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公告

  2021年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公告

  

  根据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委人才办《关于印发〈新余市直学校(园)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余人社字〔2020〕137号)文件精神,经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21年新余市市直学校面向市外公开引进在编在岗教师人才97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此次引进面向本人籍贯(含户籍)或出生地、或成长地、或原工作地、或生源地在新余市及新宜吉合作示范区的樟树市、上高县、新干县、峡江县(含在各用人单位服务满一年的人员配偶、子女)的在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引进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当年未满40周岁(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最高不超过45周岁。

  2.任教年限:在外地公办学校任教年限满5周年(指在编在岗的年限)。

  3.学历:具有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均有专业对口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二、引进岗位、人数及条件

  1.引进单位、岗位、学历、人数、专业等方面具体条件见附件1: 2021年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岗位信息表。

  2.引进教师人才仅限报一个引进岗位。应根据现所任教学段报名相应学段的引进岗位,即:现在小学任教的,限报小学岗位;现在初中任教的,限报初中岗位;现在高中任教的,限报高中岗位;现在中职任教的,限报中职岗位。

  3.对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可通过考核直接引进。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指:获得设区市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优质课比赛或教学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荣获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荣获设区市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省级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可参照特别优秀教师人才条件考核引进。

  4.相同学科引进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都多于引进计划数时,合并设岗,通过面试方式进行竞争性引进,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20日。

  2.报名地点:新余市长青小学。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审查原件,报名者应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报名表(附件2,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加盖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证明;

  ④毕业证;

  ⑤教师资格证;

  ⑥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聘书;

  ⑦本人籍贯(含户籍)或出生地、或成长地、或原工作地、或生源地在新余市及新宜吉合作示范区的樟树市、上高县、新干县、峡江县相关证明材料;或本人配偶/父母在新余及新宜吉合作示范区的樟树市、上高县、新干县、峡江县各用人单位服务满一年的相关证明材料;

  ⑧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⑨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将组织引进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考核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引进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及领取考核或面试通知单时间将由市教育局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三)考试考核

  1.现场面试时间及地点:见考核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试讲。

  3.面试内容

  (1)面试实用教材。

  本市各学段现行教材,具体册别待定。

  (2)面试具体内容。

  由评委在面试当天在监察员监督下现场命题,考生代表现场抽题,再依次备课、试讲。

  4.面试程序

  (1)报到、候考。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在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报到时间前到达面试考场的考生候考室报到,而后实行封闭管理。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抽签。参加面试考生须进行抽签并按序号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3)面试。考生在联络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考生进入后板书课题,开始试讲。

  (四)确定引进考察对象

  1.同一岗位根据引进计划数依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再加试一次面试(内容另定),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确定引进考察对象。

  2.同一岗位有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报名时,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报名人员直接考核确定为引进考察对象;如该岗位引进计划数有空缺,其余符合引进条件的报名人员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遇末位同分情况,再加试一次面试(内容另定),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引进考察对象。

  3.同一岗位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报名人数多于引进计划数时,加试面试,根据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引进考察对象。

  (五)考察体检

  1.考察。考察方式为实地考察或函调,主要考察引进对象遵纪守法、德能勤绩、在编在岗、师德师风、计划生育等方面情况。

  

2.体检。组织考察合格人选集中体检,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残联《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审定公示

  经过面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定引进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相关政策在用人单位核准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办理调动、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

  四、其他

  1.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不服从岗位安排者,取消引进资格。有以上情况之一的三年内不接受引进报名。

  2.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2021年江西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公告

  新余市人社局0790-6736068

  新余市教育局0790-6435568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教育局

  

中共新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2021年 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2021年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报名表.doc

  

2021年江西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2021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和人员

  政府专职消防员15人。

  (二)工作地点

  全市范围专职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新余市以及周边城市户口(含农村户口),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审查、体格检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公民。

  (二)岗位条件

  男性,年龄18-25周岁(1996年1月1日-2003年12月30日出生),身高160cm(含)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符合军型达标标准(体质指数)BMI=体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BMI合格范围18.5-23。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汽修和伍工作经历以及大专以上毕业生可放宽至26岁(有B2驾照并有消防车驾驶经验年龄可以放宽至28岁)并优先聘用。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接受咨询,集中报名时间6月10日-7月10日。

  3、报名地点:新余市城北平安路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三楼专职办。

  4、报名需带材料:①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⑤自愿加入应急救援队伍申请书一份。备注:如是退役军人报考须提供退伍证或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

  (三)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三项。

  1、体能。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内容为 1000米、10米X4折返、单杠、仰卧起坐四个项目。1000米占体能成绩40%、10米X4往返占体能成绩20%、引体向上(单杠)占体能成绩20%、仰卧起坐占体能成绩20%,测试项目达标标准按《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附件)执行,1000米不合格直接淘汰。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作为资格条件,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予以淘汰。

  3、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察消防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

  考试成绩100分,按体能70%、面试30%分值比例计算。成绩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考试成绩合格以上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四)审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要求进行。

  (五)体格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要求进行。

  四、人员聘用与待遇

  (一)招聘全程公开、全程录像、接受社会监督,政审、体检结束后,对合格者进行公示,如无异议,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再办理有关手续。

  (二)试用期为3个月(含集中培训2个月),期满合格后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

  (三)落实《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工资待遇5500元/月(含基本工资4700,高危职业补助800)以上,并逐年增长。另有年度考核奖励(2个月工资)、工作年限奖励、职务津贴和职业技能津贴等。按照国家政策标准缴纳六险一金,实习期工资3800元/月。

  (四)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按照《江西省政府专职消防救援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管理,录取后统一发放服装,包食宿,每周安排2天轮休,其余时间全天候24小时担任灭火救援执勤任务,表现优秀的下一步在国家正式消防员招录中将优先招录,对不服从管理,不符合消防员职业要求的实行全程淘汰。

  五、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

  (二)招聘的有关情况在新余消防公众号、新余市人才网等公布。

  (三)考生必须保持联系渠道畅通。咨询电话:0790-7090013

  附件: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

  

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6月4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