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统计中心(救援指挥中心)是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事业单位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1.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审核。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六)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6月27日9:00—2024年7月3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6月27日9:00—2024年7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6月27日9∶00-2024年7月5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10日14:00—7月13日9:3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报名管理平台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报名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告。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9月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9月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预定于2024年7月13日在南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网站公布(网址:http://yjglt.jiangsu.gov.cn/)。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招聘单位将通过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请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短信、邮件。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毕业就业生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因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复审不通过、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等情况,均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网站公布(网址:http://yjglt.jiangsu.gov.cn/)。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确定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面试加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备案后,出现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在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以及2024年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联系人:关老师,025—83332887。
七、招聘工作监督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纪检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25—83332372。
八、招聘工作举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
举报信箱:jssyjgltrsc@126.com。
举报电话:025—83332887。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338112。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
2024年6月26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岗位信息表.xlsx
原标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4/6/26/art_78506_11280440.html
202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6人)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以下简称“陕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8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2024年10月12日(含)前,已被招聘为2024年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以发文为准);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aanxi.gov.cn)、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网(www.shaanxi.chinamine-safety.gov.cn)、陕西公共招聘网(www.sxggzp.com)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08:00至2024年9月13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9月12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9月12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9日08:00至2024年9月14日18:00。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9月13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4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9月19日08:00至9月20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29-85717700,接听时间08:00-12:00,14:00-18:00),待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属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经用人单位核准,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9月18日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10月9日08:00至10月12日24:00从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3日(星期日)上午。
(参加2024年下半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西安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11月初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
10月14日08:00至10月16日18:00,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用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在陕西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陕西局会同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陕西局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陕西局在本单位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陕西局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陕西局会同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aanxi.gov.cn)和陕西局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陕西局将招聘结果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人事司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与监督
(一)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陕西局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审查以专业名称为主;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即时终止其招聘进程。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陕西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三)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7671820 87671826
监督电话:029-87671828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2024年度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4年9月2日
原标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aanxi.gov.cn/xw/ztzl/zxzt/zkzl/2024/24sydwzp/202409/t20240902_25713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