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州区秦峰镇招聘村专职党建文化宣传员公告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印发的《关于推动全区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工作方案》(饶信宣发〔2020〕8号)和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印发的《信州区村(社区)专职党建文化宣传员招聘方案》(饶信宣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配齐专职党建文化宣传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秦峰镇东塘村专职党建文化宣传员1名。

  二、资格条件及加分项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上饶市户籍;

  2.素质、思想品德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教育、函授等各类教育);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之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为村专职党建文化宣传员: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存在“村霸”、涉黑涉恶问题的;有吸毒行为的;存在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组织、组织或强迫等违法行为受处理的;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参加过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破坏农业生产生活秩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到位的;有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有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近三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二)加分项

  1.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百分制成绩上加1分计算;

  2.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在百分制成绩上加3分计算;

  3.中员(含预备党员)在百分制成绩上加1分计算;

  4.曾有在村工作经历的在百分制成绩上加3分计算(此项由工作所在村开具相关证明);

  5.具备以上条件可以累计加分。

  三、政策待遇

  村专职党建文化宣传员聘用上岗后,负责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村史馆、村广播室以及养老服务、青少年活动、科普活动设施等村级阵地运行管理和活动组织,享受以下政策和待遇:

  1.村专职党建文化宣传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与镇委托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

  2.村专职党建文化宣传员报酬参照信州区社区党组织报酬的70%执行(含试用期),并随着社区党组织报酬进行动态调整;社保、医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绩效、福利等参照村干部办理。

  3.村专职党建文化宣传员由镇日常管理考核。连续工作3年(含试用期)以上、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可列为村“两委”班子后备人选;年度考核不称职的,解除劳动合同,退出村党建文化宣传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政审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3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到秦峰镇党政办填写《秦峰镇公开招聘村专职党建宣传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持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

  ③加分项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3.资格初审、政审:报名后,镇公开招聘村专职党建宣传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选聘资格进行考试资格初审,参考人员要配合做好个人政审工作,按照资格初审和政审结果,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二)考试要求

  考试按照岗位和考生达到1:3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不足的,相应取消招聘名额。

  考试内容:基层党建宣传工作相关知识及写作,分数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考试分数+资格审查阶段认定的加分分数,总成绩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1名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由镇公开招聘村专职党建宣传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和考察工作。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到村上岗工作,并于试用期满后由镇委托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因试用不合格、主动辞职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招聘公告由秦峰镇公开招聘村专职党建宣传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联系人:李琼叶雯

  联系电话:0793—8031007

  附件:秦峰镇公开招聘村专职党建文化宣传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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