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上饶市婺源县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遴选教师方案
婺源县2022年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遴选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婺源县委办公室、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婺源县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婺办发〔2012〕23号)和《婺源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婺府办字〔2021〕102号)文件精神,根据婺源县城区学校教师编制和学科需求情况,经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共同协商,经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为使遴选工作公正、有序地进行,特制订本方案。1、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郎建平副组长:李媚 王国荣 叶永忠成员:程永强 程育红 黄新良 胡昱飞 汪世根 郑清源 李志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汪世根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洪济时 刘贤钢 汪佩芳 董炎盛 王自争 叶斌2、遴选岗位及名额(因城区学校之间教师交流未定,故具体学校及名额待选岗时公布):
三、遴选对象条件
(一)文公中学高中部遴选:
参加遴选的教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必须一致,并取得相应学科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截至2022年8月31日在本县农村学校工作满五周年及以上(2017年9月1日前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任教);城区学校教师报考时工作年限不限;外县正式在编教师调入或考入我县的,须在我县正式工作满两周年及以上;
5.任教统考年级成绩在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列全县前五分之三区间,非统考年级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列全乡(镇)前二分之一区间;近三年内因脱产进修或因事、因病请假经学校批准并报教体局同意的,其教学成绩的时间向前顺延;因接班成绩太差而达不到以上要求的,则与接班时成绩比较,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比接班时成绩有所进步;
6.近三年师德师风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并且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7.鼓励小学、初中符合条件的教师报考。
(二)城区其他中小学(幼儿园)遴选:
1.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学校工作安排;(2)录用为教师后在农村正式工作五周年(含进修年限)及以上(其中外县正式在编教师调入或考入我县的,须在我县正式工作满两周年及以上),且工作效果好;(3)2021年县域内学校之间调动人员不得报考。
2.小学岗位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2)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可放宽至中专;(3)①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岗位面向编制在小学的所有教师以及编制在初中但不任教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学科的教师报考(学校出具证明);九年一贯制学校编制在初中但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在小学任教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科目且成绩符合要求的,也可以报考相应岗位(学校提供成绩证明);②报考小学英语、音乐、体育学科须专业对口和教师资格证学科对应; (4)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要求:
①任教统考年级成绩在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列全县前五分之三区间,非统考年级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列全乡(镇)前二分之一区间(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②近三年内因脱产进修或因事、因病请假经学校批准并报教体局备案同意的,其教学成绩的时间向前顺延(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③因接班成绩太差而达不到以上要求的,则与接班时成绩比较,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比接班时成绩有所进步(学校出具详细证明);
④报考小学音乐、体育岗位的,成绩不作要求。
3.初中各岗位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2)大专及以上学历;(3)①任教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的教师报考相应岗位;②不任教以上初中学科,但持有该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初中和小学教师,可以报考初中相应岗位;③报考英语、音乐、体育学科须专业对口和教师资格证学科对应(4)鼓励符合条件的小学教师报考;(5)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要求:
①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列全县前五分之三区间(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②近三年内因脱产进修或因事、因病请假经学校批准并报教体局备案同意的,其教学成绩的时间向前顺延(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③因接班成绩太差而达不到以上要求的,则与接班时成绩比较,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比接班时成绩有所进步(学校出具详细证明);
④报考初中音乐、体育岗位的,成绩不作要求。
4.城区公办幼儿园岗位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2)专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可放宽至中专;(3)具有幼师教师资格证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2.有重大工作失误,或被教体局专项通报处理未满一年的;
3.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未撤销的。
(四)城区学校(含城区幼儿园以及城区小学所辖村小和教学点)教师不能报考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城区高中岗位面向全县所有在编教师遴选;各岗位之间不得兼报;所有学校出具的证明需校长签字、学校盖公章,如有弄虚作假者,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四、遴选形式
因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都是在编在岗教师,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遴选只进行笔试。
五、遴选工作流程
1.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
上午8:00 —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教育体育局五楼会议室
所有参加遴选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和学校出示的相关证明,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交2张1寸免冠照片,并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不得代为报名。
2.资格审查:
8月19日上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比例不低于1.5:1,否则减少遴选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领取准考证:
报名并符合条件的人员于 8月19日下午2:30—5:00到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已领取准考证但不参加考试者,以缺考处理。
4.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的命题、组织等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于8月20日上午9:00—11:00在天佑中学进行文化考试。考试内容分学科专业知识、《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江西省义务教育教学基本规范》、《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小学语文等14个学科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总分100分。
8月21日上午公布考试成绩。
六、择优录用:
1.总成绩经遴选领导小组审核后张榜公布。考上者不得无故放弃,否则两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学校遴选的报考;
2.所有入围人员于2022年8月26日上午8:30在教体局五楼会议室分岗位抽签决定遴选学校;
3.入围人员职称如是乡镇类的(2018年及以前评定)还须按相关要求进行转换,在调入学校核准的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竞聘,如调入学校相应岗位数没有空缺或竞聘不上,则根据人社部门相关文件作低聘处理。
按赣人社发〔2019〕25号文件中“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仅限在乡村学校聘任有效。取得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的教师流动到非乡村学校的,不得按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对其进行聘任。乡村教师取得乡村中教师职称的,可同层级转评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但不可直接申报高一级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要求,2020年及以后评定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的,此次选聘进入城区学校后,先按要求降层级,再按规定在学校空岗内竞聘重新申报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
入围人员还需就职称评聘问题向县教体局提交承诺书,不提交者,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空出岗位按成绩高低顺延录用,选调人员提交承诺书后,再与聘用学校签订协议并到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入手续。所有通过公开遴选进入城区学校教师上岗后,城区学校之间交流按婺教发〔2018〕1号文件规定办理。
七、防疫要求
1.考生均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承担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考生在考试前14天内存在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和有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居住情况的,应在进入考试现场前报告。
3.参加考试人员须均按规定佩戴口罩入场(考试期间自己选择是否佩戴口罩)。等候时,考生需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婺源县教育体育局城区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5日
附:2022年婺源县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2022年江西上饶市信州区乡村振兴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上饶市信州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上饶市信州区乡村振兴局因工作需要,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上饶市信州区乡村振兴局就业帮扶工作对接岗位1名、上饶市信州区乡村振兴公共就业服务岗位1名。
三、招聘对象
户籍在上饶市辖区内,毕业后一年内未就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习惯。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无身体残疾,无听力、视力障碍;
3.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能够熟练使用自动化办公系统,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具备较强文字写作能力者优先;
5、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抗压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6、为人诚实、正直,品质良好,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务意识强。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15日(双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乡村振兴局(上饶慧谷8楼),现场报名时需佩戴口罩。联系人:程堂清联系电话:18307036537。
3.报名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核
首先由上饶市信州区乡村振兴局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筛选、审核,再由上饶市信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三)面试
上饶市信州区乡村振兴局根据报名、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报名者各项基本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人员具体情况择优聘用。
(四)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上饶市信州区乡村振兴局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年,一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工作表现再行续签。
六、工资和待遇
年薪4万余元,正式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1个月。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持新冠肺炎健康绿码进入报名场所,并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应聘者如为入境回国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必须按要求落实隔离、核酸检测管控措施,报名和应聘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无法提供的,可以委托他人报名(提供书面委托书)。
(三)本公告由上饶市信州区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上饶市信州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2月28日
2022年江西上饶市婺源县卫生健康系统选调20人公告
2022年婺源县卫生健康系统团圆计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健康婺源建设,更好地支持婺源籍在外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回婺服务,促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范围为:
(一)婺源县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婺源籍(且2021年12月31日前户口在婺源)临床医学专业、护理学专业和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因学习、工作原因,本人户口已迁至外地,但其父母是婺源籍(且2021年12月31日前户口在婺源)的外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配偶为婺源籍(且2021年12月31日前户口在婺源)的非婺源籍外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临床医学(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专业: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护理学专业: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资格;其他卫生专业(仅限医学检验及技术、医学影像及技术、药学或药剂学、中药学、公共卫生),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均可在限定年龄的基础上放宽5岁。
(四)必须在外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满2周年(含)以上,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工作经历限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团圆计划实施范围:
(一)近2年内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三)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四)参加工作以来有一年(含)以上停薪留职经历的;
(五)本人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没有解决的;
(六)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七)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三、选调计划名额
2022年卫健系统团圆计划名额为20名。全省统一招聘未招满人数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作为增加数,副高职称、本县急需专业及志愿到偏远山区服务5年的优先选调。
四、组织机构
成立婺源县卫生健康系统团圆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卫生健康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卫健委分管负责人担任。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0日一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一5:3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
婺源县卫健委五楼办公室(联系人:潘贤弟,联系电话:13879349618)。
3.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自主申请报名,申请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地单位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婺源县卫生健康系统团圆计划2022年报名登记表》以及原单位现实表现和近2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对所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资格审核。县卫健系统团圆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再由相关成员单位组织人员共同会审(终审)。
(三)考察考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需向县卫健系统团圆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所在地公安、卫健部门的相关证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进行考察考核。
(四)公示。经考察考核合格的拟选调对象,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五)体检。对公示无异议后的拟选调对象,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六)调配。体检合格后,由县人社部门向调出地发函商调,原则上实行对等安排,其中2021年12月31日前已在县外城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对应安排在有空编的县城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体调入安排方案由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政府研究,经县政府同意后由县人社、编办、卫健等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六、工作要求
选调回婺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如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三年内不再纳入团圆计划。
七、职称聘任
选调回婺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予以聘任,需晋升高一档职务的,须参加调入单位的竞聘
附件:婺源县卫生健康系统团圆计划2022年报名登记表.docx
2022年江西上饶市婺源县教育系统选调公告
婺源县2022年教育系统温暖计划实施公告
根据县政府《婺源县教育系统温暖计划实施方案》(婺府办字[2022]43号)文件规定,现就婺源县2022年教育系统温暖计划实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
2022年温暖计划的实施对象范围为:
(一)在婺源县外任教在编在岗的婺源籍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
(二)父母是婺源籍(2021年12月31日前在籍),但本人因学习、工作原因户口已迁至外地,在外地任教且在编在岗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
(三)配偶为婺源籍(2021年12月31日前在籍),但本人在外地任教,且在编在岗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
(四)配偶为婺源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但本人在外地任教,且在编在岗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
二、选调条件
2022年温暖计划选调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编在岗的学校一线教师;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的优秀教师;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获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47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在外地任教一般需满5周年(含)。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获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及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对在外地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温暖计划实施范围:
(一)近3年内教师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三)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四)参加工作以来有一年(含)以上停薪留职经历的;
(五)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5日—7月20日。
(二)报名地点
婺源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县教体局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793-7416330,13607030743(洪)。
(三)报名材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填写《婺源县2022年教育系统温暖计划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书、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工作单位现实表现、近3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年度考核证明材料须所在县教育部门备案);
3、申请人父母、配偶需证明的相关材料。
四、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有异议的再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共同审查。
(二)组织面试
审查通过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试。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分数不得低于80分。根据面试结果和计划名额确定拟选调人员,由领导小组审定。
(三)公示
对研究确定后的拟选调对象在婺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体检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选调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调配办理
体检合格后,由人社部门向调出地发函商调,其中2021年秋季开学已在县外城区初中、小学任教和高中阶段学校任教的,可安排在城区中小学校,其他人员根据农村学校的空编、缺编和本人户籍情况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具体安排方案由领导小组报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经审定后由县人社、编办、教体等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五、工作要求
申请回婺人员必须服从县教体局的岗位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且三年内不再纳入温暖计划实施对象。调入安排在农村中小学校任教人员,今后申请跨乡镇工作调动或参与城区学校教师选调,按婺府办发〔2021〕102号和县教体局婺教发〔2018〕1号文件规定办理。
本公告未尽事项按婺府办字[2022]43号文件规定执行。
婺源县教育系统温暖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