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宁波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研究中心公开招聘1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宁波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研究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研究中心是宁波市应急管理局下属的公益Ⅰ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宁波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研究工作; 分析重大危险源信息,预测事故风险,提出预警信息,制订处置预案,提供分析评估报告;承担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信息的接收、处理、上报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技术支撑工作;参与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储运单位及油品码头等重点部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提出处置对策;参与拟订全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协助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

岗位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

条件

宁波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研究中心

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研究

1

承担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研究工作; 参与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事故的现场处置。该岗位需入驻消防救援站,24小时值班,随警出动,适宜男性。

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化学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核科学与技术类、安全管理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或本科所学专业为: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核工程类、安全工程;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全国

历届生;35周岁及以下;有1年及以上从事危险化学品行业工作经历;需通过体能测试。

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并须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非兼职、实习)工作经历,需同时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凭据、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至8月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日9:00至8月5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8月6日9:00至8月6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9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初定8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通过后再按照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应急管理局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凭据、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笔试准考证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3.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安排在面试之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按1:3确定面试对象,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因未能通过体能测试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5.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生可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宁波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凭身份证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应急管理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55666023,0574-89183168 监督电话:0574-89183189。

附件: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原标题:宁波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4/7/19/art_1229676737_4413391.html

2024年浙江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招聘2人(事业编制内用人)

2024年浙江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招聘2人(事业编制内用人)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国动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国动办同意,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是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下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人防工程、国防科工相关业务技术咨询服务和业务培训工作;人防工程施工质量、维护管理、开发利用和平战转换等监督指导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开展人民防空、国防科工政策、规划的研究工作;“民参军”企业相关资质管理和国防科工公共服务平台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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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2.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9月30日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3.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进行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至8月1日16:00。联系人:汤老师,咨询电话:89381432、89381439。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日9:00至8月5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8月6日9:00至8月6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9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29日9:00至 8月31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公共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初定8月3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届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rfb.ningbo.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面试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持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须到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参加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而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381442

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

原标题: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4/7/19/art_1229676740_4413373.html

2024年浙江宁波市科技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事业编制内用人)

2024年浙江宁波市科技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事业编制内用人)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直属单位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是基于政府立场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区域性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为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科技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资源综合管理、企业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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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至8月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日9:00至8月5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8月6日9:00至8月6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9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29日9:00至 8月31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都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或公告。应聘者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初定8月3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届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出现总分相同情况则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网址:http://kjj.ningbo.gov.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才能参加面试。

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每个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经核查情况属实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910882、87910756

联系人:张老师、江老师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810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19日

原标题:宁波市科技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4/7/19/art_1229676740_4413371.html

2024年浙江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招聘3人(事业编制内用人)

2024年浙江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招聘3人(事业编制内用人)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人防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同意,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是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下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系统、防空警报、人防工程及设备设施的建设、使用和运维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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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9月30日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2、除应届毕业生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3、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进行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至8月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日9:00至8月5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8月6日9:00至8月6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9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29日9:00至 8月31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初定8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面试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持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须到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参加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而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及必须具备的岗位专业知识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面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属于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递补

1.在资格复审开始24小时前,按规定程序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报考该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聘用手续办理结束后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该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事业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3061813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3061820

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

原标题: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4/7/19/art_1229676740_4413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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