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省定西市事业单位招聘259人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和《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定政办发〔2011〕231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联发〔2021〕51号)、《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市县事业编制管理的通知》(甘编办发〔2023〕16号)、《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41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我市继续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择优聘用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各县区和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全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9名,其中:安定区33名、通渭县8名、陇西县37名、临洮县87名、渭源县12名、漳县13名,岷县38名,市直31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年龄不限。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岗位列表》中的招聘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https://yz.chsi.com.cn/zyk/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教研厅〔2010〕1号)及《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规定的规范名称执行。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应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名称完全一样,但因部分院校自设专业没有代码、部分专业有多个代码或与教育部网站最新公布代码不一致,视为符合报考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一致且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网上资格审核和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5.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招聘范围是本县区的,须为本县区户籍或生源,非本县区户籍的定西市范围内户籍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2024年5月11日)户籍迁入本县区。外市户籍人员须2023年12月31日前户籍迁入本县区。

8.报考教育教学岗位的毕业生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教师岗位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和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教育教学岗位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者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报名应聘,在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

9.岗位条件要求的招聘对象为已就业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供当前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人事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公章)。已就业人员在报名起始之日前(不含5月17日)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可报考招聘对象为未就业的岗位,须提供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次月未领取劳动报酬且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10.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入编的人员(不含引导或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基层就业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经安置入编的人员不得报考专项招聘岗位。

1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除国家和省上另有规定的外)。

(6)尚在试用期的。

(7)记入我市统一招聘工作诚信档案的。

(8)现役军人。

(9)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

(10)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同时报考市、县区两个岗位(市、县区考试不在同一时间)。

1.报考信息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定西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dingxi.gov.cn),阅读《定西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并查阅《岗位列表》。

2.网上注册报名和上传附件

(1)注册报名。报考人员在2024年5月17日9∶00至5月23日17∶00登录定西市人社局网站,点击“人事考试报名”模块注册登录账号,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100KB)。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提交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和材料,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定西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承诺本人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有效,误报、错报、虚报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上传附件。将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有要求的)、岗位列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等证件(已就业人员须另外上传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务必正位上传,确保清晰可辨);202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不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只上传信息完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人员还须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审核。

3.网上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00至5月24日17∶00。市、县区招聘办网上资格审查人员将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在报名期间,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本人自行负责。

报名期间,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错误报名信息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市人社局10楼1014室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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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资格审核结果会实时以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报考人员也可于2024年5月17日至5月24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5.报名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17日9∶00至5月25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50元。同时报考市、县区两个岗位的考生需要缴费2次。

6.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同时报考市、县区两个岗位的考生需分别打印准考证,并且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分别参加考试,具体打印时间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告通知。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没有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相关环节,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二)笔试

1.考试组织: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在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公告通知。笔试在市政府所在地集中考试,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本次笔试实行“裸考”,所有考点及考场不提供物品寄存服务,请考生提前做好物品寄存,并于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积极配合考点安检和监考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检查。

3.笔试内容:报考综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公文写作及计算机应用等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专业知识。

4.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予以调整,在考试前通过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5.笔试携带证件:考生笔试当天上午7:30、下午13∶00进入考点,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考生积极配合考点安检和监考人员的入场安全检查。

考生所需文具由市人社局免费统一配备,其他任何自备文具、书籍、资料、稿纸等物品不得带入考点及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计算器、电子(智能)手表、智能手环、项圈等在内的其他任何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带至考场,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6.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5日后在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供考生查询。

(三)资格复审

无面试程序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末尾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有面试程序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尾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市、县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围人员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的有关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关系证明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审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岗位出现空缺或达不到资格复审人员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1.有面试环节的,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方案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在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3.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面试人员,请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若电话无法接通责任自负。

(五)成绩

1.无面试环节的招聘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在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末尾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人选。有面试环节的,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在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末尾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2.所有有面试环节的招聘岗位,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考试工作结束后,市、县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及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分别由市、县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过程中如考生怀孕,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规定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如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且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考察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市直单位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县区及乡镇所属单位的考察工作由县区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廉洁自律、就业状态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拟聘人员给予评价并形成考察材料,并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审批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分别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者通过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审核不合格、公示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资格,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公示合格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在市、县聘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岗,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到岗后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事项

1.定西市人社局网站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同时确保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2.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审批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记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诚信档案。被记入诚信档案的人员,连续三年内不得报名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招聘政策及技术咨询电话:

(1)安定区

人社局:0932-8866103

教育局:0932-8218961

(2)通渭县

人社局:0932-5912215

教育局:0932-5559992

(3)陇西县

人社局:0932-6616726

教育局:0932-6620151

(4)临洮县

人社局:0932-2238161

教育局:0932-2242019

(5)渭源县

人社局:0932-4132145

教育局:0932-4138917

(6)漳县

人社局:0932-4866387

(7)岷县

人社局:13679311035

教育局:0932-5934598

(8)市直:0932-8235619

定西职业技术学院:0932-2281087、18793201434

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0932-8200230

市科技信息研究所:0932-5930319

市财经信息中心:0932-8285305、15294298979

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0932-6913635

市库区移民服务中心:0932-8212078

市引洮工程水资源利用中心:0932-8212078

市巉口林业试验场:0932-8827227、13993218617

市华家岭林业站:0932-8328231、13629326586

市融媒体中心:0932-8225622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0932-8217092

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0932-8236598

(9)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9163

附件:

1.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2024岗位列表5.11.xls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3.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3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原标题:定西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dingxi.gov.cn/art/2024/5/11/art_7424_1734975.html

2024年甘肃省定西市事业单位招聘259人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和《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定政办发〔2011〕231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联发〔2021〕51号)、《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市县事业编制管理的通知》(甘编办发〔2023〕16号)、《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41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我市继续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择优聘用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各县区和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全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9名,其中:安定区33名、通渭县8名、陇西县37名、临洮县87名、渭源县12名、漳县13名,岷县38名,市直31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年龄不限。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岗位列表》中的招聘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https://yz.chsi.com.cn/zyk/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教研厅〔2010〕1号)及《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规定的规范名称执行。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应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名称完全一样,但因部分院校自设专业没有代码、部分专业有多个代码或与教育部网站最新公布代码不一致,视为符合报考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一致且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网上资格审核和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5.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招聘范围是本县区的,须为本县区户籍或生源,非本县区户籍的定西市范围内户籍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2024年5月11日)户籍迁入本县区。外市户籍人员须2023年12月31日前户籍迁入本县区。

8.报考教育教学岗位的毕业生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教师岗位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和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教育教学岗位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者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报名应聘,在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

9.岗位条件要求的招聘对象为已就业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供当前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人事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公章)。已就业人员在报名起始之日前(不含5月17日)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可报考招聘对象为未就业的岗位,须提供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次月未领取劳动报酬且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10.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入编的人员(不含引导或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基层就业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经安置入编的人员不得报考专项招聘岗位。

1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除国家和省上另有规定的外)。

(6)尚在试用期的。

(7)记入我市统一招聘工作诚信档案的。

(8)现役军人。

(9)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

(10)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同时报考市、县区两个岗位(市、县区考试不在同一时间)。

1.报考信息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定西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dingxi.gov.cn),阅读《定西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并查阅《岗位列表》。

2.网上注册报名和上传附件

(1)注册报名。报考人员在2024年5月17日9∶00至5月23日17∶00登录定西市人社局网站,点击“人事考试报名”模块注册登录账号,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100KB)。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提交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和材料,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定西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承诺本人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有效,误报、错报、虚报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上传附件。将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有要求的)、岗位列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等证件(已就业人员须另外上传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务必正位上传,确保清晰可辨);202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不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只上传信息完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人员还须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审核。

3.网上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00至5月24日17∶00。市、县区招聘办网上资格审查人员将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在报名期间,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本人自行负责。

报名期间,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错误报名信息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市人社局10楼1014室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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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资格审核结果会实时以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报考人员也可于2024年5月17日至5月24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5.报名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17日9∶00至5月25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50元。同时报考市、县区两个岗位的考生需要缴费2次。

6.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同时报考市、县区两个岗位的考生需分别打印准考证,并且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分别参加考试,具体打印时间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告通知。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没有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相关环节,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二)笔试

1.考试组织: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在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公告通知。笔试在市政府所在地集中考试,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本次笔试实行“裸考”,所有考点及考场不提供物品寄存服务,请考生提前做好物品寄存,并于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积极配合考点安检和监考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检查。

3.笔试内容:报考综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公文写作及计算机应用等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专业知识。

4.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予以调整,在考试前通过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5.笔试携带证件:考生笔试当天上午7:30、下午13∶00进入考点,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考生积极配合考点安检和监考人员的入场安全检查。

考生所需文具由市人社局免费统一配备,其他任何自备文具、书籍、资料、稿纸等物品不得带入考点及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计算器、电子(智能)手表、智能手环、项圈等在内的其他任何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带至考场,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6.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5日后在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供考生查询。

(三)资格复审

无面试程序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末尾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有面试程序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尾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市、县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围人员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的有关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关系证明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审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岗位出现空缺或达不到资格复审人员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1.有面试环节的,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方案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在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3.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面试人员,请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若电话无法接通责任自负。

(五)成绩

1.无面试环节的招聘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在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末尾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人选。有面试环节的,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在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末尾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2.所有有面试环节的招聘岗位,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考试工作结束后,市、县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及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分别由市、县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过程中如考生怀孕,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规定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如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且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考察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市直单位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县区及乡镇所属单位的考察工作由县区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廉洁自律、就业状态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拟聘人员给予评价并形成考察材料,并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审批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分别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者通过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审核不合格、公示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资格,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公示合格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在市、县聘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岗,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到岗后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事项

1.定西市人社局网站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同时确保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2.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审批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记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诚信档案。被记入诚信档案的人员,连续三年内不得报名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招聘政策及技术咨询电话:

(1)安定区

人社局:0932-8866103

教育局:0932-8218961

(2)通渭县

人社局:0932-5912215

教育局:0932-5559992

(3)陇西县

人社局:0932-6616726

教育局:0932-6620151

(4)临洮县

人社局:0932-2238161

教育局:0932-2242019

(5)渭源县

人社局:0932-4132145

教育局:0932-4138917

(6)漳县

人社局:0932-4866387

(7)岷县

人社局:13679311035

教育局:0932-5934598

(8)市直:0932-8235619

定西职业技术学院:0932-2281087、18793201434

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0932-8200230

市科技信息研究所:0932-5930319

市财经信息中心:0932-8285305、15294298979

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0932-6913635

市库区移民服务中心:0932-8212078

市引洮工程水资源利用中心:0932-8212078

市巉口林业试验场:0932-8827227、13993218617

市华家岭林业站:0932-8328231、13629326586

市融媒体中心:0932-8225622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0932-8217092

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0932-8236598

(9)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9163

附件:

1.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2024岗位列表5.11.xls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3.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3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原标题:定西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dingxi.gov.cn/art/2024/5/11/art_7424_1734975.html

2024年甘肃省定西市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市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详见《市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人员(部分岗位十一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报考)。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3.热爱党办“三服务”工作,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在定西市内各级党政机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在编在岗的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人员(部分岗位十一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报考);

5.七级、八级管理岗位人员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九级管理岗位(九级职员或专业技术十一级及以下)人员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

6.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7.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9.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自愿,须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10.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一年的以及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未入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

7.卫生、教育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8.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9.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尚未查清的;

10.未经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同意的;

11.曾被开除公职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选调采取线下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至7月13日(星期六)(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秘书科(市行政中心912房间)。

4.咨询电话:0932—8212858  0932—8231536。

5.报名资料: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2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在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报名登记表2份,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6.报名结束后,市委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数是否达到选调计划3:1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核减计划。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经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7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材料写作、文电办理、会议活动、公务接待的组织协调以及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其他素质能力等。

2.面试

笔试成绩发布后,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适当降低比例后,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其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达不到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协调、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自我认知、临场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人际沟通能力等。

(三)体检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岗位选调人数及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如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选调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体检人员。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抽选市委办公室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一贯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群众基础等情况,并查阅个人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一入口”。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形成考察材料。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五)公示及试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选调人选在定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到市委办公室相关科室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调动

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公开选调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和材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2.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本人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公开选调笔试及面试内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4.整个选调过程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监督电话:0932—8312851。  

5.本次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市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市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同意报考证明.doc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原标题:市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ingxi.gov.cn/art/2024/7/10/art_195_1748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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