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扬州高邮市住建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人公告

高邮市住建局因工作需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邮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邮政办发[2017]24号)文件规定,经上级领导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4、具有高邮户籍或为高邮生源,以及符合政策性安置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7日之间出生);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行为;

6、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本简章有关“考察”参照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共计招聘4名,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2024年高邮市住建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附件1),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7日

上午8:45-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高邮市住建局五楼人事科517办公室(高邮市长生路25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514-80351032)

2、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2024年高邮市住建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③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经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证明;⑤个人征信报告。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3、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报名期间,市住建局安排专人现场回答报考人员咨询,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提出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组织统一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市住建局和人社局共同协商决定是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以百分制计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开考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考生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高邮市住建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办理聘用手续,由高邮市住建局将相关材料报高邮市人社局备案。被聘用的人员如与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聘期制度,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合同并享受相关待遇。聘用后工资待遇根据《关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和待遇管理的指导意见》(邮人社[2020]10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布考试、体检、考核情况,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4-80956105(高邮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高邮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高邮市住建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住建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2、2024年高邮市住建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报名表.docx

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9日

原标题:2024年高邮市住建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aoyou.yangzhou.gov.cn/gaoyou/qysydwzl/202405/826f8e8270b44949aa8d76c57f9535d7.shtml

2024年江苏扬州高邮市公务员考试(非警察职位)资格复审通知

祝贺你进入公务员资格复审环节,按照《扬州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等相关要求,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现就高邮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警察职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范围

在招考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1月27日-1月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高邮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高邮市海潮东路28号,市人民政府行政大楼4楼西)。

三、资格复审提供的相关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江苏省外生源的师范类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家庭户首页和本人信息内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前提供。考生现已辞职或离职的,还须提供辞职证明、离职证明或解聘合同。

3、按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有关证明:

(1)符合夫妻分居两地情形报考的,还须出示结婚证、在扬州市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

(2)符合随军条件军人配偶情形报考的,还须出示结婚证、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3)符合父母身边无子女情形报考的,还须出示父母在扬州市的户籍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4、取得国(境)外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并以第二学位证书专业(须普通高等学历)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校验的第二学位证书。

6、报考定向招录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职位代码60-69)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江苏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江苏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在此期限内的相关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2)2022年9月1日至报名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在此期限内的学历认证材料。

(3)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毕业当年入伍,且于2022年9月1日至报名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查询证明、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上述三类考生和报考此类定向招录职位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考生,其中除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考生外,均须提供江苏省生源证明材料。

7、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6)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由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等材料。

(2)经江苏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江苏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3)服现役满五年的江苏省户籍(社会人员)或者生源(应届毕业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江苏省户籍材料或江苏省生源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查询证明、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8、报考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职位代码98)的考生,还须提供由乡镇党组织出具的工作年限、任职经历、工作表现等相应证明材料。

9、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1)职位要求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取得证书可以报考。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考者,资格复审时须提供通过A类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办理录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2)报考资格与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考试证书、资格证书、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等),均须符合相关规定的时间要求,否则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除上述材料外,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套),同时须提供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2张。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工作采用现场审核方式开展,原则上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生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考生须确认符合2024年度省市考录公告、指南等考录政策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诚信做好资格复审各项准备。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须务必保持报名电话通讯畅通,及时接收掌握发送的有关信息和通知,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回复。考生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务员主管部门无法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由考生本人向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放弃资格复审书面声明(模板内容请致电联系)。

联系电话:0514-84686101、0514-80956102。

中共高邮市委组织部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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