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芜湖无为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市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无为市范围内在编在岗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含)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名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聘用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报考情形的。

不得报名情形的计算时间截至选调公告发布之日。

四、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选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人员填写《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后提交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党组(委)公章。

报名人员于2024年7月15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大楼A206室)报名,报名时需携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3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于7月22日15: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

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本次选调公告及笔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等相关信息均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ww.gov.cn/)统一发布。

五、选调工作的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满分120分。报考人员可于7月25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大楼A206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各选调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者等于选调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天该面试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5+面试成绩×0.5.

根据选调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组织考察

考察对象确定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察组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赴被考察对象工作所在单位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考察工作,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合格的进入下一个环节,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考察人员一次。

(五)公示、试用和调动、岗位聘任

1.公示。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选调单位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选调单位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选调单位将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试用手续。

2.试用和调动。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拟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可依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考察人员一次。

3.岗位聘任。调动后按选调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办理岗位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相应工资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3-6615662.

2.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53-6610117.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上述电话于报名期间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公开选调岗位表

2.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

无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9日

附件1.xls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原标题:2024年度无为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ww.gov.cn/zwzx/tzgg/12164724.html

2024年安徽芜湖无为市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5人公告

我公司受无为市司法局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男性裸身高1.65米(含)以上,女性裸身高1.55米(含)以上;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实施步骤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人数:5人

岗位及职责: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在社区矫正中心及司法所的指导管理下,协助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帮扶和相关辅助工作。录用后去向:社区矫正中心、泉塘司法所、开城司法所、严桥司法所、襄安司法所各1名,录用后考生按总成绩排名选择岗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4年3月30日-2024年4月3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无为乡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无城镇翠湖路与宝晋路交叉口东方家园A区15栋5楼);

3.报名人员应提供材料(纸质版)如下:

(1)填写《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4)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照片3张。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招聘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不低于2:1.人数不足缩减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

2.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60%。

(四)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岗位录用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

(五)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和考察

1.依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学历高低优先酌定录用;若学历无法筛选出优先,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2.体检由无为乡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在收到复检通知一周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期满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与无为市司法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工资待遇参照《无为县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待遇实施意见(试行)》(政办秘〔2018〕67号)和《关于调整市直单位临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的通知》(政办秘[2023]6号)执行。

咨询电话:0553-2532241;

监督举报电话:0553—2532609.
 

无为乡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原标题:无为乡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代市司法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ww.gov.cn/zwzx/tzgg/12147100.html

2024年安徽芜湖无为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市住建局人民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面向全市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无为市范围内在编在岗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含)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3月。

(三)不得报名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聘用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报考情形的。

四、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选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名人员填写《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后提交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党组(委)公章。

报名人员于2024年3月11日至3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大楼A206室)报名,报名时需携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于3月18日15: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五、选调工作的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考试、考察、公示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考试

1.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者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面试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组织考察

根据选调计划数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选调岗位入围考察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考察人选范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察组由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赴被考察对象工作所在单位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考察工作,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合格的进入下一个环节,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考察人员一次。

(三)公示、试用和调动、岗位聘任

1.公示。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选调单位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选调单位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选调单位将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试用手续。

2.试用和调动。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拟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可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考察人员一次。

3.岗位聘任。调动后按选调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办理岗位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相应工资待遇。选调单位如没有相应岗位空缺,则根据其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重新定岗。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3-6615662

2.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53-6610117.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上述电话于报名期间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公开选调岗位表

2.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

无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8日

附件1.xls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原标题:2024年度无为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ww.gov.cn/zwzx/tzgg/12143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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