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计划招聘聘用制人员3名,其中:聘用制书记员2名、辅警1名(性别男),职位要求详见《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大庆市区户籍或持有大庆市区居住证的常住居民;
2.年龄为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至2002年8月间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7.具有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以上时间均截止到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四、具体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登录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dqlf.hljcourt.gov.cn)或文本最下方下载《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完整填写。统一将报名表(本人签字处需手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籍证明或大庆市区居住证明扫描件,以及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邮箱lffyzzb@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手机号”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7日,以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日期为准。
3.资格审核: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3日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要求的人员通过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进行发布。
4.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及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5.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二)考试
1.打字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
2.考试分为打字技能测试(辅警为体能测试)、笔试及面试。打字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试均为资格性考试。
3.打字技能测试。打字技能测试采取听打方式进行,试题为语音试题,时长为5分钟。作为进入笔试的资格条件,正确率达到70字/分钟以上的(含70字),取得笔试资格。
4.体能测试项目。聘任制辅警体能测试项目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须一次性完成,出现任何情况均不予补测)。体能测试结束后,成绩合格者取得笔试资格。
5.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
6.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录职位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7.确定招聘对象。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招聘对象。若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的作为招聘对象。
(三)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对拟聘用人员的现实表现进行政审(调取无犯罪记录证明、失信惩戒情况以及所在单位的现实表现等)。
3.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工作人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录用的递补
对打字技能测试、体能测试达到公告标准,参加笔试但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将纳入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储备库,保留其递补资格至下次启动招聘工作前。本次招聘结束后,若聘用制岗位出现空缺,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递补录用。
五、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联系,联系电话:(0459)2769338.
2.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规范填写各项信息,应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dqdaily.com/2024-08/06/content_8051476.htm
2024年大庆市龙凤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100人公告
一、引才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100名。具体年龄要求、学历要求、岗位设置、岗位计划、专业要求等内容详见《大庆市龙凤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 学习成绩良好,专业知识扎实,能够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5. 服从引进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计算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年龄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8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要求
报考人员需取得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引进资格。
引进对象不包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专升本的人员。
3.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年龄未满18周岁的人员。
2. 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报考综合岗1的: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同步开展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自2024年9月5日08:30开始,截止时间为每场次校园招聘会开始前2日;现场报名时间以实际进入高校现场引才活动时间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截止时间为每场次校园现场招聘会结束时间,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同步开展资格审查。报名自2024年9月5日08:30开始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视报名、现场招聘会开展等情况,提前一周公示截止时间。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引进资格。
网络报名系统:http://lfqwzzb.hjlrencai.com/dqslfq2024.html
四、引才程序
报考综合岗1的:不设开考比例,拟在北京、上海、哈尔滨、长春等城市召开现场招聘会,并设立能力测评考点,通过能力测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签订意向协议。如高校引才活动结束后,综合岗1引进计划有剩余,可结合实际,将剩余计划纳入其他岗位。能力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其他岗位的:视报名人员数量情况,采取面谈(或笔试)+面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一)面谈(笔试)
1. 面谈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相关知识掌握情况及相关能力素质情况。
2.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能力素质、专业知识素养、文字综合能力等。
(二)面试
1. 进入原则。面谈(或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面谈(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不高于岗位计划3:1、不低于岗位计划1.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面谈(或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须参加现场资格确认,需现场提供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按要求提供材料,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相应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谈(或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经现场资格确认,对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的比例低于1.5:1的,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相关信息在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 筛选方式。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以面谈排名或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并签订意向协议。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与体检。考核将通过户籍所在地、学校、工作单位及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内容与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
(四)递补原则。面谈(或笔试)进入面试环节,因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相关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面谈成绩排名或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公示后,考核与体检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并办理手续。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引进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拟引进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1年,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五、政策待遇
(一)落实事业编制。
(二)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本科毕业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的统招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
(三)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6万元安家费。
(四)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安家费。
六、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需密切关注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严肃考试纪律,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次人才引进由龙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9-624334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459-6412388
附件:附件1:大庆市龙凤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
大庆市龙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
原标题:大庆市龙凤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dqlf.gov.cn/longfeng/bb2/202409/c05_3523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