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承德宽城满族自治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10人公告

按照《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2014〕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共选聘10人。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见《宽城满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

1.国内高等院校毕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2.国(境)外院校毕业,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专业设置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有关专业目录设置,对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依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为其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载明的专业,按照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原则确认资格。

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3日至2006年8月1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3日以后出生)。选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选聘《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该期间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7.承德市辖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含控制数)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的程序

公开选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此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

(一)发布公告

2024年8月13日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hbkc.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公告》及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

报名网址: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hbkc.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8:30至2024年8月23日17:00。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并及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

(1)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系统在24小时内自动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6)考生务必牢记公告和网上公布的报名截止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复核政审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考生需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严格按照招聘条件确定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

因放弃或取消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登录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hbkc.gov.cn)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打印时间见面试公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组别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适应工作的综合能力、与报考职位匹配性、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为确保选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日统一公布,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选聘计划,分岗位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

①烈士子女或配偶;②本人户籍为宽城满族自治县的;③学历(学位)较高者(若学历相同,按“985”、“211”院校、本硕连读、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顺序录取);④大学生退役士兵;⑤具有宽城满族自治县工作经历的(如都具有宽城满族自治县工作经历,宽城满族自治县工作经历较长的优先);⑥工作经历较长者。

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根据体检、考核情况研究确定。

(六)体检、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理。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2.考核采取审核考生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考核资格,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取消或放弃考核资格的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聘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选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hbk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但不得影响整体招聘工作进展;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及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分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合格的进行公示。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标准及有关工资政策执行。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聘用人员在宽城满族自治县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向县外调动交流。

五、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公告。

2.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经同意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复核政审、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复核政审或体检的,后果自负。

4.请考生务必关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5.咨询电话:0314-7571077

请在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宽城满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高校毕业生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2024年8月13日

原标题:2024年度宽城满族自治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bkc.gov.cn/art/2024/8/13/art_3671_1015950.html

2024年承德宽城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56人公告

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宽城满族自治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为宽城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宽城满族自治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专业设置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有关专业目录设置,对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依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为其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载明的专业,按照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原则确认资格。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部分岗位限制承德市及所属县(市)区户籍;

2.其他岗位面向宽城满族自治县户籍;

有户籍限制的必须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因考入高校户口迁出至今仍未迁回的毕业生,须有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岗位户籍要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7日至2006年8月26日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考生应于公告日之前毕业并获得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发布公告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部分岗位条件说明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限定“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是指:1.入伍地为宽城满族自治县。2.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报考乡镇人民政府岗位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岗的方法分配到各乡镇人民政府:职员A、C为一组,职员B、D为一组,职员E、F、G、H为一组,职员I、J为一组,具体选岗分配乡镇详见《岗位信息表》,上述同一组别的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承德市辖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含控制数)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宽城满族自治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笔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笔试时间与平泉市、隆化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笔试时间同步,每名考生在宽城县、平泉市、隆化县发布的招聘岗位中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024年8月26日起通过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bkc.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程序

报名网址: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hbkc.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8:30至2024年9月6日12:00。

缴费时间:2024年9月2日8:30至2024年9月6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提示:鉴于以往报名、缴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考生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并请及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缴费成功。)

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承诺书》,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及真实姓名等信息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程序,进行填报和预选报考岗位,并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免冠证件照片,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审核。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系统在24小时内自动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考试交费完成后需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交费是否成功。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核定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设定为1:3,即岗位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可以开考,如报名低于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关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4)考生可登陆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hbkc.gov.cn)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严格按照招聘条件确定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

因放弃或取消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分组和《面试通知单》打印等工作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面试所有环节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3)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4)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

(5)考试总成绩的合成(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法)

(6)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各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若学历相同,按“985”、“211”院校、本硕连读、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顺序录取);退役士兵;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2.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四)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按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公告。

2.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公开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3.凡考生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复核政审或体检的,后果自负。

5.咨询电话:0314-7571077

请在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宽城满族自治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024年8月26日

原标题:2024年度宽城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bkc.gov.cn/art/2024/8/26/art_5989_10184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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