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中高层次人才11人(事业编制)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打造专业型干部队伍,为创新建设共同富裕海上花园新篇章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中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本科院校和省部市共建共商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
3.具有洞头区户籍(含洞头区生源、父母一方或配偶具有洞头区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硕士研究生。
4.取得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其所读院校为QS世界大学年度综合排名前200名或专业排名前200名高校的硕士研究生留学人员(高校名单详见附件4)。
定向培养人员、委托培养人员、专升本人员,本科阶段为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人员以及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国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4月25日。
2.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所学专业+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电子邮箱dtrc066@163.com,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邮件发送后,须收到报名邮箱回复的确认邮件,方可视为本次报名受理成功。
3.报名材料:
(1)《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中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个人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论文、科研成果、个人学业成绩单以及工作经历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入党志愿书或所在党支部书面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4)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应提供相应的在校在读证明。
4.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确定为综合评价对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需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无法提供材料原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择优遴选
采用综合评价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遴选。
1.综合评价。成立综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开展综合评价,重点评价应聘人员工作实绩、能力水平及岗位匹配度,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在洞头区政府网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后续环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面谈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洞头区委组织部和洞头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程序和标准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岗位在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的,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均在洞头区政府网公布。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拟聘用公示结束30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入事业编制,聘用时,签订事业人员聘用合同,按全额事业身份人员进行管理。
(二)住房(租房)政策待遇。
1.安家(购房)补助。根据聘用人员取得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学历层次,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的安家(购房)补助,分5年平均发放。在洞头地区(不含灵昆街道、昆鹏街道)自购房的,补助余额可一次性提取,服务期未满5年的,按年收回安家(购房)补助。
2.人才配售住房。对符合《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的人员,按最新的相关政策具体规定执行。
3.上述安家(购房)补助和人才配售住房政策只能享受一项,由符合相应条件的聘用人员自行选择。
(三)其它待遇。
1.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除住房(租房)类人才待遇外的相关人才政策。
2.聘用人员人才待遇与其他人才政策待遇有重叠、冲突的可按就高原则享受。
3.来洞头面试人员往返必需的交通费及面试期间食宿费在规定标准内由人才专项经费给予报销。
五、相关事项
1.取得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参加应聘,其所读院校为2024年QS世界大学年度综合排名前200所的,视同“双一流”高校享受待遇。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及《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证件遗失的,请及时补办。
六、本《公告》由洞头区委组织部与洞头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解决。
咨询电话:洞头区委组织部人才科:0577-63350229;
洞头区人力社保局事业科:0577-63482066。
2.附件2: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中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docx
3.附件3:“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本科院校和省部市共建共商高校名单.docx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0日
原标题: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中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ongtou.gov.cn/art/2024/4/10/art_1254239_59062377.html
2024年浙江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编外招聘1人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2.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苍南县户籍,不限性别;
7.曾受其他单位聘用的人员,应聘时必须承诺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三、招聘方式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后,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筛选,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现场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薪资待遇
编外用工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温州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享受规定的五险一金。
五、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7日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下载并如实填写《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经本人承诺签名,附上近期单存彩色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等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122637427@qq.com。
3.咨询电话:0577-68757008、0577-68757009
4.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5.接到电话通知的入围者须根据要求携带本报名表、近期单寸免冠照片一张、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准时到达现场。
本招聘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所有。
附件: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
2024年7月1日
原标题: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wzrc.net/index.php?m=&c=news&a=news_show&id=17588
2024年浙江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编外招聘3人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温州市户籍;
2.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基本办公软件操作,拥有较好的文稿排版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应用技能;
3.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身体健康,阳光开朗,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5.有法律、文秘、统计、财务、药学、医学、计算机、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或相关工作阅历)优先。
二、招录程序和办法
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招录。
(一)报名
1.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以及免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报名表。(详见附件)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wzylbxzx@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招聘-专业-姓名-联系电话”。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11日。
4.报名咨询电话:0577-88929228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7:30)。
(二)面试
采取设问面试形式,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需携带个人报名表、1寸免冠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资料(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场复审。
(三)体检
面试分数不低于60分的,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被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健康体检报告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6个月内曾经按前述标准参加温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体检,并能提供体检报告单的,本次予以认可,应聘者可不再参加体检。
若体检不合格,则不予录用;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视为放弃应聘。
(四)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时,取消聘用资格,另行进行递补公示。
如发现在报名、面试、体检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其他事宜
1.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3.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市编制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社会保险。
4.工作时间:按照温州市政府规定执行。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4年7月8日
原标题: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ybj.wenzhou.gov.cn/art/2024/7/8/art_1229253536_4244891.html
2024年浙江温州市瓯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政府雇员1人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瓯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3.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学历可放宽为全日制本科;
4.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机械工程类、应用经济学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全日制本科专业为计算机类、机械类、经济学类、电子信息类;
5.温州市区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止,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表(word版)及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发送至ohqjxj@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区经信局政府雇员岗位”。原件在面试后提供审查。
3.报名材料(所有材料按序整合为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①《温州市瓯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见附件);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③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面试主要侧重于对应试者的岗位匹配性、个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资格复审和体检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考察(政审)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政审)对象。如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在中国瓯海网(www.ouhai.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雇员聘用手续。合同试用期2个月。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告发布一年内,聘用单位出现政府雇员岗位空缺的,可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员。
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3.咨询电话:0577-88521610。
附件:《温州市瓯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
原标题:温州市瓯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ouhai.gov.cn/art/2024/7/8/art_1229693153_591598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