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江西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强、有大局意识、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3.专业条件: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为准。

本科学历专业要求:设计学类(1305)、教育学类(0401);

研究生学历专业要求:地理学(0705)、建筑学(0813)、城乡规划学(0833)、土地资源管理学(120405)。

4.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一经聘用,必须在该岗位上至少服务一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曾在本单位工作,但已辞职、辞退人员;

6.现役军人,以及在读学生;

7.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

8.其他不适宜聘用为工作人员情形的。

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的第一天。

(三)薪酬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赣州经开区特殊岗位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若报考人数超出50人,则面试前增加笔试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7月12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5楼503办公室,咨询电话:0797-8682638、0797-8373359。

3.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①《报名表》(下载附件,需插入电子照片,电子稿发邮箱gzjkqzrzyj@163.com);②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③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4.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或笔试、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整个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文秘知识、时事等综合知识。

3.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十五分钟后不得入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如有笔试环节,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3.面试方式和内容:实行结构化面试,总分值100分,现场出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面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进行折算,出现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

(四)体检及政审

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入闱人选。

1.经考试、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政审主要审查其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4.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顺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五)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局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试用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七)正式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四、组织领导

由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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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特殊岗位自聘人员报名表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2024年7月10日

原标题: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zjkq.ganzhou.gov.cn/jkqzf/c105057/202407/a62fa21499aa411cb9ae1560de356bf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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