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公务员考试公告(78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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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安徽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安徽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全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7832名,其中省直机关405名,市以下机关7427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安机关招录特殊专业技能人民警察,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西藏籍、新疆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以及涉密等特殊职位的招录,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程序
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心理素质测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其中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限报本县此类职位,且须在本地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中断的时间可以累计。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涉密等特殊职位除外)。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9:00至2月4日20: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
(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报考者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请参阅《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者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者报名后至2月6日16: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更改个人信息或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月6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缴费成功但因招考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报考者,可于2月19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月8日20: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专门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3月13日至3月15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数。艰苦边远乡镇机关职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录用计划数3人(含)以上的职位,以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基层机关招录电商营销、乡村旅游、农机农技等领域专业人才的职位,可按2:1比例开考。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1)报考省市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3月16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A卷
(2)报考县乡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3月16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B卷
(3)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3月16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C卷
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对应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公安、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9:00—11:00。
笔试范围:参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
笔试地点: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各市职位报考者的考点设在所报考市(广德市、宿松县职位的报考者,分别在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成绩
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的,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知识》三科的,笔试成绩按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单科、合成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阅卷完成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报考者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明确加试的招考职位,加试时间、内容、方式以及成绩计算方法等事宜于笔试前公布。
五、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或面试前,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对体能测评或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者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政治面貌、户籍和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202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六、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七、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也可以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或者综合选用多种方式。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公告。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0%、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不宜公开招考的、需要专门测查有关专业技能水平的、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八、体检
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职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工作在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在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报考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考察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职位考察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笔试、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
十、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按照职位录用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分别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省、市相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注明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招录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十一、审批录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上级机关。
面向本市(县)户籍人员招考职位的录用人员须与艰苦边远乡镇签订5年不得流出本乡镇的协议。
十二、监督检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的招考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上述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十三、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全省招考公告于1月25日在安徽先锋网(www.ahxf.gov.cn)、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rss.ah.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www.csjgwy.com)等媒体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安徽先锋网发布,报考者如对报名和招考工作有疑问,可以拨打以下联系电话:
(一)省政策咨询:0551-62609724;
(二)省考务和技术咨询:0551-63457903;
(三)省监督举报:0551-62608161;
(四)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等问题,可直接拨打职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其中,各市以及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如下:
合肥市:0551-63538709
淮北市:0561-3199387
亳州市:0558-5132016
宿州市:0557-3023073
蚌埠市:0552-2058778
阜阳市:0558-2296396
淮南市:0554-6678430
滁州市:0550-3022415
六安市:0564-3379202
马鞍山市:0555-8880239
芜湖市:0553-3991191
宣城市:0563-3023035
铜陵市:0562-5880860
池州市:0566-2088790
安庆市:0556-5347166
黄山市:0559-2355545
广德市:0563-6818053
宿松县:0556-7823399
上述电话于报名期间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安徽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省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附件:
1.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2.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安徽省公务员局
2024年1月25日
2024年安徽公务员考试黄山市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规定,现将黄山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格复审
(一)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见附件1、2。
(二)形式和时间
1.形式: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入围人员根据职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须为原件)扫描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见附件3),文件命名为“姓名+职位代码”,复审结果将会通过邮箱回复。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便于工作人员联系沟通,也可按照附件3中咨询电话主动对接。
2.时间:2024年4月12日8:00至4月13日17:30。逾期未发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笔试准考证;
3.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请自行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端口打印);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4)。
其中: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能按期毕业等事项,需盖章)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同时加盖所在院校公章)。
6.报考职位有其他要求还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
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202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原件(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民政或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须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及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参加中央和外省服务基层项目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考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
(2)报考“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职(执)业资格或证书要求职位的,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需盖章)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需盖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按月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中断的时间可以累计,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盖章)。
(4)报考“面向本市户籍人员”职位的,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黄山市户籍或《招考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黄山市内的证明材料(户口簿原件)。
(5)属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①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托管)单位出具的保管(托管)情况说明(需盖章);②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就业的人员,提供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书;③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明材料;④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以上4类人员均需提供应届毕业生承诺书(见附件5,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
(6)报考“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还应提供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的村(社区)干部身份和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7)报考“人武专干”职位的,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民政或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须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
(8)报考要求为“中共党员”职位的,须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预备党员或者正式党员等信息。
(9)报考面向残疾人职位的,须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本人户口簿原件。
(10)报考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的,需提供与报考职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属于退役士兵的,需提供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的退伍证。
7.其他情形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后报考的,须提供截至报名时被辞退满5年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单位证明材料、辞退决定或通知书等)。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离职后(含辞职、取消录用等)报考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意辞职批复或取消录用决定等)。
(四)缴费确认和打印面试通知书
1.第一阶段面试职位: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部门将及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务员面试确认系统把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置为复审合格状态。被确认复审合格的人员,应在4月15日15: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递补下一名报考者资格复审。递补的报考者应于4月16日15: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工作。第一阶段面试人员在4月18日12:00至4月22日17:3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考者面试须知》。
2.第二阶段面试职位: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部门将及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务员面试确认系统把通过资格复审(其中:警察职位考生须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置为复审合格状态。被确认复审合格的人员,应在5月5日15: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递补下一名报考者资格复审。递补的报考者应于5月6日15: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工作。第二阶段面试人员在5月10日12:00至5月14日17:3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考者面试须知》。
二、关于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和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加试
(一)心理素质测评
1.对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评方式:采取上机答题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情况进行评估,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二)体能测评
1.对象: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不含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职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缴费方式及费用标准: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当天(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现场缴纳体能测评费用55元/人(扫码支付)。
4.体能测评要求: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以上三个项目均达到规定标准的,为体能测评合格。警务技术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项目。
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和本人免测申请。
(三)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加试
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需参加加试,加试分基础体能和专业技能测试,加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相关项目和规则按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公告》和《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加试科目测试规则》执行。
三、关于面试
1.第一阶段面试:2024年4月20日至22日进行,主要为乡镇机关和部分县(区)直机关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
2.第二阶段面试:2024年5月12日至14日进行,主要为市县(区)直机关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第二阶段面试部分职位(具体职位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法,其他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
四、其他事项
1.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另行通知。
2.未尽事宜,按《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请各位报考者密切关注黄山先锋网,并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复审递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此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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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黄山市考录办
2024年4月11日
2024年安徽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公告
为做好全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招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特殊专业技能职位指突击、狙击、排爆、搏击武术、水上救援等职位,录用计划共49名(详见附件,原职位表与本公告职位表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二、招考对象
1.报考突击职位的人员,须为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中从事反恐处突工作1年以上,且具有侦察、空降、攀登、格斗、潜水等特种作战技能的退役士兵。
2.报考狙击职位的人员,须为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中从事狙击工作1年以上,且具有射击(狙击)专长的退役士兵;或为体育运动学校射击专业毕业生;或为射击专业的现役或退役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3.报考排爆职位的人员,须为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中从事排爆工作1年以上的退役士兵;或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专业毕业生。
4.报考搏击武术职位的人员,须为在拳击、散打、跆拳道、摔跤、柔道、空手道、武术套路等项目上,获得全运会以上比赛和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单项锦标赛、冠军赛个人前八名(或运动健将称号),或获全国青年锦标赛、城市运动会个人前八名,或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前六名;或具有拳击、散打、跆拳道、摔跤、柔道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具有武术套路项目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5.报考水上救援职位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等级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和国家二级及以上游泳运动员等级证书。
报考上述职位的报考者,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与报考职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属于退役士兵的,需提供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的退伍证;属现役或退役运动员的,须提供地市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加试科目及计分方法
所有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均组织加试,加试分基础体能和专业技能测试,加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一)基础体能测试
突击职位测试3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或仰卧起坐;狙击、排爆、搏击武术、水上救援职位测试1000米跑、立定跳远。每个测试科目满分100分,具体计分方法是:
1.1000米跑,男子2′50″(含)以内,女子4′00″(含)以内,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秒(含),得分减少1分。
2.3000米跑,男子10′10″(含)以内,女子11′30″(含)以内,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3秒(含),得分减少1分。
3.立定跳远,男子2.9m以上(含),女子2.3m以上(含),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减少1cm(含),得分减少1分。
4.引体向上(男性测试),完成25次引体向上,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少完成1次,得分减少4分。
5仰卧起坐(女性测试),1分钟内完成50次仰卧起坐,得100分;在此基础上1分钟内每少完成1次,得分减少2分。
以上基础体能测试科目,除立定跳远可测试3次取其中一次最好成绩外,其他测试科目只能测试1次。
(二)专业技能测试
突击职位测试92G手枪射击;狙击职位测试CS/LR4型7.62mm高精度狙击步枪射击;排爆职位测试爆炸装置排除。
1.92G手枪射击,满分100分。精度射击(胸环靶),距离25米,使用弹数5发,立姿无依托,时限5分钟,精度射击满环50环得50分,每少一环减1分;超时射击的,每射击一次扣除一发最高环成绩,依次类推。速射(胸环靶),距离10米,使用弹数5发,立姿无依托,显靶10秒钟,速射满环50环得50分,每少一环减1分。
2.CS/LR4型7.62mm高精度狙击步枪射击,满分100分。精度射击(狙击2号靶标),距离100米,使用弹数6发,卧姿有依托,时限3分钟,精度射击满环60环得60分,每少一环减1分;超时射击的,每射击一次扣除一发最高环成绩,依次类推。隐显射击(面部五官靶),距离100米,使用弹数4发,卧姿有依托,每次显靶5秒、隐靶10秒,射击直径3㎝目标靶4个全中得40分,每少击中一个目标减10分。
3.爆炸装置排除,满分100分。以抽签方式抽取1个(3选1)爆炸装置,根据抽取的模拟爆炸装置X光射线图片,判定该爆炸装置发火原理、种类,口述排爆方案并实施拆除。口述答题时间5分钟,到时间停止答题,答题要点不正确按项减分,最多减30分。实施拆除时考生着排爆服,进入排爆现场,检查爆炸装置结构,利用无磁排爆工具组等工具,按照正确的步骤对已抽签爆炸装置进行手工拆除。拆除过程中引爆或拆除失败的,爆炸装置排除科目计0分。排爆工具使用不正确、器材使用不熟悉、违反操作规程、拆除动作违反操作安全规定的按项减分,最多减20分。超过5分钟仍未完成拆除的,每超出3秒减1分;超过8分钟仍未完成拆除的,直接认定为拆除失败。
专业技能测试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成绩合成
突击职位测试3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或仰卧起坐三个科目的,按40%、40%、20%的比例合成基础体能成绩;狙击、排爆、搏击武术、水上救援职位测试1000米跑、立定跳远两个科目的,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基础体能成绩。突击、狙击、排爆职位加试专业技能的,基础体能成绩与专业技能成绩按40%、60%的比例合成专业加试成绩;搏击武术、水上救援职位不加试专业技能的,以基础体能成绩为专业加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与专业加试成绩按30%、70%的比例合成报考者第一阶段总成绩。上述各项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3:1。
2.加试人选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按10:1比例确定,不足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因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3.上述职位报考者不再参加体能测评。完成加试后,根据第一阶段总成绩高低顺序(第一阶段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专业加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专业技能、基础体能、1000米或3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或仰卧起坐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按照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5.第一阶段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60%、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未尽事宜由安徽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安徽省公务员局
2024年1月25日
2024年安徽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公告
为做好全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招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特殊专业技能职位指突击、狙击、排爆、搏击武术、水上救援等职位,录用计划共49名(详见附件,原职位表与本公告职位表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二、招考对象
1.报考突击职位的人员,须为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中从事反恐处突工作1年以上,且具有侦察、空降、攀登、格斗、潜水等特种作战技能的退役士兵。
2.报考狙击职位的人员,须为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中从事狙击工作1年以上,且具有射击(狙击)专长的退役士兵;或为体育运动学校射击专业毕业生;或为射击专业的现役或退役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3.报考排爆职位的人员,须为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中从事排爆工作1年以上的退役士兵;或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专业毕业生。
4.报考搏击武术职位的人员,须为在拳击、散打、跆拳道、摔跤、柔道、空手道、武术套路等项目上,获得全运会以上比赛和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单项锦标赛、冠军赛个人前八名(或运动健将称号),或获全国青年锦标赛、城市运动会个人前八名,或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前六名;或具有拳击、散打、跆拳道、摔跤、柔道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具有武术套路项目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5.报考水上救援职位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等级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和国家二级及以上游泳运动员等级证书。
报考上述职位的报考者,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与报考职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属于退役士兵的,需提供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的退伍证;属现役或退役运动员的,须提供地市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加试科目及计分方法
所有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均组织加试,加试分基础体能和专业技能测试,加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一)基础体能测试
突击职位测试3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或仰卧起坐;狙击、排爆、搏击武术、水上救援职位测试1000米跑、立定跳远。每个测试科目满分100分,具体计分方法是:
1.1000米跑,男子2′50″(含)以内,女子4′00″(含)以内,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秒(含),得分减少1分。
2.3000米跑,男子10′10″(含)以内,女子11′30″(含)以内,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3秒(含),得分减少1分。
3.立定跳远,男子2.9m以上(含),女子2.3m以上(含),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减少1cm(含),得分减少1分。
4.引体向上(男性测试),完成25次引体向上,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少完成1次,得分减少4分。
5仰卧起坐(女性测试),1分钟内完成50次仰卧起坐,得100分;在此基础上1分钟内每少完成1次,得分减少2分。
以上基础体能测试科目,除立定跳远可测试3次取其中一次最好成绩外,其他测试科目只能测试1次。
(二)专业技能测试
突击职位测试92G手枪射击;狙击职位测试CS/LR4型7.62mm高精度狙击步枪射击;排爆职位测试爆炸装置排除。
1.92G手枪射击,满分100分。精度射击(胸环靶),距离25米,使用弹数5发,立姿无依托,时限5分钟,精度射击满环50环得50分,每少一环减1分;超时射击的,每射击一次扣除一发最高环成绩,依次类推。速射(胸环靶),距离10米,使用弹数5发,立姿无依托,显靶10秒钟,速射满环50环得50分,每少一环减1分。
2.CS/LR4型7.62mm高精度狙击步枪射击,满分100分。精度射击(狙击2号靶标),距离100米,使用弹数6发,卧姿有依托,时限3分钟,精度射击满环60环得60分,每少一环减1分;超时射击的,每射击一次扣除一发最高环成绩,依次类推。隐显射击(面部五官靶),距离100米,使用弹数4发,卧姿有依托,每次显靶5秒、隐靶10秒,射击直径3㎝目标靶4个全中得40分,每少击中一个目标减10分。
3.爆炸装置排除,满分100分。以抽签方式抽取1个(3选1)爆炸装置,根据抽取的模拟爆炸装置X光射线图片,判定该爆炸装置发火原理、种类,口述排爆方案并实施拆除。口述答题时间5分钟,到时间停止答题,答题要点不正确按项减分,最多减30分。实施拆除时考生着排爆服,进入排爆现场,检查爆炸装置结构,利用无磁排爆工具组等工具,按照正确的步骤对已抽签爆炸装置进行手工拆除。拆除过程中引爆或拆除失败的,爆炸装置排除科目计0分。排爆工具使用不正确、器材使用不熟悉、违反操作规程、拆除动作违反操作安全规定的按项减分,最多减20分。超过5分钟仍未完成拆除的,每超出3秒减1分;超过8分钟仍未完成拆除的,直接认定为拆除失败。
专业技能测试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成绩合成
突击职位测试3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或仰卧起坐三个科目的,按40%、40%、20%的比例合成基础体能成绩;狙击、排爆、搏击武术、水上救援职位测试1000米跑、立定跳远两个科目的,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基础体能成绩。突击、狙击、排爆职位加试专业技能的,基础体能成绩与专业技能成绩按40%、60%的比例合成专业加试成绩;搏击武术、水上救援职位不加试专业技能的,以基础体能成绩为专业加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与专业加试成绩按30%、70%的比例合成报考者第一阶段总成绩。上述各项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3:1。
2.加试人选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按10:1比例确定,不足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因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3.上述职位报考者不再参加体能测评。完成加试后,根据第一阶段总成绩高低顺序(第一阶段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专业加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专业技能、基础体能、1000米或3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或仰卧起坐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按照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5.第一阶段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60%、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未尽事宜由安徽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表(提取码:42u5)
附件2.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加试科目测试规则
安徽省公务员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