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招聘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18-45周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热爱本职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2月23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天等县天桃路76号 县国土大院办公楼二楼)
4.报名时须提供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
(二)面试:由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五)聘用形式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试用一个月,试用期内表现合格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如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
五、工资、福利和待遇
(一)按天等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每人每月2400元(含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三险的个人负责部分)发放。
(二)聘用期间,单位为个人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规定险种并负责缴纳单位部分,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因公出差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本简章由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3521101
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18日
原标题: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tiandeng.gov.cn/tzgg/t17976005.shtml
2024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农业农村局招募特聘农技员5人公告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2024]69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特聘计划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1〕119 号)以及《2024年天等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天农发〔2024〕29号)的文件精神,2024年天等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在我县继续实施农技人员特聘计划,从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中招募特聘农技员5名。按照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拟公开招聘技术指导农技人员5人(其中种植业2名、畜牧水产2名、农机1名)。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限不超过一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敬业精神以及团队协作精神。
2、从事相关工作(种植业、畜牧水产、农机)多年,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有相关专业的人员优先聘任,性别不限,户籍不限。
3、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4、属于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的人员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名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符合岗位条件者,可将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扫描件与《个人申请表》,于2024年7月19日前发送至天等县农业农村局邮箱报名(tdxnyncj3521152@vip.163.com),也可于2024 年7月20日前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天等县城南办公区1号楼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录用:招聘程序为技能考核、面试、聘用等环节。技能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种植业)0771-3523016、(农机)0771-3531152、(畜牧水产)联系电话:0771-32529165、3531152
三、工资待遇
(一)被聘用为特聘农技员的人员按工作安排进行工作,每月工资为600元,不负责对方的“五险一金”等社会福利待遇。
(二)种植业、畜牧水产一经聘用,签聘用合同,聘期为一年;农机行业聘期为半年,协议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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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5日
原标题:天等县农业农村局招募特聘农技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tiandeng.gov.cn/tzgg/t18692512.shtml
2024广西崇左市天等县乡村振兴局招聘2人公告
天等县乡村振兴局作为我县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部门,要承担全县乡村振兴、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管理、项目库等相关工作。工作任务繁重,时间跨度较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聘用时间为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止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热爱乡村振兴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3.服从安排,敢于负责,爱岗敬业,事业心强。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数及要求
1.辅助管理岗位1,人员1名,简章发布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办公应用软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2.辅助管理岗位2,人员1名,简章发布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有从事建筑工程管理经验者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3月2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天等县乡村振兴局综合股办公室(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路9号,县政府大院办公区政府楼一楼)。
3.报名时须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填写《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表》并交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报名资格审查: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集中在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进行面试(无须笔试)。面试由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试题由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命制。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以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择优递补。
1.体检。体检由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项目原则上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乡村振兴局和天等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乡村振兴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和转正工资一致,辅助管理岗位人员工资2400元/月(含养老、医疗、失业等3项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聘用期间,单位为个人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的单位部分。
(三)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差费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四)聘用期间,单位不安排食宿,需自理。
天等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3月22日
原标题:天等县乡村振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iandeng.gov.cn/tzgg/t18170245.shtml
2024广西崇左市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临聘工作人员(技术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待人热情,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会计专业优先聘用;
3.驻崇院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应届毕业生(即毕业学年、毕业年度以及离校2年未就业的)优先聘用;
4.年龄在18-35周岁(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办公室及相关股室代表组成,负责对招聘工作具体实施。按照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2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招聘简章附件自行下载《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后的表格发送至td3531800@163.com,联系电话:0771-3531800。同时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工作日交到天等县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天等县天等镇仕民新区体育馆旁)提供给相关人员审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三)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择优递补。
(四)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选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三、聘用形式
经公示合格后试用一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表现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被聘用人签订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合同每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工资、福利和待遇
(一)按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每人每月2400元发放(含养老、医疗、失业三险的个人负责部分);
(二)聘用期间,单位为个人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规定险种并负责缴纳单位部分,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部分;
(三)因公出差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本简章由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1—3531800(天等县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5日
附件: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原标题: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招聘临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tiandeng.gov.cn/tzgg/t181790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