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人才引进(武汉)招聘17人公告
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集中参加“就在浙丽”浙江丽水—湖北武汉系列招才引智活动,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高素质和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有2个部门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17名,分别为莲都区教育局、莲都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要求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卫生专业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要求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3、户籍地和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岗位的工作要求。
三、招聘的组织、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集中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丽水市莲都区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提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毕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相应岗位,须在报考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请报考考生按照顺序将以上材料整理好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间和地点:3月5日上午,华中科技大学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卫生行业事业单位参加);3月6日(周三)9:00-12:00,地点:湖北省武汉富力万达瑞华酒店现场报名(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参加)。
(二)面试
各用人单位独立组织资格审查,如同岗位报名人数众多,无法直接组织面试的,根据岗位报考人数,用人单位按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比较岗位匹配性进行比选,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本次人才引进面试采取现场统一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报名现场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如参加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及以上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如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则根据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及面试成绩由用人单位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商定拟体检人员。拟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体检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准时报到和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报到视作自动放弃。2024年应届未毕业入围对象,体检和考察可由用人单位另行预约。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拟体检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资料到相应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人才引进招聘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招聘有关信息在以下指定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andu.gov.cn/col/col1229372597/index.html/公示公告栏)。
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78-2128725
附:
1.2024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才引进(武汉)岗位信息计划表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8日
原标题:丽水市莲都区2024年人才引进(武汉)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andu.gov.cn/art/2024/2/28/art_1229427871_5269542.html
2024年浙江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招聘党政储备
为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特别是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双招双引”战略性先导工程,深入推进公职人员入口质量提升行动,引进更多优秀青年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第一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事业单位编制30名,其中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13名、所属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17名。
二、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202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参加报考相应职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含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
5.硕士研究生需在28周岁以下(199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需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2024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第一批)计划表》(附件1);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自主认定,对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7.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其他规定条件。
8.丽水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和未满服务期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凡存在有关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综合比选确定聘用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
(一)信息发布
丽水先锋网(www.lsxfw.cn);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lishui.gov.cn);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www.lsrsks.com)等网站。
(二)网络报名和现场咨询
1.网络报名:时间从2024年3月22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下午17:00止,逾期不再接受网络报名。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2.现场咨询:结合丽水市招才引智活动,于3月28日上午8:30-12:30,在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圆形报告厅2层开展现场咨询。如需现场咨询,请自行前往。
3.报名资料:报名需将以下材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邮件名:院校+姓名+专业)发送至附件1中的指定邮箱,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1)《2024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第一批)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高中以后的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成绩单及排名、学术成果及其它资格证书(件);
(5)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生提供)材料原件照片(照片格式:PNG、JPG、JPEG,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300K);
(6)已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和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届、2023届考生提供);
(7)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供);
(8)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按职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完成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3的,由丽水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组织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1.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于4月1日上午12:00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得更改报考信息或报考岗位。考生所报考岗位如未通过资格审核,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合适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环节。
2.面谈。由丽水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以面谈形式组织开展面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市直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原则上不低于5: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县级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开始前24小时,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面试。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丽水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合格分者不进入下一流程。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思想表现、综合分析、应急应变、组织协调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四)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首轮排名、双向洽谈”的方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首轮排名:在面试合格分以上,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面谈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确定为入围体检、考察人选。面谈成绩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双向洽谈:县级招聘单位可采取双向洽谈的方式,在面试合格但未列入首轮排名入围体检、考察人选的考生中,进行择优招聘,并根据编制空缺、人才需求等情况确定双向洽谈人数,每个县级招聘单位用于双向洽谈的数量不超过3个;考生只能填报1个双向洽谈志愿,且不得到原报考的县级招聘单位参加双向洽谈。双向洽谈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通过二次面谈等方式组织实施。考生经双向洽谈确定为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后,原报考岗位不再将其列为递补人选。
(五)体检、考察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
首轮排名确定的入围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在同一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双向洽谈确定的入围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按规定在丽水先锋网(www.lsxfw.cn)、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lishui.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选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或在公示期满前仍无法查清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报到或逾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包括试用期)。
2024届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政策
(一)县(市、区)党政储备人才试用期满优秀的可聘用为县直部门单位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职务。
(二)县(市、区)党政储备人才聘用后结合专业情况和工作需要,可选派到专业部门、重点项目或国有企业锻炼1年。
(三)鼓励市本级拟聘用人员到基层锻炼,与县(市、区)签订聘用合同,同时适用第二条政策。
(四)符合报考地规定条件的可享受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安排入住人才公寓等人才政策,具体人才政策咨询请联系“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纳入“双招双引”人才库;入围面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未聘用人员,纳入相应的人才池。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面试、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由各招聘单位按照《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丽委人〔2022〕2号)文件相关政策提供来丽面试、体检考生交通及食宿补助。考生体检费用由各招聘单位支付。
本公告由丽水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工作由丽水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限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0578-2090988(限工作时间)。
附件:
1.2024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第一批)计划表
2.2024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第一批)报名表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1日
原标题:2024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公告(第一批)
文章来源:https://www.lsxfw.cn/2020/news_show.php?id=9405
2024年浙江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招聘党政储备
为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特别是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双招双引”战略性先导工程,深入推进公职人员入口质量提升行动,引进更多优秀青年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第一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事业单位编制30名,其中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13名、所属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17名。
二、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202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参加报考相应职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含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
5.硕士研究生需在28周岁以下(199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需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2024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第一批)计划表》(附件1);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自主认定,对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7.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其他规定条件。
8.丽水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和未满服务期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凡存在有关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综合比选确定聘用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
(一)信息发布
丽水先锋网(www.lsxfw.cn);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lishui.gov.cn);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www.lsrsks.com)等网站。
(二)网络报名和现场咨询
1.网络报名:时间从2024年3月22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下午17:00止,逾期不再接受网络报名。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2.现场咨询:结合丽水市招才引智活动,于3月28日上午8:30-12:30,在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圆形报告厅2层开展现场咨询。如需现场咨询,请自行前往。
3.报名资料:报名需将以下材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邮件名:院校+姓名+专业)发送至附件1中的指定邮箱,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1)《2024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第一批)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高中以后的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成绩单及排名、学术成果及其它资格证书(件);
(5)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生提供)材料原件照片(照片格式:PNG、JPG、JPEG,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300K);
(6)已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和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届、2023届考生提供);
(7)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供);
(8)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按职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完成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3的,由丽水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组织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1.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于4月1日上午12:00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得更改报考信息或报考岗位。考生所报考岗位如未通过资格审核,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合适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环节。
2.面谈。由丽水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以面谈形式组织开展面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市直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原则上不低于5: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县级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开始前24小时,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面试。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丽水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合格分者不进入下一流程。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思想表现、综合分析、应急应变、组织协调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四)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首轮排名、双向洽谈”的方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首轮排名:在面试合格分以上,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面谈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确定为入围体检、考察人选。面谈成绩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双向洽谈:县级招聘单位可采取双向洽谈的方式,在面试合格但未列入首轮排名入围体检、考察人选的考生中,进行择优招聘,并根据编制空缺、人才需求等情况确定双向洽谈人数,每个县级招聘单位用于双向洽谈的数量不超过3个;考生只能填报1个双向洽谈志愿,且不得到原报考的县级招聘单位参加双向洽谈。双向洽谈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通过二次面谈等方式组织实施。考生经双向洽谈确定为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后,原报考岗位不再将其列为递补人选。
(五)体检、考察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
首轮排名确定的入围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在同一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双向洽谈确定的入围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按规定在丽水先锋网(www.lsxfw.cn)、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lishui.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选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或在公示期满前仍无法查清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报到或逾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包括试用期)。
2024届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政策
(一)县(市、区)党政储备人才试用期满优秀的可聘用为县直部门单位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职务。
(二)县(市、区)党政储备人才聘用后结合专业情况和工作需要,可选派到专业部门、重点项目或国有企业锻炼1年。
(三)鼓励市本级拟聘用人员到基层锻炼,与县(市、区)签订聘用合同,同时适用第二条政策。
(四)符合报考地规定条件的可享受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安排入住人才公寓等人才政策,具体人才政策咨询请联系“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纳入“双招双引”人才库;入围面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未聘用人员,纳入相应的人才池。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面试、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由各招聘单位按照《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丽委人〔2022〕2号)文件相关政策提供来丽面试、体检考生交通及食宿补助。考生体检费用由各招聘单位支付。
本公告由丽水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工作由丽水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限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0578-2090988(限工作时间)。
附件:
1.2024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第一批)计划表
2.2024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第一批)报名表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1日
原标题:2024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公告(第一批)
文章来源:https://www.lsxfw.cn/2020/news_show.php?id=9405
2024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人才引进(武汉)招聘17人公告
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集中参加“就在浙丽”浙江丽水—湖北武汉系列招才引智活动,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高素质和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有2个部门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17名,分别为莲都区教育局、莲都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要求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卫生专业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要求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3、户籍地和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岗位的工作要求。
三、招聘的组织、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集中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丽水市莲都区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提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毕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相应岗位,须在报考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请报考考生按照顺序将以上材料整理好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间和地点:3月5日上午,华中科技大学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卫生行业事业单位参加);3月6日(周三)9:00-12:00,地点:湖北省武汉富力万达瑞华酒店现场报名(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参加)。
(二)面试
各用人单位独立组织资格审查,如同岗位报名人数众多,无法直接组织面试的,根据岗位报考人数,用人单位按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比较岗位匹配性进行比选,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本次人才引进面试采取现场统一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报名现场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如参加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及以上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如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则根据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及面试成绩由用人单位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商定拟体检人员。拟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体检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准时报到和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报到视作自动放弃。2024年应届未毕业入围对象,体检和考察可由用人单位另行预约。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拟体检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资料到相应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人才引进招聘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招聘有关信息在以下指定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andu.gov.cn/col/col1229372597/index.html/公示公告栏)。
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78-2128725
附:
1.2024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才引进(武汉)岗位信息计划表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8日
原标题:丽水市莲都区2024年人才引进(武汉)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andu.gov.cn/art/2024/2/28/art_1229427871_52695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