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内蒙古阿拉善盟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29人公告
为加强全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根据《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管理办法(试行)》《阿拉善盟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盟直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现将2024年度阿拉善盟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
具体引才单位、岗位、人数、专业条件等信息,以每一批次发布的《阿拉善盟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人才需求计划表》)为准。
二、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条件,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截止日期以每一批次《人才需求计划表》发布之日为准)。
(二)引才范围
1.《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的第一类至第五类高层次人才(政策详见阿拉善盟行署门户网站、阿拉善党建网);
2.国内院校、世界排名前200位的国外知名高校(以毕业当年的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3.国家重点高校、重点学科、中央和国家级科研院所、世界排名前200位的国外知名高校(以毕业当年的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须通过普通高考录取到重点高校或重点学科,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4.国家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毕业的本科生(须通过普通高考录取到重点高校或重点学科,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5.紧缺学科的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公费师范生”。
国家重点高校包括: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
国家重点学科以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盟内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近5年内我盟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在编人员;
5.现役军人;
6.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才程序
《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的第一类至第五类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可随时“一事一议”引进,其他人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
1.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填写《阿拉善盟“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申请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邮箱amzzbrck2022@163.com。邮件请以“绿色通道人才引进+应聘岗位名称+本人姓名”为标题。
2.申请起始时间以每一批次发布的《人才需求计划表》规定的时间为准。
3.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每一批次发布的《人才需求计划表》,详细了解引才要求、程序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每位应聘人员每一批次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4.应聘人员须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和《人才需求计划表》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引才具体条件。
5.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照片。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阶段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从事的主要工作)。凡因填写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实、不准确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的,责任自负。
6.“绿色通道”人才引进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1.经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符合条件的,在《阿拉善盟“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申请表》加盖公章后,分别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应聘人员进行推送;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将及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进行反馈。初审与网上申请同步进行。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收到《阿拉善盟“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申请表》后,一般应于2日内完成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须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加盖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的《阿拉善盟“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申请表》(一式二份)。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在读人员提供院校录取通知书或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有效毕业证(或录取通知书)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通过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在线学籍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各学习阶段均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领事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读人员可只提供在线学籍证明。
(5)岗位要求的相关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证书正在办理的书面证明。
(6)本人最高学历在读期间的课业成绩单。
(7)应聘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期间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8)属于盟内国有企业(行员制)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9)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应聘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
5.资格审查结果,将在阿拉善盟人社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评估
评估时间、地点、方式等由盟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通过网站、邮箱、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评估工作完成后2日内,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评估意见,经研究后等额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及时安排体检、考察。
(四)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他医疗机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
2.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视为放弃应聘。
(五)考察
1.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2人及以上的考察组,采取与考察对象面谈、向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临时服务单位、居住社区以及纪检、公检法、国安等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政治考核、查阅个人档案、填写政审表等形式开展。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应聘人员不合格或不配合用人单位进行考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并在阿拉善盟人社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向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绿色通道”引进人才申请。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备的,经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及时予以备案,并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
2.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转正);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3.引进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在我盟实际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4.“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
(2)享受人才安家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0万元/人,硕士研究生10万元/人,本科生5万元/人。
(3)发放五年期生活补助,标准为:国家重点高校、重点学科、中央和国家级科研院所、国外知名高校的博士研究生50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月、本科生1500元/人/月,普通高校的博士研究生3000元/人/月。其他高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标准“一事一议”。
(4)引进前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按不低于原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用人单位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无空缺的,可通过特设岗位聘用。
(5)本人及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在工作单位驻地无自有住房的,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入住期限不超过三年。
(6)享受《阿拉善盟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四、其他要求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绿色通道”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如发现应聘人才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引进人才工作秩序,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应聘人员需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体检、考察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公告发布后,当年内不再另行发布“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公告。后续相关工作要求,将在每一批次发布的《阿拉善盟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中进行说明;未尽事宜经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另行确定,并在阿拉善盟人社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4.本公告由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岗位应聘咨询电话:见每一批次《人才需求计划表》
政策咨询电话:0483-8353260
监督举报电话:0483-8333859
点击查看>>>
1.阿拉善盟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2024年度第一批次)
2.阿拉善盟“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申请表
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
原标题:2024年度阿拉善盟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als.gov.cn/art/2024/2/23/art_5778_513850.html
2024内蒙古阿拉善盟第三批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12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各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根据盟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需求及岗位空缺情况,现将阿拉善盟2024年度第三批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计划引进12人。具体引才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等信息,以发布的《阿拉善盟2024年度第三批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为准(以下简称《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26日(不含)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7月26日(不含)后出生的;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与引才岗位职责相关,符合用人单位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
(二)引进范围
我盟急需紧缺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在读人员(本科阶段须通过普通高考录取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A综合及专业技术类: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录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被世界排名前500位的国外知名高校录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学校排名以最新公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
B教育类: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师范类高校录取的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C医学类: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本科生;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医学类高校录取的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岗位对考生就读院校有专门要求的,以《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申请
1.盟内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近5年内我盟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各类专升本、成人自考以及在职取得学历学位人员;
5.现役军人;
6.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除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在2024年12月底之前外,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三、引才程序
(一)个人申请
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开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网址http://rsj.als.gov.cn/col/col5778/index.html)进行申请。
申请时间:2024年7月27日9:00至8月2日18:00。
人才预约引进无需交纳报名费。
咨询电话:0483-835326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1.选择岗位。考生须认真阅读公告,详细了解引才要求、程序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位考生可从《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中选择填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考生在申请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点击“阅读完毕,同意”即视为考生已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通过。考生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考生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到大学(研究生)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未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用人单位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学习期间(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学位,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工作简历: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故意隐瞒学习、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4.阿拉善盟内国有企业正式聘用人员申请人才预约引进,须经本单位同意。
5.《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条件,主要参考教育部学信网、研招网最新专业目录信息设置。名称中包含“门类”字样的为学科门类,包含“类”字样的为专业类别,不包含“门类”“类”字样的均为具体专业。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考生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核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6.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申请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相符。国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需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考生申请时,须以最高学历、学位和主修专业为准,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申请报考。凡岗位要求具备的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为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7.考生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考生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后不可修改)。
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仍可以修改除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外的申请信息。在规定的申请时间截止后,将不能提交新的岗位申请。请考生选择好岗位后尽早申请,防止后期因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引进。
8.考生应正确填报个人联系电话,并在整个引才阶段保持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的联系沟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预约引进的,视为放弃。
9.个人申请期间,各岗位申请人数可从报名系统查询,供考生参考。
(二)资格初审
1.个人申请时一并进行资格初审,由盟委人才办具体负责并解释。资格初审严格按照《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确定的引才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不符合条件的,在审核状态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考生补充、修改或说明。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应根据提示理由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信息不可修改,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考生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个人申请的,视为放弃引进。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27日9:00至8月3日12:00。
3.对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同时发布反向选择的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0483-8333859(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4.资格初审通过后即确认申请成功。
(三)双向选择
1.对资格初审后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引才人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可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按照岗位条件和不少于岗位引才人数,反向选择面试评估对象。被反向选择的考生,可同时参加申请岗位和反选岗位的面试评估。
反向选择主要根据学历、所学专业以及岗位契合度确定。
2.被反向选择并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经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后,纳入面试评估范围,填写《阿拉善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申请表》,并由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报盟委人才办统一发布公告。
(四)面试评估
1.面试评估可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测评、面谈、课业成绩评估、专业测试、学术答辩、现场操作、教学试讲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
2.各岗位具体面试评估时间、方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至少于面试评估前3日发布公告,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告知考生面试评估相关事宜。考生须持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身份证明按时参加面试评估,未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面试评估资格。
3.面试评估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自行确定。面试评估不设开考比例,满分100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步引才环节。
4.考生面试评估总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评估后,按照每个岗位考生面试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评估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按照加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若考生同时进入多个岗位资格复审范围的,由考生最终确定一个意向岗位,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5.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在面试评估结束2日内完成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主要根据引才公告及《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就读院校、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等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以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时间安排为准。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原件扫描件)方式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学习阶段均需提供);在读人员提供院校录取通知书或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考生是否符合申请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所载学历名称和专业名称为准。
(3)通过学信网打印的在线学籍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各学习阶段均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申请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领事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读人员可只提供在线学籍证明。
(4)岗位要求的相关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证书正在办理的书面证明)。
(5)本人最高学历在读期间的课业成绩单。
(6)个人征信记录。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8)属于盟内国有企业(行员制)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单位同意申请人才预约引进的证明材料。
3.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引进资格。
4.资格复审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列为预约引进对象,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并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5.预约引进对象为在读生的,与用人单位签订《阿拉善盟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协议》,待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进入下一步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预约引进对象须按要求进行体检、考察。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预约引进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他医疗机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定。体检费用由预约引进对象自行承担。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预约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预约引进资格。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工作须在体检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与考察对象面谈、向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临时服务单位、居住社区以及纪检、公检法、国安等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政治考核、查阅个人档案、填写考察表、岗位匹配度考察等形式开展。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考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不配合用人单位进行考察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公示
根据面试评估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阿拉善党建”微信公众号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于反映考生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将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八)递补
本次人才预约引进过程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从引才岗位达到面试评估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盟委人才办研究确定引进人选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引进手续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盟委人才办会议研究通过后,及时办理人才引进备案手续(在我盟实际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引才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引进。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服务期限内。
2.下列人员不予引进:
(1)预约引进对象存在重修学业或在学制期内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在个人申请结束至确定为预约引进对象前,因参加盟内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盟内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3)在个人申请结束至确定为预约引进对象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4)考生在引才过程中违纪违规的;
(5)在引才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相关待遇:
(1)预约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发放人才安家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0万元/人,硕士研究生10万元/人,本科生5万元/人。人才安家补贴经盟委人才办会议研究通过后,按40%、30%、3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教育、医疗卫生领域预约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发放方式可灵活掌握。经规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对符合“绿色通道”政策引进条件的人才发放生活补助,标准为:国家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中央和国家级科研院所、国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50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月、本科生1500元/人/月,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3000元/人/月。补助发放期限为五年。
(4)引进人才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在工作单位驻地无自有住房的,可由盟委人才办优先安排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中有关引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申请。在资格初审、复审环节中,工作人员将尽力帮助考生发现个人申请中出现的问题。为此,提醒考生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引进的情形,并查实有据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三)考生在引才各环节如有自愿放弃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盟委人才办(盟委组织部人才科)提交书面《自愿放弃声明》,并签字确认。
(四)引进过程中相关事宜,请咨询各引才单位(联系方式详见《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
(五)本公告中的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及时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请予关注。本公告由盟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83-835326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点击查看>>>
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原标题:阿拉善盟2024年度第三批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als.gov.cn/art/2024/7/26/art_5778_514038.html
2024内蒙古阿拉善盟第二批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25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各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根据盟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需求及岗位空缺情况,现将阿拉善盟2024年度第二批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计划引进25人。具体引才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等信息,以发布的《阿拉善盟2024年度第二批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为准(以下简称《第二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27日(不含)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27日(不含)后出生的;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与引才岗位职责相关,符合用人单位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
(二)引进范围
我盟急需紧缺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在读人员(本科阶段须通过普通高考录取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A综合及专业技术类: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录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被世界排名前500位的国外知名高校录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学校排名以最新公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
B教育类: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师范类高校录取的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C医学类: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本科生;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医学类高校录取的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岗位对考生就读院校有专门要求的,以《第二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申请
1.盟内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近5年内我盟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各类专升本、成人自考以及在职取得学历学位人员;
5.现役军人;
6.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收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除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在2024年12月底之前外,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三、引才程序
(一)个人申请
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开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网址http://rsj.als.gov.cn/col/col5778/index.html)进行申请。
申请时间:2024年6月28日9:00至7月6日18:00。
人才预约引进无需交纳报名费。
咨询电话:0483-835326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1.选择岗位。考生须认真阅读公告,详细了解引才要求、程序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位考生可从《第二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中选择填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考生在申请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点击“阅读完毕,同意”即视为考生已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通过。考生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考生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到大学(研究生)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未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用人单位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学习期间(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学位,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工作简历: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故意隐瞒学习、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4.阿拉善盟内国有企业正式聘用人员申请人才预约引进,须经本单位同意。
5.《第二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条件,主要参考教育部学信网、研招网最新专业目录信息设置。名称中包含“门类”字样的为学科门类,包含“类”字样的为专业类别,不包含“门类”“类”字样的均为具体专业。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考生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核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6.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申请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相符。国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需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考生申请时,须以最高学历、学位和主修专业为准,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申请报考。凡岗位要求具备的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为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7.考生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考生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后不可修改)。
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仍可以修改除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外的申请信息。在规定的申请时间截止后,将不能提交新的岗位申请。请考生选择好岗位后尽早申请,防止后期因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引进。
8.考生应正确填报个人联系电话,并在整个引才阶段保持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的联系沟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预约引进的,视为放弃。
9.个人申请期间,各岗位申请人数可从报名系统查询,供考生参考。
(二)资格初审
1.个人申请时一并进行资格初审,由盟委人才办具体负责并解释。资格初审严格按照《第二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确定的引才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不符合条件的,在审核状态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考生补充、修改或说明。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应根据提示理由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信息不可修改,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考生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个人申请的,视为放弃引进。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28日9:00至7月7日12:00。
3.对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同时发布反向选择的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0483-8333859(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4.资格初审通过后即确认申请成功。
(三)双向选择
1.对资格初审后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引才人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可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按照岗位条件和不少于岗位引才人数,反向选择面试评估对象。被反向选择的考生,可同时参加申请岗位和反选岗位的面试评估。
反向选择主要根据学历、所学专业以及岗位契合度确定。
2.被反向选择并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经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后,纳入面试评估范围,填写《阿拉善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申请表》,并由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报盟委人才办统一发布公告。
(四)面试评估
1.面试评估可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测评、面谈、课业成绩评估、专业测试、学术答辩、现场操作、教学试讲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
2.各岗位具体面试评估时间,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至少于面试评估前3日发布公告,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告知考生面试评估相关事宜。考生须持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身份证明按时参加面试评估,未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面试评估资格。
面试评估时间段:2024年7月8日至7月14日。
3.面试评估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自行确定。面试评估不设开考比例,满分100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步引才环节。
采取多种面试评估方式相结合的,总成绩按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划定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4.考生面试评估总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评估后,按照每个岗位考生面试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评估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按照加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若考生同时进入多个岗位资格复审范围的,由考生最终确定一个意向岗位,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5.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在面试评估结束2日内完成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主要根据引才公告及《第二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就读院校、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等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以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时间安排为准。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原件扫描件)方式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学习阶段均需提供);在读人员提供院校录取通知书或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考生是否符合申请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所载学历名称和专业名称为准。
(3)通过学信网打印的在线学籍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各学习阶段均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申请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领事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读人员可只提供在线学籍证明。
(4)岗位要求的相关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证书正在办理的书面证明)。
(5)本人最高学历在读期间的课业成绩单。
(6)个人征信记录。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8)属于盟内国有企业(行员制)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单位同意申请人才预约引进的证明材料。
3.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引进资格。
4.资格复审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列为预约引进对象,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并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5.预约引进对象为在读生的,与用人单位签订《阿拉善盟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协议》,待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进入下一步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预约引进对象须按要求进行体检、考察。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预约引进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他医疗机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定。体检费用由预约引进对象自行承担。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预约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预约引进资格。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工作须在体检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与考察对象面谈、向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临时服务单位、居住社区以及纪检、公检法、国安等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政治考核、查阅个人档案、填写考察表、岗位匹配度考察等形式开展。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考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不配合用人单位进行考察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公示
根据面试评估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于反映考生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将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八)递补
本次人才预约引进过程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从引才岗位达到面试评估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盟委人才办研究确定引进人选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引进手续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盟委人才办会议研究通过后,及时办理人才引进备案手续(在我盟实际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引才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引进。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服务期限内。
2.下列人员不予引进:
(1)预约引进对象存在重修学业或在学制期内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在个人申请结束至确定为预约引进对象前,因参加盟内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盟内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3)在个人申请结束至确定为预约引进对象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4)考生在引才过程中违纪违规的;
(5)在引才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相关待遇:
(1)预约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发放人才安家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0万元/人,硕士研究生10万元/人,本科生5万元/人。人才安家补贴经盟委人才办会议研究通过后,按40%、30%、3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教育、医疗卫生领域预约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发放方式可灵活掌握。经规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对符合“绿色通道”政策引进条件的人才发放生活补助,标准为:国家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中央和国家级科研院所、国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50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月、本科生1500元/人/月,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3000元/人/月。补助发放期限为五年。
(4)引进人才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在工作单位驻地无自有住房的,可由盟委人才办优先安排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第二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中有关引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申请。在资格初审、复审环节中,工作人员将尽力帮助考生发现个人申请中出现的问题。为此,提醒考生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引进的情形,并查实有据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三)考生在引才各环节如有自愿放弃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盟委人才办(盟委组织部人才科)提交书面《自愿放弃声明》,并签字确认。
(四)引进过程中相关事宜,请咨询各引才单位(联系方式详见《第二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
(五)本公告中的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及时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请予关注。本公告由盟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83-835326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点击查看>>>
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原标题:阿拉善盟2024年度第二批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als.gov.cn/art/2024/6/26/art_5778_513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