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选聘1人(事业编制)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决定面向省内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为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浙江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牌子。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上城区。主要承担第二类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等相关工作。
二、选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选聘计划为综合文字岗位职员1人,具体要求见选聘计划表(附表1)。
(二)选聘对象
本次选聘对象在限定群体范围内进行,面向浙江省内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选聘。
(三)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或者现工作单位不同意参加本次选聘的;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待遇
选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聘任至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选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8月12日起至8月23日期间,填写报名表(附表2),连同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综合文字岗位+姓名”)到office@zjmde.org.cn。报名材料(pdf格式)包括:报名表(本人签字)、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3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可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关职务任命文件或在编证明材料)、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等。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我单位根据选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应聘人员。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选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选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应试者的综合应用能力(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安排在杭州市内,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3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可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关职务任命文件或在编证明材料)、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等原件和复印件。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如有应聘者放弃面试的,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面试主要考查入围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才能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依据公开选聘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聘岗位作出评价。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所在单位原因,导致我单位确定考察时间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我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选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mpa.zj.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选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本次选聘考试相关指引要求。
(四)对选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机构电话:0571-88904606(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五)本次选聘工作具体咨询电话:0571-89779805、89779807。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2024年8月7日
原标题: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lsbt.zj.gov.cn/art/2024/8/7/art_1229743683_58939104.html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外招聘1人
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定党政办发〔2018〕4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名,从事窗口(行政审批)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舟山户籍(以2024年09月19日的户口地为准),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09月19日后出生)。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2024年09月19日。
在报名之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09月6日至09月19日,
2、报名所需材料:《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等原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或将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本单位。
3、单位地址:舟山市定海区解放西路242号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沃女士 联系电话:0580-2609237 电子邮箱:363676112@qq.com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
2、审查内容:主要审查报名者相关资格材料。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接收资格审查结果及未通过理由。符合报考条件者由短信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由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谈+面试的形式,如报名合格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20倍及以上,则增加筛选环节,经筛选后按1:20进入面谈环节。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到低按1:8进入面试环节,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谈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录用后不再递补。公示合格人员,由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六)待遇
岗位年收入6万元左右。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2、在考试等过程中作弊的。
3、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二)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80-2609237。
附件: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doc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9月06日
原标题: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inghai.gov.cn/art/2024/9/6/art_1229318714_3878568.html?xxgkhide=1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聘1人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宁波市双拥服务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宁波市双拥服务中心)是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政策咨询、权益维护、就业创业、数字化、转业军官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培训等工作,以及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等服务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四)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及文字水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有其他不适宜选聘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岗位及要求
选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选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选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退役军人 思想政治宣传 |
专技 |
1 |
主要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信息宣传、综合文字、综合事务管理等工作。 |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汉语言文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宁波大市范围内 |
1.中共党员,具有较好的综合文字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2.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 |
注: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工作经历、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
报名办法:登陆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ingbo.gov.cn/)或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tyjrswj.ningbo.gov.cn/)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照片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993195@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报考单位+岗位+姓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宁波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574-89382187;
2.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于2024年9月20日在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tyjrswj.ningbo.gov.cn/)公布。
3.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和选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将取消该岗位选聘。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三)考察
面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四)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9月2日
原标题: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4/9/2/art_1229676737_4427770.html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招聘2人
为进一步保障检查工作需求,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是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技术规范。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现场检查计划,配合开展有因检查。承担药品批准上市前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承担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和变更生产地址及生产范围以及新建、改扩建生产线的GMP符合性检查。承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负责收集分析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结果,提出建议。承担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检查员统筹调配使用。承担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企业现场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药械化检查员2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周岁(1989年9月3日后出生)以下人员。
要求:男性。岗位需具备药学、医学、生物、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工作人员。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具备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3.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用人,实行合同制管理,薪资按照《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发放。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8:30-9月20日17:30。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XX岗位+姓名)至报名邮箱,附《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邮箱地址:zjypjc@163.com。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5日,审查学历、专业等信息。
3.应聘资格的取得。招聘单位经研究讨论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通知。
(二)考试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查档
考试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查档对象,组织开展查档工作。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五)聘用
经查档、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四、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1-8977500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a.zj.gov.cn/art/2024/9/3/art_1229246223_53673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