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福建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系列活动(

为促进三明市区高质量发展,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来明就业创业,为重点企事业单位拓宽择优选才渠道,为明籍高校学子创造岗位锻炼机会,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职引未来·筑梦三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的通知》(明人社﹝2024﹞151号)文件精神,市、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共同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岗位

(一)报名条件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后申请参加见习前未缴交过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且距离毕业证书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

(二)见习岗位

本期共征集42家企事业单位,提供226个见习岗位(具体岗位、人数、条件以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4日

(二)报名方式:

1.个人简历;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扫描件;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

4.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与学历证书一致)。

以上材料电子版存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并制成压缩包后发送至报名单位的联系邮箱。

三、政策支持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就业见习期间单位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现行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见习期满后不再续签就业见习协议,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

四、联系方式

(一)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1021号社保大楼三层

联系人:徐  京  0598-7506806

(二)三元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崇宁路16号区政府南部办公楼203

联系人:揭宗炜  0598-8300580

附件:202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信息汇总表(第一期)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

附件下载

202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信息汇总表(第一期).xlsx

原标题: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系列活动(第一期)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rsj.sm.gov.cn/xxgk/tzgg/202408/t20240802_2047906.htm

2024福建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选聘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市有关部门同意,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三明市外事服务中心管理人员1名、三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管理人员1名(详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三明市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符合条件并自愿从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调入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2.除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资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5.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未取得学历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尚在试用期间的新录(聘)用人员;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与选聘单位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的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情形的人员;

7.组织人事部门认为不宜选聘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配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入编和签订聘用手续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本次选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选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和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m.gov.cn/)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1)网络报名方式和现场复核结合。

①网络报名: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将以下需要提交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mzfbrmk@163.com,报名时间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现场复核:2024年4月8日至9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268号市政府办公楼主楼413室),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598-8222890。

(2)现场报名方式。

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带材料到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268号市政府办公楼主楼413室)报名,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598-8222890。

2.有关要求

请提交以下材料至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

(1)《2024年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本人亲笔签名)1份;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龄与组织认定年龄不一致的,以组织认定年龄为准);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证明1份;

(5)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本次选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选聘。

(四)考试

本次选聘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当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20人或因特殊需要,可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

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文件规定执行,进入面试考生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确定。

考试时间、地点等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选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则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即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如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造成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考生与选聘人数之比超过1:1的,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另行加试一场面试,加试考生名次按加试后的面试成绩排序。

选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进行计算。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选中按照岗位选聘人数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面试前,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出现2个及以上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造成体检人选超过选聘人数时,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

选聘岗位若没有成绩达到合格线人员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选聘计划。

(六)体检和考察

报考者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选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由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2.考察: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谈话、协审、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查阅核实人事档案中本人填报信息真实性。

3.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上合格线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调动

拟选聘人选确定后将在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m.gov.cn)向社会发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选聘人选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最迟于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材料,否则取消选聘资格。

(二)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或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核实影响选派导致选聘名额空缺,或审查档案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职位空缺的,经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研究后决定是否在该职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三明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发布公开选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选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在正常上班时间电话咨询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0598-8222890。

六、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报名参加选聘人员回避事项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三)对选聘工作的有关意见,可及时向三明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0598-8222966。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聘,由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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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4年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原标题: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rsj.sm.gov.cn/xxgk/tzgg/202403/t20240326_2012497.htm

2024福建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市(区)属事业单位面向市区驻

为贯彻落实《2024年市委常委会议军会议纪要》(十届第120-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双拥工作成果,增强军人军属获得感荣誉感,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联〔2023〕2号)、《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市区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明委办〔2018〕11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市直和三元区3个事业单位面向市区驻军未就业随军家属(含市区行政编制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下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18至40周岁(即1983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

招聘岗位及人数:三明市公安局文职人员中心、三明经济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专技岗位各1人,三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勤岗位1人。

招聘对象:市区驻军干部未就业(含失业)随军家属。往年已通过市区驻军随军家属安置渠道作出安置但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服从安置的随军家属不再列入招考范围。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杜鹃新村32幢2楼210室)。联系人:童晖,联系电话:0598-7506623.

(三)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三明市公安局文职人员中心、三明经济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岗位并为“01”岗位;三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岗位为“02”岗位。

2.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岗位。

3.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个别岗位报考比例不足1:3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开考。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2.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随军报告表(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不需提供)、配偶所在部队(单位)任现职的行政任命文件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及报名表1张(详见附件2)。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配偶所在部队(单位)印章。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配偶在市区单位任现职时间应在2024年8月1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24年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4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工作与2024年度三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一并组织。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试题均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是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笔试考场设在三明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报考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及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及时发布,具体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基本知识和能力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3.面试其他事项。我局将在面试前将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等有关事项通知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面试人员名单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考生名单确定后,如因考生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他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时间3天之前完成,逾期不再递补。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进入面试报考者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造成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对象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各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以下办法确定体检对象:烈士遗属、因战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获得二等战功以上功勋荣誉表彰军人的随军家属,上校以上军官、飞行员和三级舰艇主官,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二级以上表彰(含两个以上军委机关部门或原解放军总部联合表彰,省部级以上军地联合表彰),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随军家属,以及驻海岛、高山部队、在船(舰)艇上或作战部队基层工作满10年的军人的随军家属,优先确定为该岗位体检对象(当符合优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有多名时,按报考者优先资格条件所属类型的上述所列顺序依次确定为体检对象;当某一类型中有多名报考者时,按该类型中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为体检对象)。然后其他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为该岗位体检对象。若确定的体检对象出现弃权情况,则按以上体检对象确定办法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二)择岗

体检对象确定后,组织“01”岗位体检对象按以下办法依次择岗(即选择大岗位中的具体岗位):烈士遗属、因战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获得二等战功以上功勋荣誉表彰军人的随军家属,上校以上军官、飞行员和三级舰艇主官,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二级以上表彰(含两个以上军委机关部门或原解放军总部联合表彰,省部级以上军地联合表彰),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随军家属,以及驻海岛、高山部队、在船(舰)艇上或作战部队基层工作满10年的军人的随军家属,优先择岗(当符合优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有多名时,按报考者优先资格条件所属类型的上述所列顺序依次择岗;当某一类型中有多名报考者时,按该类型中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择岗),各岗位符合优先择岗条件人员完成择岗后,其他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择岗。若择岗中出现弃权情况,则按体检对象确定办法及以上择岗办法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三)体检与考察

择岗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体检、考察等工作。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察。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30日内完成对面试、体检均合格报考者的考察,报考者应配合提供相关考察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三明市公安局文职人员中心岗位考核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形成考核书面材料连同学历学位证、身份证、体检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协审表(2024届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免协审)等相关有效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招聘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报同级人社部门。

(四)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同级人社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核准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报考者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六、其他事项

(一)符合优先确定为体检对象、优先择岗条件的报考者,应在2024年11月21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提交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效材料。复印件须加盖配偶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印章;其他有效材料须市级以上民政部门或优先资格条件取得时军人所在部队的军级单位出具,逾期不再受理。

(二)本次招聘回避、监督等有关事项,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三)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通读本通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确保顺利参考。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三明部分市(区)属事业单位面向市区驻军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三明市事业单位面向市区驻军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docx

原标题: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部分市(区)属事业单位面向市区驻军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rsj.sm.gov.cn/xxgk/rsrc/gkzp/202409/t20240906_2058584.htm

2024福建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直属事业单位选聘1人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市有关部门同意,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三明市外事服务中心管理人员1名(详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三明市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符合条件并自愿从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调入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2.除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资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5.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未取得学历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尚在试用期间的新录(聘)用人员;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与选聘单位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的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情形的人员;

7.组织人事部门认为不宜选聘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配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入编和签订聘用手续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本次选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选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和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m.gov.cn/)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1)网络报名方式和现场复核结合。

①网络报名: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将以下需要提交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mzfbrmk@163.com,报名时间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②现场复核:2024年4月23日至24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268号市政府办公楼主楼413室),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598-8222890。

(2)现场报名方式。

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带材料到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268号市政府办公楼主楼413室)报名,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598-8222890。

2.有关要求

请提交以下材料至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

(1)《2024年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本人亲笔签名)1份;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龄与组织认定年龄不一致的,以组织认定年龄为准);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证明1份;

(5)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本次选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选聘。

(四)考试

本次选聘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当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20人或因特殊需要,可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

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文件规定执行,进入面试考生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确定。

考试时间、地点等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选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则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即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如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造成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考生与选聘人数之比超过1:1的,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另行加试一场面试,加试考生名次按加试后的面试成绩排序。

选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进行计算。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选中按照岗位选聘人数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面试前,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出现2个及以上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造成体检人选超过选聘人数时,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

选聘岗位若没有成绩达到合格线人员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选聘计划。

(六)体检和考察

报考者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选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由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2.考察: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谈话、协审、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查阅核实人事档案中本人填报信息真实性。

3.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上合格线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调动

拟选聘人选确定后将在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m.gov.cn)向社会发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选聘人选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最迟于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材料,否则取消选聘资格。

(二)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或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核实影响选派导致选聘名额空缺,或审查档案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职位空缺的,经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研究后决定是否在该职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发布公开选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选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在正常上班时间电话咨询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0598-8222890。

六、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报名参加选聘人员回避事项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三)对选聘工作的有关意见,可及时向三明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0598-8222966。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聘,由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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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4年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rsj.sm.gov.cn/xxgk/tzgg/202404/t20240410_20167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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