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内蒙古通辽市第一批次人才引进补充58人公告(二)
根据《通辽市2024年第一批次人才引进公告》有关内容,结合4月15日至4月29日人才引进报名情况(以下简称“第一轮报名”)和用人单位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补充引进58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补充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58名。其中,五类及以上人才12名(详见附件1),六类及以上人才46名(详见附件2)。
二、报名时间
补充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8:30-5月24日17:30。考生可登录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tlpta.com)进行报名。
三、引进要求
(一)本次补充引进计划的引进条件、引进程序、组织实施、引才待遇、其他事项等相关事宜应符合3月29日、4月13日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辽市2024年第一批次人才引进公告》、《通辽市2024年第一批次人才引进补充公告》有关要求。本次补充引进报名结束后,将与第一轮完成报名的岗位同时进行笔试、人才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通辽职业学院新增岗位引进人才面试工作由单位自主组织实施,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公告及成绩在通辽职业学院网站公布(www.tlzyxy.com)。
(二)已在第一轮报名且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结合自身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在本公告报名时间内改报本次补充计划中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岗位。改报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所报考岗位以改报成功后的岗位为准,第一轮报名的结果取消,请改报人员慎重选择。
(三)第一轮报名成功以外的其他考生,可报考本次补充引进的岗位,不能报考第一轮报名的相关岗位。
(四)根据本次补充报名结果,将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报名人数小于引进计划数的岗位予以取消、核减,对报名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在3:1(含)以下的岗位,直接进入人才测评环节,无需进行笔试。本次补充报名结束后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政策咨询电话:0475-8836716 0475-8836244
《通辽市2024年第一批次人才引进公告》链接:
http://www.tlpta.com/html/4/Content1659.html
《通辽市2024年第一批次人才引进补充公告》链接:
http://www.tlpta.com/html/4/Content16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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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辽市2024年第一批次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五类及以上人才补充计划)》(请考生点击下载查看)
2.《通辽市2024年第一批次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六类及以上人才补充计划)》(请考生点击下载查看)
通辽市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原标题:通辽市2024年第一批次人才引进补充公告(二)
文章来源:http://www.tlpta.com/html/4/Content1677.html
2024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0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强科尔沁区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人才优先战略,吸引各类人才集聚科尔沁区就业,根据《科尔沁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通科党字〔2020〕20号)《科尔沁区人才引进若干政策》(通科人才字〔2022〕2号)文件精神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20人。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分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从事基层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6.学历、学位要求:
(1)本科毕业生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名单(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名单,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2)研究生要求学历学位证俱全,且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自考、成教等);
(3)留学归国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毕业院校限定为2023、2024年度QS世界排名前300名境外大学,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须为国内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自考、成教等);
(4)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
(5)2024年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含);2024年硕士应届毕业生、博士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含)。
7.年龄要求:
“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19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9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9日(含)以后出生);
8.其他资格条件以《岗位表》规定为准,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含)之前;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3.科尔沁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辞职不足6个月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与引进单位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待遇
(一)引进人员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二)符合《科尔沁区人才引进若干政策》人员享受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的生活补贴及安置费。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的生活补贴2000元/月(共享受五年),给予安置费10万元。
2.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获得自治区(省)级政府奖项的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享受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的生活补贴1500元/月(共享受五年)。
3.国家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当年QS世界排名前300名境外大学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留学归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的生活补贴1000元/月(共享受五年)。
四、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人才评价、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8月12日,相关事宜均在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erqin.gov.cn/)和科尔沁区12333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 2024年8月23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科尔沁区零工市场一楼(和平路南段616号)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要填写就读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日之前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及服务期”。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2)《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人才评价表》,见附件3),
报考人员需按本人实际真实准确自评赋分且在表格空白处签字(《人才评价表》填报说明详见附件4);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各学习阶段(本科及以上)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5)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留学归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成绩单、录取通知书、就读证明等相关材料(中文翻译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成绩单(须体现GPA并加盖学校印章,学校成绩单未体现GPA的,或与国内GPA计算方法不一致的,按照《科尔沁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价表填报说明》(以下简称《填报说明》,见附件4)中所列公式计算成绩并相应赋分);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论文等《填报说明》所列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
(8)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
(9)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及工资流水证明;
(10)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书面证明;
(11)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缴纳报名费每人20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 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执行)。
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由引才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报考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四)人才评价
人才评价采取报考人员自我评价、人才评价复核方式开展。
报考人员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自评,人才评价满分100分。人才评价结束后,对报考人员人才评价得分进行公示,根据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需求人数与人才评价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参加人才评价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出现分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各人才引进单位须成立人才评价工作组,对照评价标准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自评结果进行复核,确认报考人员最终人才评价得分后报送至区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区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人才评价得分,对报考人员人才评价得分进行公示。报考人员对于单位复核认定得分有异议的,可在人才评价成绩公布1日内向报名单位提出再审核申请,须注明申请理由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各单位人才评价工作组须在1日内反馈复核结果。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只进行面试(单独组织,单独排序)。
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缴纳面试费用50元(考试费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 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执行)。
(五)面试
1.科尔沁区融媒体中心主持人岗位引进人才面试工作由引才单位参照其他事业单位面试标准自主组织实施,面试有关安排及要求单独设立,另行公布;
2.其他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面试工作由区人才引进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开展。对面试人员知识积累、业务能力、科研水平、逻辑思维等能力素质进行综合考评。面试设最低控制线,面试成绩考试分数低于60分(百分制)视为考试不合格,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报考人员在人才评价和面试环节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人才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时,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区分。
(七)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在指定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申请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八)考察
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报考人员考察情况经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区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erqin.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引才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2.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全过程,在公开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未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在本次公开引进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5.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本次引进工作中,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每环节最多递补三次,公示后无异议的,之后环节不再递补。
(三)本次引进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
引进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本方案中未尽事宜由科尔沁区人才引进工作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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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3-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
科尔沁区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
原标题: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keerqin.gov.cn/xwzx/tzgg/202408/t20240812_874034.html
2024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15人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旗战略,进一步优化我旗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满足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1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扎鲁特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不含)日至2006年5月31日(含)期间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其他条件,具体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7.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扎鲁特旗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按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公示均在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lute.gov.cn/)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引进人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http://115.28.96.217:8072/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94进行报名。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以及与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3日18:00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要求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考生可在上传照片页面下方点击“报名照片处理工具”下载软件,并通过软件处理后上传照片)。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牢记本人报名序号。
4.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按钮,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三)笔试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含),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无需参加笔试;超过3:1的(不含),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一科(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公告。具体详见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lute.gov.cn/)
(四)资格复审
1.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含)的岗位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2.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超过3︰1的(不含)的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资格复审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本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发公告。具体详见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lute.gov.cn/)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满分为100分,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
面试时间另行发公告。具体详见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lute.gov.cn/)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不参加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从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出现末位成绩并列情形的,另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引进人员自理。引进单位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社会信用记录进行全面考察。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拟引进人员在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对反应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引进人员在扎鲁特旗内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2.拟引进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前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不办理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拟引进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办理本次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录用、聘用备案文件为准)或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4.引进单位与拟引进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引进工作中,在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均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一次。公示期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严格执行人才引进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人才引进其他未尽事宜,由2024年扎鲁特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本公告由2024年扎鲁特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5-7226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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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扎鲁特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024年扎鲁特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原标题:2024年扎鲁特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alute.gov.cn/zwgk/gsgg/202405/t20240530_828733.html
2024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编制企业用”人才引进23人公告
为深入落实人才强区战略,创新实施高素质人才助企工程,进一步拓宽重点产业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渠道,助力科尔沁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通辽市加强人力资源保障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通政发〔2023〕155号)、《科尔沁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通科党字〔2020〕20号)和《科尔沁区推动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持若干政策》(通科人才字〔2023〕3号)等文件精神,经科尔沁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采取“事业编制企业用”方式面向全国为区属重点企业引进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本次计划为企业引进人才23名。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编制企业用”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历、学位要求:
(1)本科毕业生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名单(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均可);
(2)研究生要求学历学位证俱全,且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自考、成教等);
(3)留学归国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毕业院校限定为当年QS世界排名前300名境外大学,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须为国内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自考、成教等);
(4)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
(5)2024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含);2024年硕士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含);2024年博士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含)。
5.年龄要求:引进人员“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27日(不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7日(不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7日(不含)以后出生)。
报考内蒙古龙马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人员,具备以下条件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7日(不含)以后出生):
在符合本次引才学历学位要求的同时,兼具注册自动化系统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或取得与岗位要求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与岗位要求专业相关的高级工(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术等级)的人才。
6.其他资格条件以《岗位表》规定为准,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5月27日(含)之前;
7.符合本次公告企业所需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在近三年科尔沁区人才引进过程中被列入拟引进对象后主动放弃人员,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科尔沁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与引进单位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已在科尔沁区同行业企业工作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待遇
(一)纳入编制。引进人员纳入事业编制,落编单位为内蒙古通辽科尔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工业园区),上编后入企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二)薪酬待遇
1.基本待遇。人才引进后,在企业工作期间由引才企业发放薪酬(薪酬标准详见《岗位表》),并按照引才企业标准,按规定由企业缴纳“五险一金”。
2.其他待遇。符合《科尔沁区人才引进若干政策》或《科尔沁区推动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持若干政策》的引进人员,享受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的生活补贴及安置费等待遇。
(三)双向选择。引进人才期满考核合格的实行“双向选择”,自愿选择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或留在企业工作。选择留在企业工作的,继续与企业续签劳动合同,编制部门收回事业编制;选择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区人才引进工作组安排到其编制所在事业单位或调剂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人才评价、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5月27日。相关事宜均在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erqin.gov.cn/)和科尔沁区12333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日9:00—6月7日17:00
超过报名时间的,不再接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邮箱和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应聘人员邮件“发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单位+应聘人员姓名。
4.报名材料:
(1)填写并上传《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编制企业用”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时间填写至简章发布日;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填写时间必须连续;
(2)须上传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版(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扫描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引进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电子版;在编人员报名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
5.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在线上进行,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严禁同一应聘人员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对于重复报名导致信息不能确认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合格人员进入人才评价环节。
(三)人才评价
人才评价采取应聘人员自我评价、人才评价复核方式开展。人才评价满分100分。人才评价结束后,对应聘人员人才评价得分进行公示,根据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需求人数与人才评价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参加人才评价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出现分数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人才评价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人才评价环节,材料审核通过的人员缴纳报名费20元,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缴纳面试费用50元(考试费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执行)。
(四)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等方式开展。对面试人员知识积累、业务能力、科研水平、逻辑思维等能力素质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考试总成绩=人才评价得分×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答辩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应聘人员在人才评价和面试答辩环节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引才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根据引进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奖惩和报名期间的表现,并形成具体考察结论。
(六)公示聘用
1.公示。考察结束后,通过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erqin.gov.cn/)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由引才企业与引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由工业园区、引才企业和引进人员签订三方协议。
2.试用期。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七)取消引进情形
1.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
2.考察阶段结果不合格、并在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
3.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与引才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前,因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公示时间为准);
4.在本次引才工作报名结束至与引才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前,成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的(已报到注册);
5.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7.试用期间、服务期限内或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8.未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的。
五、人员管理
(一)人才使用
引进人员由企业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岗位、晋升或降低职位,但不得调离、借调出科尔沁区辖区内引才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作出不再留用的决定:
1.引进人员违反企业管理制度的;
2.引进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
3.引进人员不服从企业岗位安排的;
4.引进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形的;
5.其他影响继续使用的情形。
对企业不再留用的人员,由企业将相关情况上报工业园区,经区人才引进工作组审核后,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和《三方补充协议》,编制部门收回所占编制。
(二)考核管理
对引进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三年期满考核。年度考核每年组织一次,年度考核合格的,企业与引进人才续签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照《三方补充协议》规定要求进行相应处理。期满考核在三年服务期满时进行,对引进人员服务期内学习、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三)岗位保障
服务期内,引才企业注销工商注册或关闭破产的,由工业园区报区人才引进工作组,根据其所学专业及特长调整到有接收意向的企业工作,并重新与新的接收企业签订补充协议,其薪酬待遇根据接收企业实际情况议定。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在面试答辩、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均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三次。公示结束无异议之后,办理手续和试用期等阶段不予递补。
(二)人才被引进后,不得参与我区其他人才引进项目。 凡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提前退出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收回事业编制,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其他相关事宜在工业园区、引才企业和引进人员签订的《三方补充协议》中予以明确。
(四)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次人才引进方案中未尽事宜由科尔沁区人才引进工作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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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编制企业用”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编制企业用”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
科尔沁区人才引进工作组
2024年5月27日
原标题: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编制企业用”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keerqin.gov.cn/xwzx/tzgg/202405/t20240527_8029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