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工业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工业和数字经济研究院、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工业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为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工作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服务范围内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办法,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管理服务范围内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做好管理服务范围内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落实离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组织、引导管理服务范围内离退休干部发挥优势和作用。

宁波市工业和数字经济研究院为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工业和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问题研究及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承担工业和数字经济领域改革、规划、政策、应用对策等研究,开展产业链群培育研究及监测分析。承担产业空间布局优化、低效工业用地治理等研究,开展工业集聚区规划研究及评估。承担绿色制造、低碳转型、新能源制造业发展等研究。开展工业和数字经济领域合作交流及咨询服务。承担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与智能经济战略咨询委员会专家的秘书联络等工作。

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为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开展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和政策服务工作,协助做好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服务工作。承担小微企业运行监测工作,开展相关调查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规划建议,协助开展工业经济监测预警分析工作。协助承担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和组织社会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协助开展行业党组织建设工作。承担服务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示范宣传、发展状况评价等工作。协助做好优质企业培育、企业人才发展、产教融合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

(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工业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技术

服务

专业

技术

1

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研究生阶段专业为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教育、管理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心理与行为科学、健康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社会管理科学与工程(以上均为二级学科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

全国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宁波市工业和数字经济研究院

研究

人员

专业

技术

1

负责绿色低碳发展、产业空间布局、产业链群培育等研究工作

硕士研究生阶段专业为能源与环境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城乡规划、城市规划、产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劳动经济学、运输经济与物流、物流工程、机械工程(以上均为二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

全国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企业服务

专业

技术

1

负责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工作

研究生阶段专业为智能机器人技术及应用、机器人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人工智能技术、材料与光电子、生物材料与医药化学(以上均为二级学科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

全国

35周岁及以下。

备注: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至8月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日9:00至8月5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8月6日9:00至8月6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9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29日9:00至 8月31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预计在8月31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果出现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的笔试成绩相同,可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所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可领取《面试通知》。

各招聘单位资格复审的地址和联系人:

宁波市工业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路15号,咨询电话:0574-87349620,联系人:夏老师。

宁波市工业和数字经济研究院,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777号7层,咨询电话:0574-89188945,联系人:朱老师。

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咨询电话:0574-89183416,联系人:周老师。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92078。

原标题: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4/7/19/art_1229676737_4413403.html

2024年浙江宁波市科技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事业编制内用人)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直属单位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是基于政府立场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区域性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为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科技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资源综合管理、企业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点击查看

注: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至8月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日9:00至8月5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8月6日9:00至8月6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9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29日9:00至 8月31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都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或公告。应聘者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初定8月3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届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出现总分相同情况则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网址:http://kjj.ningbo.gov.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才能参加面试。

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每个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经核查情况属实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910882、87910756

联系人:张老师、江老师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810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19日

原标题:宁波市科技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4/7/19/art_1229676740_4413371.html

2024年浙江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招聘2人(事业编制内用人)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国动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国动办同意,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是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下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人防工程、国防科工相关业务技术咨询服务和业务培训工作;人防工程施工质量、维护管理、开发利用和平战转换等监督指导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开展人民防空、国防科工政策、规划的研究工作;“民参军”企业相关资质管理和国防科工公共服务平台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点击查看

注:1.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2.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9月30日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3.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进行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至8月1日16:00。联系人:汤老师,咨询电话:89381432、89381439。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日9:00至8月5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8月6日9:00至8月6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9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29日9:00至 8月31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公共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初定8月3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届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rfb.ningbo.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面试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持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须到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参加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而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381442

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

原标题: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4/7/19/art_1229676740_4413373.html

2024年浙江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招聘3人(事业编制内用人)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人防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同意,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是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下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系统、防空警报、人防工程及设备设施的建设、使用和运维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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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9月30日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2、除应届毕业生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3、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进行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至8月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日9:00至8月5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8月6日9:00至8月6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9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29日9:00至 8月31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初定8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面试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持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须到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参加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而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及必须具备的岗位专业知识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面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属于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递补

1.在资格复审开始24小时前,按规定程序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报考该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聘用手续办理结束后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该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事业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3061813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3061820

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

原标题: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4/7/19/art_1229676740_4413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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