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淮南市市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淮部队随军家属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军政〔2022〕5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及淮南市《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措施>的通知》(政联〔2023〕3号)等政策规定,现就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淮部队随军家属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考核考察、择优聘用,突出贡献、体现激励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量化赋分、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淮南市市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淮部队随军家属岗位计划2个(附件1),招聘公告和计划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淮南人事考试网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五)经所属师(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驻淮部队已办理随军手续的家属;

(六)招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战时荣立二等功(平时一等功)以上功勋荣誉表彰、在抢险救灾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中校副团以上(含中校副团)军人的随军家属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6日——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驻淮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报名工作办公室(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西路9号)

(三)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随军批准文书(原件或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军队政治部门出具的量化考核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并填写《淮南市市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淮部队随军家属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完成后,由用人单位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参加考试人员,给予发放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试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在淮南市田家庵区,详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低于50分、成绩无效等情况的,不得进入专业测试。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若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具备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不按规定参加专业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七、量化赋分

量化赋分由淮南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组织实施,依据个人填报的《淮南市市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量化考核赋分登记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赋分,结果经考生本人确认后在驻军内部进行公示,并接受监督。具体赋分条件按照《淮南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淮部队随军家属量化考核办法》,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提交市双拥办审核并进行成绩汇总。

八、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30%量化赋分占3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量化赋分、专业测试成绩如非百分制的均折算为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30%+量化赋分分值×30%。

成绩汇总结果(即考生考试总成绩)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淮南人事考试网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量化赋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如所有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在淮南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南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监督下,由用人单位同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日常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淮南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定向招聘规定或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淮南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南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量化赋分、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淮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554-6635133(淮南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0554-6662075(市双拥办)

0554-6664251(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4-6652405(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4-6635136(军分区纪委监委)

0554-6678117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

特此公告。

淮南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

附件:

附件1:淮南市市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淮部队随军家属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淮南市市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淮部队随军家属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淮南市市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量化考核赋分登记表.doc

原标题:2024年度淮南市市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淮部队随军家属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huainan.gov.cn/gzqk/tzgg/551763812.html

2024年安徽淮南市市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淮部队随军家属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军政〔2022〕5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及淮南市《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措施>的通知》(政联〔2023〕3号)等政策规定,现就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淮部队随军家属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考核考察、择优聘用,突出贡献、体现激励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量化赋分、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淮南市市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淮部队随军家属岗位计划2个(附件1),招聘公告和计划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淮南人事考试网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五)经所属师(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驻淮部队已办理随军手续的家属;

(六)招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战时荣立二等功(平时一等功)以上功勋荣誉表彰、在抢险救灾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中校副团以上(含中校副团)军人的随军家属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6日——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驻淮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报名工作办公室(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西路9号)

(三)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随军批准文书(原件或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军队政治部门出具的量化考核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并填写《淮南市市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淮部队随军家属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完成后,由用人单位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参加考试人员,给予发放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试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在淮南市田家庵区,详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低于50分、成绩无效等情况的,不得进入专业测试。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若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具备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不按规定参加专业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七、量化赋分

量化赋分由淮南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组织实施,依据个人填报的《淮南市市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量化考核赋分登记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赋分,结果经考生本人确认后在驻军内部进行公示,并接受监督。具体赋分条件按照《淮南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淮部队随军家属量化考核办法》,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提交市双拥办审核并进行成绩汇总。

八、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30%量化赋分占3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量化赋分、专业测试成绩如非百分制的均折算为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30%+量化赋分分值×30%。

成绩汇总结果(即考生考试总成绩)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淮南人事考试网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量化赋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如所有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在淮南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南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监督下,由用人单位同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日常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淮南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定向招聘规定或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淮南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南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量化赋分、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淮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554-6635133(淮南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0554-6662075(市双拥办)

0554-6664251(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4-6652405(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4-6635136(军分区纪委监委)

0554-6678117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

特此公告。

淮南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

附件:

附件1:淮南市市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淮部队随军家属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淮南市市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淮部队随军家属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淮南市市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量化考核赋分登记表.doc

原标题:2024年度淮南市市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淮部队随军家属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huainan.gov.cn/gzqk/tzgg/551763812.html

2024年安徽淮南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44人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计划
 
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本次计划公开遴选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44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1.本市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2.本市县(区)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中央、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县(区)级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科级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也可报考。
 
报考面向选调生职位的,须是经安徽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招录且作为选调生管理的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件计算,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选调生应符合基层锻炼的规定要求。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公开遴选职位外,报考其他职位均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报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不得报名情形中的影响期、试用期、提拔任职时间等时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9日,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
 
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8月30日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淮南先锋网(www.hnxfw.gov.cn)、淮南人事考试网(www.hnpta.gov.cn)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及职位表。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拨打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遴选采用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4年9月3日9:00至9月9日16:00。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时间为9月3日9:00至9月11日16:00,分为“预审”和“复核”两个阶段。
 
(1)预审。各遴选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及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预审。报名人员应随时关注预审结果。通过预审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预审的,应于9月11日12:00前改报其他职位。
 
(2)复核。通过预审的,报名人员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报名人员将报名表报所在单位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垂管单位、派出单位为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报名表中的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章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章(垂管单位、派出单位为上级主管部门章);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荐报名。报名人员须于9月11日12: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转换为电子图片(彩色图片,jpg格式,尺寸为1000*1414像素,大小为1MB以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各遴选单位对报名人员上传的盖章报名表进行复核,未上传的不予复核。
 
报名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或预审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盖章报名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3.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预审和复核均合格)的报名人员应于9月12日12: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4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数。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13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人员应于9月26日至9月27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均为100分。各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在面试环节开展职位业务水平加试,时间安排在面试之前,满分为100分,加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加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面试合成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合成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考场设在淮南市,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面试在省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报名人员可登录淮南先锋网、淮南人事考试网查看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从同职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需要加试的职位,加试、面试人选从同职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下列比例确定:职位计划数为1-2人的,人选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6:1。
 
面试前,各遴选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各遴选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差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职位计划数为1-2人的,差额1人;3-7人的,差额2人。拟遴选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1.体检。体检在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2.考察。各遴选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名人员诚信记录。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选,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淮南先锋网、遴选单位网站和拟遴选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办理试用、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各遴选单位可根据职位需要对拟遴选人选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内,拟遴选人选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公示、试用期间拟遴选人选缺额的,由遴选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在公开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出适当调整,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完成。
 
政策咨询电话:0554-6678430。
 
考务和技术咨询电话:0554-6678516。
 
监督举报电话:0554-6678117。
 
上述电话于报名期间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中共淮南市委组织部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