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杭州建德市乡镇专职消防队招聘消防辅助人员2人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杭州建德市乡镇专职消防队招聘消防辅助人员2人

?因工作需要,建德市专职消防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消防辅助人员2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4年建德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消防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技能要求及其他条件;

4.户籍、学历及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

5.已在本市辅助性用工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地点:建德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一楼(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298号)。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考生均需现场提交建德市辅助性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50元。

5.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6.资格审查由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7.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不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按该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项目以及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招录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根据总成绩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建德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s://www.jdrsrc.cn/)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岗位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如乡镇专职消防队消防辅助岗位人员出现空缺,且未再次开展该岗位公开招聘,可根据程序从本次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双向选择依次录用。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606492。

附件:1.2024年建德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消防辅助人员计划表

2.建德市辅助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

原标题:2024年建德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消防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drsrc.cn/notify/342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宁波市总工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编外招聘7人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宁波市总工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编外招聘7人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总工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工人疗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良好分析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概括总结能力和协调能力;

(五)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六)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学习精神;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

点击查看

备注:1.学历(学位)、户籍、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2.国(境)外学历的,报名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 9时至9月10日16时止。

网址: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总工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11日9时至9月14日16时止。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至16时止。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25日9时至9月27日9时30分止。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市工人疗养院财务核算岗位笔试内容为财务会计理论及实务知识,其他岗位考试内容为所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工会相关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初定2024年9月底10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可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登录宁波工会网(https://www.nbgh.gov.cn/)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资格复审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为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概括总结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考生可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宁波工会网(https://www.nbgh.gov.cn/)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在宁波工会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若发现有提供资料弄虚作假,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1.宁波市总工会机关,咨询电话:0574-89189310,联系人:陈老师;

2.宁波市工人疗养院,咨询电话:0574-89189064,联系人:张老师。

宁波市总工会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宁波市总工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nbgh.gov.cn/zghcms/tzgg/125754.jhtml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聘1人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宁波市双拥服务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宁波市双拥服务中心)是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政策咨询、权益维护、就业创业、数字化、转业军官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培训等工作,以及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等服务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四)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及文字水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有其他不适宜选聘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岗位及要求

选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选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选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退役军人

思想政治宣传

专技

1

主要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信息宣传、综合文字、综合事务管理等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汉语言文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宁波大市范围内

1.中共党员,具有较好的综合文字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2.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

注: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工作经历、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

报名办法:登陆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ingbo.gov.cn/)或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tyjrswj.ningbo.gov.cn/)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照片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993195@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报考单位+岗位+姓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宁波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574-89382187;

2.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于2024年9月20日在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tyjrswj.ningbo.gov.cn/)公布。

3.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和选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将取消该岗位选聘。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三)考察

面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四)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9月2日

原标题: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4/9/2/art_1229676737_4427770.html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招聘2人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招聘2人

为进一步保障检查工作需求,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是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技术规范。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现场检查计划,配合开展有因检查。承担药品批准上市前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承担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和变更生产地址及生产范围以及新建、改扩建生产线的GMP符合性检查。承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负责收集分析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结果,提出建议。承担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检查员统筹调配使用。承担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企业现场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药械化检查员2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周岁(1989年9月3日后出生)以下人员。

要求:男性。岗位需具备药学、医学、生物、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工作人员。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具备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3.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用人,实行合同制管理,薪资按照《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发放。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8:30-9月20日17:30。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XX岗位+姓名)至报名邮箱,附《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邮箱地址:zjypjc@163.com。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5日,审查学历、专业等信息。

3.应聘资格的取得。招聘单位经研究讨论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通知。

(二)考试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查档

考试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查档对象,组织开展查档工作。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五)聘用

经查档、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四、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1-8977500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a.zj.gov.cn/art/2024/9/3/art_1229246223_5367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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