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韶关乐昌市“汇聚英才筑梦未来”校园招聘151人公告
广东省乐昌市地处南岭山脉南麓,毗邻湖南,是珠三角辐射内地和内陆各省区进入广东的“桥头堡”,素有“广东北大门”之称,是“粤港澳大湾区后花园”。因南越王赵佗曾在此筑“赵佗城”,故有“千年佗城”之美誉。唐朝著名诗人韩愈曾以“岭南清淑之气,自昌而始”的诗句来赞美乐昌清秀的山水风光。乐昌全市总面积2419平方公里,下辖19个镇(街道、办事处),京广铁路、武广高铁、京港澳高速、乐广高速、省道248线纵贯境内,到广州仅需1小时,到长沙1.5小时,距离韶关丹霞机场仅16公里,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0.64,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优势得天独厚,张溪香芋、北乡马蹄、沿溪山白毛尖茶、九峰柰李、廊田香米等特色产品声名远播。
为广泛汇聚各领域精英人才,助力乐昌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乐昌市决定于2024年4月赴大连、赣州、九江、南昌、十堰、衡阳等地高校组织开展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活动。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年龄须在18至35周岁(即1988年4月9日至2006年4月8日期间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4月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4月9日以后出生)。
(二)本次招聘对象为国内或国(境)外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非在职)。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与学位证。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须于2024 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全市共计划招聘151人,其中教育教学类88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考点等相关要求详见《乐昌市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类岗位表》(附件1);医疗卫生类63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乐昌市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岗位表》(附件2)。
三、管理待遇
获聘人员列为乐昌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在事业单位薪酬待遇基础上,对于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文件中《“丹霞英才计划”实施方案》“青年人才”认定条件的,经认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另给予相应的政策待遇:
(一)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且毕业于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的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标准为30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且毕业于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标准为15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四、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包括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工作业务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违约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在读的非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8.乐昌市现有在编在职事业单位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以集中组团,分类专场招聘的方式开展。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聘分为两组,一组为教育教学组,主要前往辽宁省大连市、江西省南昌市开展教育教学类人才招聘工作;另一组为医疗卫生组,主要前往江西省赣州市、湖南省衡阳市开展医疗卫生类人才招聘工作。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教育教学类A类岗位(辽宁师范大学考点)报名时间自2024年4月1日9:00至2024年4月9日20:00,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sglceduzp2024。
教育教学类B类岗位(江西师范大学考点)报名时间自2024年4月1日9:00至2024年4月17日18:00,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sglcjxeduzp2024。
医疗卫生类第一阶段(赣南医科大学考点)报名时间自2024年4月1日9:00至2024年4月10日18:00,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sglcmedzp2024。
医疗卫生类第二阶段报名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后续以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采取线上+线下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条件,登录相应报名系统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上传资料等流程。线上报名者需将报名登记表、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带至线下报名现场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告知。未到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2.线下报名: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为每所高校推介、宣讲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校园公开招聘安排),现场报名者需将相关报名资料带至现场。审核人员根据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协助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上完成信息录入,以便考场座位编排和准考证编号。
报名所需材料包括:
(1)《乐昌市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系统报名须上传A4纸打印并签署姓名的扫描件,现场报名需纸质版)。
(2)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或扫描至同一页A4纸上)。
(3)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现场报名的需带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精神,对参加广东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即2021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9日期间服务期满),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时需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是/否‘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及“考核结果”,并上传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在报名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未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或未按现场确认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不予加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亦视为无效,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不成功者可另选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根据岗位用人需求,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的,可选择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中较相近的专业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教育教学类岗位的报考人员,如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须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应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样式详见附件5),如未能按时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医疗卫生类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检验师资格证或药剂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须承诺在聘用文件落款之日起三年内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检验师资格证或药剂师资格证,未按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检验师资格证或药剂师资格证者,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形式为统一集中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即100分为满分,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后的笔试成绩不超过100分),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体检对象。
笔试考点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校园公开招聘安排。
考生应于笔试前1小时到笔试地点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进入考场。笔试结束后将适时公布成绩,并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有主动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将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提醒面试对象携带身份证原件按时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综合成绩将统一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echang.gov.cn,下同)进行公布。
(五)签约
考试结束后,综合考生考试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发放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意向书)。
(六)体检、考察和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被考察人员未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列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适时递补,递补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递补后仍有岗位空缺或无人报考的岗位,可从进入面试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中,按自愿原则和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
体检、考察的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交通补助
已签约的硕士研究生正式聘用后,按以下标准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在辽宁省考试的硕士研究生1000元/人,在江西省、湖南省考试的硕士研究生500元/人。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校园公开招聘不接受重复报名和重复面试,亦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公告由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教育教学类,联系电话:0751-5556346;医疗卫生类,联系电话:0751-5553250。
政策咨询电话:0751-5551073/0751-5553318。
监督及投诉电话:0751-5551176
九、校园公开招聘安排
原标题:“汇聚英才 筑梦未来”乐昌市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echang.gov.cn/zwgk/rszk/content/post_2615228.html
2024广东韶关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从事办公室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责任心强,热爱工作;
3.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和纪律观念;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6.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之后出生);
7.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聘用
1.乐昌户籍;
2.中共党员;
3.有基层工作经验。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5.历年违反考试纪律仍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人数:1人
三、用工管理和工资待遇
采取合同制用工方式,订立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4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乐昌市公主上路23号市政府三楼(315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5572996。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资格审核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5.报名须提交材料及复印件装订顺序:
①报名表原件(用A4纸双面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如为集体户的,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④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及相关实际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复印件。
⑥近期本人正面免冠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4张。
6.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7.报考费用:无。
8.注意事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
①面试。由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能进行综合考评。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市政府三楼(315办公室)候考,未按时到达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现场考察。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参考人员不足3人,则按实际参考人员开展现场考察),由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派出考察组,到考生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进行考察,了解相关情况。
③成绩评定及分数公布。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现场考察×40%。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现场考察完毕后,考察组当场评分、统分,择日向考生公布综合成绩。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由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递补体检对象。
(四)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5572996。
(2)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诚实守信,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所有聘用人员需签订最低1年服务期限协议。
(三)本公告由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echang.gov.cn/zwgk/rszk/content/post_2614974.html
2024广东韶关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从事办公室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责任心强,热爱工作;
3.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和纪律观念;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6.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之后出生);
7.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聘用
1.乐昌户籍;
2.中共党员;
3.有基层工作经验。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5.历年违反考试纪律仍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人数:1人
三、用工管理和工资待遇
采取合同制用工方式,订立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4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乐昌市公主上路23号市政府三楼(315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5572996。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资格审核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5.报名须提交材料及复印件装订顺序:
①报名表原件(用A4纸双面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如为集体户的,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④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及相关实际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复印件。
⑥近期本人正面免冠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4张。
6.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7.报考费用:无。
8.注意事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
①面试。由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能进行综合考评。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市政府三楼(315办公室)候考,未按时到达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现场考察。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参考人员不足3人,则按实际参考人员开展现场考察),由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派出考察组,到考生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进行考察,了解相关情况。
③成绩评定及分数公布。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现场考察×40%。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现场考察完毕后,考察组当场评分、统分,择日向考生公布综合成绩。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由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递补体检对象。
(四)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5572996。
(2)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诚实守信,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所有聘用人员需签订最低1年服务期限协议。
(三)本公告由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echang.gov.cn/zwgk/rszk/content/post_26149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