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监督检查中心招聘环卫工人28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监督检查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工人284名,主要从事道路、公厕、河涌保洁等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岗位一:环卫保洁员261名,主要从事道路、公厕等保洁工作。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2.原则上年龄限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如身体状况良好且体检报告未显示有重大疾病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药物成瘾;
4.具有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二:水上保洁员23名,主要从事河涌水域保洁工作。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2.原则上年龄限男性50周岁以下,如身体状况良好且体检报告未显示有重大疾病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持有正规游泳场出具的游泳合格证明,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药物成瘾;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者优先录取;
5.具有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一)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六天(六工一休),有夜班;
(三)聘用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享有五险一金、年度体检、节日慰问、工会慰问、带薪年休假等。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到本单位人事部门报名;
(二)面试:资料审核通过的电话通知面试;
(三)体检:应聘人员面试通过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如遇体检不合格或医院建议复查的,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体检结论的或放弃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正式录用资格;
(五)试用期合格的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四、招聘方式和时间
(一)招聘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万寿北街38号,咨询电话:020-89115244,联系人:阳小姐。
五、注意事项
(一)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及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时解除合同;
(三)未尽事宜按本中心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监督检查中心负责解释,联系人:阳小姐,联系方式:020-89115244,咨询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监督检查中心
2024年8月23日
原标题: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监督检查中心关于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环卫工人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9827157.html
2024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招聘1名雇员公告
为充实我中心工作人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1名。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雇员1名,主要负责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数据统计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
(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6日后出生)
(六)毕业2年以内(2022届、2023届、或2024届已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的高校毕业生;
(七)专业不限,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 因违纪违规被开除的;
3. 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1日(3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龙骧大街2号)一楼6号窗。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保参保记录)、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等岗位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五)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四、笔试
(一)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
(二)笔试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相关考试范围。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五、面试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阶段。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问题处理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izhu.gov.cn)海珠区人社局“考试招聘”版块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及用人单位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注意事项
(一)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二)提交报名资料后,超过考试规定时间没有前来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本次招聘工作,请考生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务必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错误导致无法联系,致使招考通知信息延迟等问题,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其它
咨询电话:020-3438647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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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024年 6月26日
原标题: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1名雇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97248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