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5人公告

2024下半年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5人公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工作需要,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于2024年8月12日8:30至8月16日17:30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s://hj-blks.com/recruitdetaiks/22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或报考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PDF版);
2.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户口簿(户口卡)PDF扫描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PDF扫描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PDF扫描件;
6.工作经验证明(包括社保缴费证明及与参保单位一致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报考资格初审,采用线上审核方式进行,通过短信的方式将资格初审结果反馈应聘人员。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告。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基本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另行公告。
(二)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官方门户网站公告。
(三)面试资格审核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
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
(四)面试
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计算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官方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招聘单位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十、递补聘用
当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时,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十一、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2.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将在考察阶段进行资格复审。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0769-22830912,联系人:李小姐、祝先生。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6日

原标题: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dgdp.dg.gov.cn/gkmlpt/content/4/4248/post_4248378.html#21

2024下半年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1人公告

2024下半年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1人公告
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现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综合管理岗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二、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请将以下资料用“岗位代码+名字”命名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rspxk2017@163.com邮箱。
报名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下半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PDF扫描件,职称、技能资格证书PDF扫描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5)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PDF扫描件;
(6)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至8月20日。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时间:待定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5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5,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22830912;联系人:李小姐、祝先生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6日

原标题: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下半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dghrss.dg.gov.cn/xwzx/gsgg/gkzp/bzwryzp/content/post_4248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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