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宁波鄞州区市场监管局编外招聘1人
鄞州区市场监管局主要承担企业注册审批、商标广告、食品药品监管、特种设备监管等职能,现因工作需要,局本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面谈、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指标 |
学历 要求 |
招聘 范围 |
所学专业要求 |
备注 |
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审批窗口 |
1 |
大专及以上 |
宁波市户籍、1983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 |
不限 |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北路1118号鄞州区市场监管局530室,咨询电话:0574-89296315,联系人:王老师。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一寸照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可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
(二)考试形式
采取面谈形式招聘:根据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综合表现确定是否录用。(报名时即开展面谈)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在面谈人员中从优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若聘用人员不足时,则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并报人社局备案。
五、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以上编外用工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9296406。
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
原标题:鄞州区市场监管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byz.gov.cn/art/2024/8/5/art_1229137185_4418618.html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宁波余姚市水利局下属海塘管理所编外招聘1人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考人员须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余姚市水利局810办公室(南雷南路315号)。
(三)报名方式: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填写一式两份《余姚市水利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自行下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考试(采用直接面试形式)
面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统一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先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考试成绩并列的,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排列在前,下同)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和标准总体上参照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办法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相关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六、其它相关规定
1、报名表自行下载,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报考者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的性质为余姚市海塘管理所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余姚市海塘管理所,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薪酬待遇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收入标准规定执行。
5、本次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且考试成绩排名在招聘指标3倍以内的人员,作为本单位相近岗位储备人选,如一年内有相近岗位空缺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按本次考试成绩递补录用。
6、户籍、学历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9月3日。
7、本公告由余姚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c咨询电话:0574-89555412。余姚市水利局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余姚市水利局下属海塘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yrc.com/news/info?newsId=2d38685027b54b3893438d95f2020e55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湖州长兴县纪委编外招聘1人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纪委决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内勤人员1人。
二、相关要求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长兴户口或长兴生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3日之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毕业(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四)已在相关单位工作的人员,须经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B1305办公室,联系电话:6037848。
3.所需材料:《中共长兴县纪委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现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如无单位的“现所在单位意见栏”可不填写),个人承诺签字;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笔试、面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四、录用及待遇
(一)经县纪委常委会同意后录用,录用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与长兴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按照招聘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纪委负责解释。
(二)监督电话:6022412(办公室)。
附件:中共长兴县纪委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长兴县纪委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长兴县纪委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xrchr.cn/web/article?aid=19444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招聘2人
为进一步保障检查工作需求,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是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技术规范。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现场检查计划,配合开展有因检查。承担药品批准上市前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承担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和变更生产地址及生产范围以及新建、改扩建生产线的GMP符合性检查。承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负责收集分析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结果,提出建议。承担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检查员统筹调配使用。承担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企业现场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药械化检查员2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周岁(1989年9月3日后出生)以下人员。
要求:男性。岗位需具备药学、医学、生物、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工作人员。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具备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3.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用人,实行合同制管理,薪资按照《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发放。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8:30-9月20日17:30。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XX岗位+姓名)至报名邮箱,附《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邮箱地址:zjypjc@163.com。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5日,审查学历、专业等信息。
3.应聘资格的取得。招聘单位经研究讨论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通知。
(二)考试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查档
考试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查档对象,组织开展查档工作。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五)聘用
经查档、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四、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1-8977500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a.zj.gov.cn/art/2024/9/3/art_1229246223_53673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