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招聘编外人员1人公告

2024年3月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招聘编外人员1人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为大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设机构,正处级建制,负责新区维稳、综治、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岗位要求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五)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因违法犯罪受刑事处罚者;

(二)犯有严重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三)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6日;

2.考生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照片);

(2)户口本、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扫描件;

(4)户籍所在地及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时间不间断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个人信用报告电子版(可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申请);

(6)个人简历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保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

注: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承诺书》(附件3),但在入职前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供。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邮箱报名,请考生将报名及资格初审材料电子版在指定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zfbzhk@dpxq.gov.cn。邮件主题及报名文件均需以“姓名+岗位编号+联系电话”命名,报名材料扫描件制作成PDF文件。

4.报名截止后,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出现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材料不齐、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报名,不再通知考试。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复审、公示结果为准。

(二)考试及成绩公布

1.考试形式:本次考试采取线上笔试、现场面试形式。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逾期未参加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考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情况初审合格后通知考试。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方式另行通知,请确保手机畅通并留意查收。

3.现场面试:对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职位招聘名额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4.考试成绩: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加权合成。每个考试项目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均为60分,60分以下者不计入排名,无体检、聘用资格。

(三)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根据职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获得体检资格的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考察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复审、考察合格后,报大鹏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录用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另行研究决定。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实行派遣管理,即正式录用后,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二)新聘编外人员设置相应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有涉及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2024年3月29日(报考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即1983年3月29日之后出生)。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录。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聘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28336571。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岗位表

2.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3.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承诺书

4.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原标题: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2024年3月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dpxq.gov.cn/xxgk/xxgk/rsxx/zkzp/content/post_11211603.html

2024年3月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招聘编外人员3人公告

2024年3月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招聘编外人员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编外人员3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刑事处罚者;

2.犯有严重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9:00至2024年3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好报名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后,发送至邮箱zhbmsk@dpxq.gov.cn。

3.报名资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表需附上近期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扫描件(验证证明可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申请);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5)个人信用报告电子版(可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申请);

(6)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电子版、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电子版;

(7)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等电子版。

注意事项: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提交材料不全,且未签署承诺书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阶段未提交的材料,在入职前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将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出现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材料不齐、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报名,不再通知考试。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复核、公示结果为准。

(二)考试及成绩公布

1.考试形式:本次考试采取线下笔试、现场面试形式。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逾期未参加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笔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情况初审合格后通知参加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逾期未参加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现场面试:对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职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4.考试成绩: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均为70分,70分以下者不计入排名,无体检、聘用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照岗位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dpxq.gov.cn/)公布。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地点:由入围体检的考生自行到深圳市内(外)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相关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名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录用由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另行研究决定。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安排具体工作。

(二)新聘编外人员设置相应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没有被录取的报考人员,总成绩合格的可纳入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后备人员库。

(二)本公告所有涉及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报名首日。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四)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录。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聘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粟小姐,0755-2833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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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

2.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招聘报名表

3.承诺书

4.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原标题: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2024年3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dpxq.gov.cn/xxgk/xxgk/rsxx/zkzp/content/post_11206319.html

2024年3月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招聘编外人员7人公告

2024年3月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招聘编外人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编外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管理,组织纪律性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

4.符合本公告及招考岗位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其中:

(1)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如: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则本科及以下学历不可以报考;

(2)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3月30日前取得相应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4);

(5)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9:00至2024年4月2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好报名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后,点击以下链接:(https://dprcfw.mike-x.com/aJOBU),或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

3.报名资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扫描件;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注意事项:工作经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在入职前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出现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报名,不再通知考试。

(三)考试

1.线上笔试:考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情况初审合格后通知考试。考试形式、时间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请确保手机畅通并留意查收,并进行考试确认。

2.线下面试:对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职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形式、时间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请确保手机畅通并留意查收,并进行考试确认。

3.成绩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先后排名顺序,按照岗位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请确保手机畅通。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进行资格复审,体检或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异议不实或异议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由人力资源派遣机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施派遣管理。

(二)工资福利按照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历、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3月30日,如最高年龄要求35周岁即1988年3月30日之后出生。

(二)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聘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张先生,0755-28336740。

线上报名咨询电话:彭先生,0755-2833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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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编外人员招聘职位表

2.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3.承诺书

4.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

2024年3月26日

原标题: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2024年3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dpxq.gov.cn/xxgk/xxgk/rsxx/zkzp/content/post_11211404.html

2024年3月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选聘)专干8人公告

2024年3月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选聘)专干8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选聘)8名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聘(选聘)职位详见《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3月公开招聘(选聘)专干职位表》(附件1),职位专业要求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录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前一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6日17:00。

2.报名资料

(1)《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3月公开招聘(选聘)专干报名表》(手签后扫描件)(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学信网、学历网电子认证);

(5)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手签后扫描件)(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手签后扫描件)(附件4);

(7)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登录地址:https://zhaopin.gmczrl.com/ksuPX,报名材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系统。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1692,联系人:易小姐。

技术支持:0755-23195993,联系人:曾先生。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要求是否相符,若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录岗位进行报名,所报岗位选定确认后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报名成功后,将以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四、考试及资格初审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形式等由我局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另行通知。

(二)笔试合格线划定

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选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三)资格初审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工作安排,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后续将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

进入面试比例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但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总成绩合格线。

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次,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八、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在公示期内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选聘)名额,我局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是否递补由我局根据实际需要决定。

九、办理入职

聘用人选由我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选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选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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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3月公开招聘(选聘)专干职位表

2: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3月公开招聘(选聘)专干报名表

3: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

4:任职回避承诺书

5: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2日

原标题:-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3月公开招聘(选聘)专干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11206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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