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选聘1人(事业编制)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决定面向省内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为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浙江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牌子。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上城区。主要承担第二类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等相关工作。
二、选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选聘计划为综合文字岗位职员1人,具体要求见选聘计划表(附表1)。
(二)选聘对象
本次选聘对象在限定群体范围内进行,面向浙江省内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选聘。
(三)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或者现工作单位不同意参加本次选聘的;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待遇
选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聘任至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选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8月12日起至8月23日期间,填写报名表(附表2),连同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综合文字岗位+姓名”)到office@zjmde.org.cn。报名材料(pdf格式)包括:报名表(本人签字)、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3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可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关职务任命文件或在编证明材料)、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等。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我单位根据选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应聘人员。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选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选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应试者的综合应用能力(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安排在杭州市内,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3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可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关职务任命文件或在编证明材料)、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等原件和复印件。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如有应聘者放弃面试的,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面试主要考查入围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才能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依据公开选聘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聘岗位作出评价。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所在单位原因,导致我单位确定考察时间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我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选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mpa.zj.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选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本次选聘考试相关指引要求。
(四)对选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机构电话:0571-88904606(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五)本次选聘工作具体咨询电话:0571-89779805、89779807。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2024年8月7日
原标题: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lsbt.zj.gov.cn/art/2024/8/7/art_1229743683_58939104.html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湖州长兴县纪委编外招聘1人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纪委决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内勤人员1人。
二、相关要求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长兴户口或长兴生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3日之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毕业(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四)已在相关单位工作的人员,须经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B1305办公室,联系电话:6037848。
3.所需材料:《中共长兴县纪委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现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如无单位的“现所在单位意见栏”可不填写),个人承诺签字;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笔试、面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四、录用及待遇
(一)经县纪委常委会同意后录用,录用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与长兴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按照招聘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纪委负责解释。
(二)监督电话:6022412(办公室)。
附件:中共长兴县纪委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长兴县纪委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长兴县纪委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xrchr.cn/web/article?aid=19444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宁波市总工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编外招聘7人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总工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工人疗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良好分析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概括总结能力和协调能力;
(五)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六)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学习精神;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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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学历(学位)、户籍、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2.国(境)外学历的,报名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 9时至9月10日16时止。
网址: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总工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11日9时至9月14日16时止。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至16时止。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25日9时至9月27日9时30分止。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市工人疗养院财务核算岗位笔试内容为财务会计理论及实务知识,其他岗位考试内容为所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工会相关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初定2024年9月底10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可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登录宁波工会网(https://www.nbgh.gov.cn/)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资格复审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为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概括总结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考生可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宁波工会网(https://www.nbgh.gov.cn/)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在宁波工会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若发现有提供资料弄虚作假,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1.宁波市总工会机关,咨询电话:0574-89189310,联系人:陈老师;
2.宁波市工人疗养院,咨询电话:0574-89189064,联系人:张老师。
宁波市总工会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宁波市总工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nbgh.gov.cn/zghcms/tzgg/125754.jhtml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招聘2人
为进一步保障检查工作需求,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是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技术规范。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现场检查计划,配合开展有因检查。承担药品批准上市前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承担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和变更生产地址及生产范围以及新建、改扩建生产线的GMP符合性检查。承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负责收集分析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结果,提出建议。承担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检查员统筹调配使用。承担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企业现场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药械化检查员2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周岁(1989年9月3日后出生)以下人员。
要求:男性。岗位需具备药学、医学、生物、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工作人员。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具备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3.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用人,实行合同制管理,薪资按照《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发放。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8:30-9月20日17:30。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XX岗位+姓名)至报名邮箱,附《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邮箱地址:zjypjc@163.com。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5日,审查学历、专业等信息。
3.应聘资格的取得。招聘单位经研究讨论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通知。
(二)考试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查档
考试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查档对象,组织开展查档工作。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五)聘用
经查档、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四、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1-8977500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a.zj.gov.cn/art/2024/9/3/art_1229246223_53673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