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湖北武昌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关于选聘武昌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扩大行政执法监督覆盖面和社会参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武汉市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武昌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各界公开选聘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

2.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

3.企业界、行业协会代表;

4.曾从事行政执法或行政执法监督岗位,有行政执法工作经历,熟悉行政执法业务的退休公务员。

二、选聘条件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年满二十五周岁、不超过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3.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

4.公道正派,品行良好,具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热心参与群众监督工作。

三、工作职责

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采取分散工作和集中工作相结合的办

法,工作性质为义务监督,无工作报酬,并在区司法局的组织下,履行以下职责:

1.按照区司法局的日常、专项工作安排,参加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等活动;

2.了解、掌握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定职权情况,以书面形式提出自己掌握和群众反映的行政执法问题及相应可落实的意见、建议;

3.承担区司法局安排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四、工作纪律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地记录、反映发现的行政执法违法问题和有关情况;

2.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

3.不得利用监督之便干扰、妨碍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执法公务活动,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4.非经区司法局书面同意,不得以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名义参加与履行职责无关的社会活动;

5.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履行职责时,遇到监督事项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监督对象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应当主动回避;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条款。

五、聘任期限

武昌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届满可续聘;未续聘的,自行解聘。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8日。

(二)采取个人自荐(填写附件1)、单位推荐(填写附件1和附件2)和特别邀请三种方式。请将附件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公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通过邮寄提交区司法局,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1.邮寄地址:武昌区民主路荆南街14号武昌区司法局法治督察科,邮政编码:430061;

2.电子邮箱:wcqzfjd@163.com;联系人:刘袁楚钏,联系电话:88930137。

七、资格审查

区司法局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

经审查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武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颁发聘书和证件,并通过武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附件:1.武昌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登记表

   2.武昌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单位推荐汇总表

                                 武昌区司法局

                                  2024年1月29日

 

附件:

附件1:武昌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登记表.doc
附件2:武昌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单位推荐汇总表.doc

原标题:关于选聘武昌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wuchang.gov.cn/zwgk_37/zc/gsgg/202401/t20240129_2351405.html

关于选聘湖北武昌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关于选聘武昌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扩大行政执法监督覆盖面和社会参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武汉市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武昌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各界公开选聘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

2.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

3.企业界、行业协会代表;

4.曾从事行政执法或行政执法监督岗位,有行政执法工作经历,熟悉行政执法业务的退休公务员。

二、选聘条件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年满二十五周岁、不超过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3.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

4.公道正派,品行良好,具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热心参与群众监督工作。

三、工作职责

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采取分散工作和集中工作相结合的办

法,工作性质为义务监督,无工作报酬,并在区司法局的组织下,履行以下职责:

1.按照区司法局的日常、专项工作安排,参加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等活动;

2.了解、掌握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定职权情况,以书面形式提出自己掌握和群众反映的行政执法问题及相应可落实的意见、建议;

3.承担区司法局安排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四、工作纪律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地记录、反映发现的行政执法违法问题和有关情况;

2.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

3.不得利用监督之便干扰、妨碍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执法公务活动,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4.非经区司法局书面同意,不得以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名义参加与履行职责无关的社会活动;

5.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履行职责时,遇到监督事项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监督对象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应当主动回避;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条款。

五、聘任期限

武昌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届满可续聘;未续聘的,自行解聘。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8日。

(二)采取个人自荐(填写附件1)、单位推荐(填写附件1和附件2)和特别邀请三种方式。请将附件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公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通过邮寄提交区司法局,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1.邮寄地址:武昌区民主路荆南街14号武昌区司法局法治督察科,邮政编码:430061;

2.电子邮箱:wcqzfjd@163.com;联系人:刘袁楚钏,联系电话:88930137。

七、资格审查

区司法局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

经审查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武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颁发聘书和证件,并通过武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附件:1.武昌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登记表

   2.武昌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单位推荐汇总表

                                 武昌区司法局

                                  2024年1月29日

 

附件:

附件1:武昌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登记表.doc
附件2:武昌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单位推荐汇总表.doc

原标题:关于选聘武昌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wuchang.gov.cn/zwgk_37/zc/gsgg/202401/t20240129_2351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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