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1家事业单位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1家事业单位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相关职责职能情况可在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官网(https://mzzj.chengdu.gov.cn/)查看。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1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考生系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确定的其他条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4月1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部分岗位的应聘资格条件

报考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应征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截止4月12日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录(聘)等政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二)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1.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

2.服务成都市乡镇及以下单位,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3.以上两类人员志愿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截止4月12日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录(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被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报考需要“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条件要求岗位的应聘者,须符合《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等相关规定。

其中,“基层工作经历”是指:1.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2.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原则为: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8.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外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4月7日)。

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由报考人员在面试原件校验时自行申报提交。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按月累计,合计服务时间满24个月,视为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被举报查实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或予以辞聘、清退。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4月7日—4月12日)

1.网上报名:2024年4月7日09:00至4月12日17:00。

2.网上缴费:2024年4月7日09:00至4月13日17:00。

3.准考证打印: 2024年4月23日-4月26日。

4.笔试时间:拟于4月27日。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4年度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1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公招报名,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局和招聘单位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4年4月25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局公告系统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招考主管部门研究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4年4月19日通过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七、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公共科目笔试设置分类(详见附件1)。A类为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公共科目笔试范围见《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大纲》(详见附件2)。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3.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5月17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和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在我局官网或招聘单位办公地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4.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上加分)。

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内录(聘)用的,再次报考时不再享受加分、定向、考核等优惠政策。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规〔2024〕3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分别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4.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实施新一轮成都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6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原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4年5月7日至5月8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交我局或招聘单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德商国际B座705号),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公告岗位条件表中各单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在我局官网(https://mzzj.chengdu.gov.cn/)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于笔试成绩公布3天后在招聘单位进行(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1,请提前咨询或查看公告)。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或大学生志愿者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时间和人员在我局官网上公布,递补不超过2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由我局在3个工作日内在我局官网(https://mzzj.chengdu.gov.cn/)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款规定执行。

八、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以结构化面试方式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间和人员在我局官网上公布,递补不超过2次。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我局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我局官网、招聘单位办公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十一、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中共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028-61880980。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我局或招聘单位岗位表(附件1)中电话咨询。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十三、本公告由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四、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我局官网(https://mzzj.chengdu.gov.cn/)、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我局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同时报考我局公告内招聘单位和其它部门招聘单位岗位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只能选择《准考证》中的一个岗位在4月27日当天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我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4年上半年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1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大纲

原标题:2024年度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1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cdpta.cdrsigc.com/frt/frtuploadfile/uploadfile/bulletin/2024/240329104539002240329104539002h9xh.html

2024年四川成都市新都区部分单位第三季度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一)

受新都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区医保局、团区委、区妇联、区住房发展服务中心、清流镇人民政府等14家单位委托,成都香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41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成都市新都区部分单位2024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岗位任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正常履职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

4.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要求。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宜参加公开招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9日16时截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方式:请复制报名链接至浏览器打开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报名链接:https://www.duomian.com/project/12823452/

报名二维码:

(三)报名路径:应聘人员查阅公告内容-复制报名链接至浏览器打开或扫描报名二维码后跳转至报名界面-右上角点击登录-输入手机号、验证码-选择岗位-立即应聘-填报报名表信息-提交。头像处上传的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1寸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或PNG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四)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按要求上传个人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确认无误后提交。因填写不准确或不完善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当即取消资格。

(五)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符合招聘要求的岗位报名。

(六)资格审查

1.根据任职资格要求、岗位具体条件等进行简历筛选,并以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对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不设网上资格初审,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流程,报名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初审、综合测评资格审查、考核过程中的复核最终确定。报名信息被处理后不可修改,应聘人员出具的各类证件(证明)须完整真实有效;应聘材料不全者,不能取得应聘资格。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综合测评

本次各招聘岗位的综合测评方式详见附件。招聘人数与应考人员比例达1:2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若招聘岗位综合测评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若招聘岗位综合测评考核为面试,则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应变能力、人际交往、协调能力、专业能力及对相关岗位的基本认识,总分100分。

五、确定体检对象

(一)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的空缺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该招聘岗位的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是否有过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该招聘岗位的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成都香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八、聘用

(一)通过公示人员方可进行录用。

(二)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携带相关个人资料办理报到入职手续。

(三)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录用人员与成都香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录用人员按制度规定执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奖惩。

九、其他

(一)在招聘过程中,公司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合格的应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未收到通知的应聘者则未通过),请报名人员注意电话等联系方式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联络或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及应聘资格。

(二)公司承诺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对其所提供的应聘资料不予退还。

(三)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募单位无关。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香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说明。

咨询电话:028-6106072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成都市新都区部分单位2024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

成都香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7月4日

原标题:成都市新都区部分单位2024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一)

文章来源:https://www.xindu.gov.cn/xdqzfmhwz/c139846/2024-07/05/content_bc18a1eb8b3541318a76f7d10b0a9b75.shtml

2024年四川成都市遴选和选调公务员公告(39人)

  2024年度成都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开遴选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4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为县处级副职领导职位、乡科级副职领导职位。

  职位情况详见《2024年度成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2024年度成都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 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成都市内各区(市)县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成都市市直机关设在市内各区(市)县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2. 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市)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年龄为35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第一日(2024年7月1日),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7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 报名范围

  成都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2. 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报名县处级副职领导职位的:

  国有企业人员,须为现任我市市属企业中层副职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者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为聘任在五级、六级管理岗位上的领导人员。以上须任现职务层次1年以上。

  在上述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报名乡科级副职领导职位的:

  国有企业人员,须为现任我市区属企业中层副职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者县(市)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为聘任在七级、八级管理岗位上的领导人员。以上须任现职务层次1年以上。

  在上述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6)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第一日(2024年7月1日),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7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7月6日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报名注册。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遴选或选调。

  2. 选择职位。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单位联系。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

  3. 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选择报考职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度成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或《2024年度成都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

  4. 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由各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7日8:00。报考人员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考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或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或选调人员。

  5. 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4年7月8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6. 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4年7月23日至7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遴选、选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放宽至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各遴选、选调单位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4年8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各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或选调计划名额之比为5: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笔试合格人数与遴选或选调计划名额之比未达到5:1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由各单位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及同级党委组织部审核审批,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各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五)实干实绩评价

  公开遴选的考生须按要求填报准备实干实绩报告表(模板届时由遴选单位提供)及有关印证材料,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确认后,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同步提交遴选单位。考生实干实绩报告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遴选资格并实施禁考措施,同时追究参与作假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实干实绩评价满分为100分,其中年度考核项25分,表彰奖励项25分,工作实绩项50分。遴选单位按照《成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实干实绩评价操作细则》明确的方法程序、分值占比及有关要求,组建评分组开展实干实绩评价工作,完成后将评分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六)面试

  公开遴选的面试由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选调的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面试、集体面谈、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部分职位将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有关信息见《职位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七)体检和差额考察

  公开遴选:按计分规则计算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实干实绩评价得分×10%。各单位于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并在网上公布综合成绩及排名等信息。

  公开选调:按计分规则计算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单位于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成绩和职位排名。

  体检、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或选调计划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体检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或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各单位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开展实干实绩评价中还要重点对考生实干实绩报告内容进行逐一核实查证。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机关。

  各单位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择优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选,不唯分取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各单位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顶岗试用。《公务员调任规定》对选调人选考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时间1至3个月(具体时长由各单位确定),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各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九)讨论决定

  由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遴选和选调职位的面试人选达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十)公示和任职

  各单位对拟任职人员分别在本单位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试用期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任职培训

  遴选和选调公务员在任职前应接受单位开展的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特别是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成都市情、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优良传统、机关工作相关要求等,帮助遴选和选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机关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和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61802812

  附件:







2024年四川成都市郫都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4人)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结合实际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成都市郫都区纪委监委信息中心(公益一类)本次计划公开选调4名事业人员,均为管理岗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公务员(参公)或事业人员。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本科阶段须同时具备学历、学位。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选调生有到村任职要求,尚未按规定完成相应驻村工作年限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

9.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9日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网上投递邮件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报名资料(包括专业技能证书、获奖证书、有影响力的文稿材料等资料)扫描电子版打包压缩(命名为“姓名+学历”)发送到指定邮箱(联系人:张老师,邮箱:2979494744@qq.com,联系电话:028-87884437)。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等信息,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报名。

(2)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应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如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遗失身份证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加盖鲜章的核查户籍材料。

(二)资格审查

截止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由选调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资料,按照选调岗位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学历等情况进行筛选,择优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未按要求参加考核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资格。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本科阶段学历证、学位证,研究生阶段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人员身份编制类别、现任职务等级以及是否同意报考(并加盖鲜章)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

6.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照1张。

7.《报名表》。

8.如具有专业技能证书、获奖证书、有影响力的文稿材料等资料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在任何阶段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核

具体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及考核地点将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告。如招聘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超过1:5的,增加笔试。依据招聘名额,按笔试成绩1:5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员(与最后一名进入考核人员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考官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给出“优秀、良好、一般”的考核结果。集体评议小组根据考核结果进行集体评议,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生所获优秀票数须达考官人数的60%方可进入集体评议范围。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集体评议小组集体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现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28-87875649。

本公告由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87931248。

附件:

1.2024年成都市郫都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4年成都市郫都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原标题:2024年成都市郫都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idu.gov.cn/pidu/c125580/2024-04/01/content_90377850f0b04d8abd7cfbf6b2519cdf.shtml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