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政府会计核算中心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江南区政府会计核算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南宁市江南区政府会计核算中心编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江南区政府会计核算中心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条件
招聘对象为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8月1日前生)、30周岁及以下(1994年7月31日后生),即年龄的计算截止2024年8月1日。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熟练掌握WORD、EXCLE等办公软件;
3.具备会计、财务及相关专业知识、初级会计职称及以上;
4.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团队合作意识,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具备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至8月6日4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政府会计核算中心(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服务中心A座9楼0924办公室),联系人:李福莲,联系电话:0771-4887889。
3.报名方式:现场提交应聘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明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将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须在南宁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劳务派遣有关程序和广西卓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一类岗位标准执行(工资标准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八、其他
(一)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南宁市江南区政府会计核算中心,有意应聘者请按照本简章报名程序进行报名。
(二)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
(三)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南宁市江南区政府会计核算中心
2024年7月30日
原标题:2024年南宁市江南区政府会计核算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nnjn.gov.cn/yw/gggs/2024ngggs/t5981660.html
2024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征拆中心招聘1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南区征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外聘工作人员,特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南宁市江南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其他应聘条件
(一)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团队协作意识,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岗位身体要求。
3.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表达、专业能力,能够适应各种公文及综合性材料撰写工作以及征地一线工作环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3日(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下津路8号江南工业园区管委会标准化厂房2号楼6楼601室,联系人:银静,联系电话:
0771-4971606。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附件2)、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所有证件提供原件备查)。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将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通知本人,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内容:综合事件处理能力,包括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基本素质、综合素质等。
2.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按劳务派遣有关程序和广西卓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一类岗位和三类岗位标准执行(工资标准包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附件1
南宁市江南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 ||||||||||
序号 | 用人单位 | 拟招聘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职称 | 其他条件 |
1 | 江南区 征拆中心 |
办公室综合、协议审核业务职位 | 一类岗位 | 4 | 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审计学类、统计学类、会计学类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无要求 | 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并持有相应专业职称证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
2 | 江南区 征拆中心 |
信访业务职位 | 一类岗位 | 1 | 法学类、法律类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无要求 | 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并持有相应专业职称证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
3 | 江南区 征拆中心 |
征拆一线业务职位 | 一类岗位 | 3 | 地理科学类、土木类、测绘科学与技术类、土地资源管理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无要求 | 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并持有相应专业职称证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
4 | 江南区 征拆中心 |
征拆一线业务职位 | 三类岗位 | 3 | 不限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无 | 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 无要求 | 男45周岁及以下,女40周岁及以下。 |
附件2.江南区征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原标题:2024年南宁市江南区征拆中心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nnjn.gov.cn/yw/gggs/2024ngggs/t5996869.html
2024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工作人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外一类岗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2024年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3.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
4.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善于沟通、协调,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备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粘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明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材料审核地点: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服务中心B座0408室。联系电话:0771-4950180。
5.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将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须在南宁市三甲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公示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劳务派遣有关程序和广西卓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岗位标准执行,一类岗位工资:4564元/月。工资标准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八、其他
(一)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南宁市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有意应聘者请按照本简章报名程序进行报名。
(二)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
(三)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南宁市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5日
原标题:2024年南宁市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nnjn.gov.cn/xxgk/xxgkml/jcxxgk/rsxx/zkzl1/t5986686.html
2024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19人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结合我城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共19人,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岗位一(10人):党务工作者。大学本科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福建园街道1人、江南街道1人、金凯街道8人)
(二)岗位二(2人):应届毕业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同等条件下有社工证的优先。(金凯街道2人)
(三)岗位三(7人):大学专科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同等条件下,有社工证的优先。(江南街道2人、沙井街道1人、金凯街道4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南宁市户籍或持有南宁市居住证。年满18周岁以上(2006年8月27日前出生)。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22、2023年毕业且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6.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或履职意愿不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各岗位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njn.gov.cn)、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及南宁市江南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8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1)福建园街道岗位:南宁市江南区福建路福建园小区23栋福建园街道办事处党政楼三楼312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4883855。
(2)江南街道岗位: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137号江南街道办事处基层党建办A区办公楼304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4852631。
(3)沙井街道岗位: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西路56号沙井街道办事处新楼二楼201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4811338。
(4)金凯街道岗位:南宁市江南区国凯大道东12号锦兰公馆S1号楼三楼302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4913466。
3.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8月27日(如18-35周岁,为1989年8月28日至2006年8月27日出生;18-40周岁,为1984年8月28日至2006年8月27日出生)。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提供《南宁市江南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存在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提供如下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原则上,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报名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如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需提交证明材料;
(4)如是中共党员,需提交证明材料;
(5)南宁市户籍或南宁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四)报名及审核
1.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意见于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给报考人员。经资格确认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书)材料原件是否一致。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街道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到指定南宁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内容参照事业单位的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不予录用。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联审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提倡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城区政府审定,同意后由街道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需要安排到相关社区工作,同时报江南区民政局备案。
(三)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首期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所聘用人员的相关待遇按照《江南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及时关注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情况,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
(三)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报考人员:
1.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此次公开考试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五)本简章由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办事处、江南街道办事处、沙井街道办事处和金凯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解释。
南宁市江南区民政局
2024年8月26日
原标题:2024年南宁市江南区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nnjn.gov.cn/yw/gggs/2024ngggs/t60030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