  (一)公告发布地址

  瑞昌市政府网、瑞昌云等新闻网络媒体。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14日(周六、周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瑞昌市赤乌东路96号(瑞昌市农业农村局五楼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

  4.《瑞昌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信息表》一份(打印件);

  5.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瑞昌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信息表》和提交本人的有关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面试和考核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6.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于通过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后,报名现场立即发放。《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3∶1。

  笔试内容:申论及公文写作

  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语言表达及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后,由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农业农村局机关以及瑞昌云等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没有影响录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录用情况导致不能录用的,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七、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时间要求到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瑞昌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经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薪资待遇:每月固定工资4000元,绩效性奖金500元-1000元/月(年终根据考核情况一次性发放);其他福利待遇与机关其他聘用人员同等。

  八、招聘组织

  招聘招聘工作在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九、附则

  本次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先生 0792-4222510;15170966357

  

瑞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7日

  附件:瑞昌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健康

  状况

  

  籍贯

  

  户籍

  所在地

  

  是否退伍军人

  

  身份证

  号 码

  

  实际居

  住地址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

  电话

  

  专业技术职称或有何特长

  

  个

  人

  简

  历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惩

  

  考核

  情况

  (有单位或政府购岗)

  

  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称谓

  

  姓名

  

  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人知晓新聘用人员服务期限至少3年的规定,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符合招聘公考的报告条件,如有不实,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签名):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需正反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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