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气象部门招聘8人(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和中国气象局有关要求,受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现就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的岗位为地方事业编制委托招聘的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岗位表(第二批)》。

   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岗位表(第二批)
序号 具体用人单位 单位层级 拟安排岗位 岗位性质 专业 学历 需求数
1 龙泉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2 龙泉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3 庆元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4 松阳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5 景宁畲族自治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6 景宁畲族自治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7 永康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8 金华市金东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小计 8

二、招聘对象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学历及相应学位等条件。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认定(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上述基本条件外,招聘对象还应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一)招聘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5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在职人员报考招聘岗位时需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若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需征得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报名时需提交经上述部门盖章同意的《2024年浙江省气象部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3)。

(二)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相关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等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截至2024年8月5日,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24年8月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4.截至2024年8月5日,未满服务期的定向培养生不能报考。    

5.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相应规定执行。

三、招聘流程

(一)公告

在浙江省气象局门户网站、部分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投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的同时,必须投送纸质材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信息与纸质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以纸质报名信息为准。

纸质材料: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照片为近期1寸彩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2024年浙江省气象部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3)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岗位所需的佐证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人员可暂提供证明国外(境外)学习情况的文书)和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网上报名: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扫描件发邮箱(zjqxrsc@163.com)。

报名时,每人限报3个岗位志愿,以第1个岗位志愿为主。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纸质报名材料以寄出时间为准),邮寄地址附后。

(三)资格初审    

浙江省气象局将根据招录岗位设定的职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条件与招聘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直接面试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以及优先筛选条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学历层次、专业对口程度、求职动机、在校成绩等),一般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初定2024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浙江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zj.cma.gov.cn)公布。

(五)资格复审    

浙江省气象局将根据招录岗位设定的职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条件与招聘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七)确认拟录取名单及公示

在浙江省气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正式录用人员。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九)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或调剂。被录用人员一般应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或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注意事项

1.考生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浙江省气象局参考《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附件1)设置及审查认定。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需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6.报名人员提供的电话方式应为有效方式,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部门: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

联系方式:

0578-2661611   施赵锐(1-6岗位)

0579-82119801  何丽萍(7-8岗位)

0571-87060042 王连慈  

邮箱:zjqxrsc@163.com

五、招聘工作监督

浙江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571-87076753

0571-87074192

六、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河坊街旧仁和署38号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

邮政编码:310002

七、附件

附件下载:

 附件1: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docx

附件2: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3:2024年浙江省气象部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doc  

浙江省气象局

2024年8月5日

原标题:2024年浙江省气象部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zj.cma.gov.cn/zwxx/tzgg/202408/t20240805_6472289.html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湖州长兴县纪委编外招聘1人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纪委决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内勤人员1人。

二、相关要求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长兴户口或长兴生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3日之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毕业(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四)已在相关单位工作的人员,须经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B1305办公室,联系电话:6037848。

3.所需材料:《中共长兴县纪委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现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如无单位的“现所在单位意见栏”可不填写),个人承诺签字;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笔试、面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四、录用及待遇

(一)经县纪委常委会同意后录用,录用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与长兴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按照招聘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纪委负责解释。

(二)监督电话:6022412(办公室)。

附件:中共长兴县纪委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长兴县纪委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长兴县纪委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xrchr.cn/web/article?aid=19444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编外招聘1人

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是组织全市高考、中考、硕士研究生考试、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国英语、计算机、大学英语等非学历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教育考试工作的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委托的教师招聘、职评等考试测评;参与教师资格认定与注册;承担教育考试研究与测量诊断;承担对全日制自考助学机构、社会考试项目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等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宁波大市户口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中考考务管理岗

1.主要职责:协助做好中考考务工作。

2.岗位要求:

(1)中共党员。

(2)学历(学位):本科(学士);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管理学专业、教育学专业;原则上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考务工作经验优先,能适应晚上值班、节假日加班。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采用人才派遣方式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工作业绩突出者绩效从优,具体面谈,实际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 9 月1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下载《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2)个人简历电子稿、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件照片电子版,相关材料要求PDF格式。发送至109473514@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3.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4.具体招聘安排另行通知,自报名截止日起2周内未联系报名者考试事宜则表示简历未通过初筛。

5.联系人:华老师:0574-87259941。

附件下载>>>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wps

原标题: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ningbo.gov.cn/art/2024/9/3/art_1229166692_4427846.html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招聘2人

为进一步保障检查工作需求,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是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技术规范。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现场检查计划,配合开展有因检查。承担药品批准上市前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承担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和变更生产地址及生产范围以及新建、改扩建生产线的GMP符合性检查。承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负责收集分析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结果,提出建议。承担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检查员统筹调配使用。承担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企业现场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药械化检查员2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周岁(1989年9月3日后出生)以下人员。

要求:男性。岗位需具备药学、医学、生物、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工作人员。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具备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3.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用人,实行合同制管理,薪资按照《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发放。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8:30-9月20日17:30。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XX岗位+姓名)至报名邮箱,附《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邮箱地址:zjypjc@163.com。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5日,审查学历、专业等信息。

3.应聘资格的取得。招聘单位经研究讨论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通知。

(二)考试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查档

考试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查档对象,组织开展查档工作。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五)聘用

经查档、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四、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1-8977500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a.zj.gov.cn/art/2024/9/3/art_1229246223_5367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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