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西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47人公告

  

  根据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委人才办《关于印发〈新余市市直学校(园)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余人社字〔2020〕137号)文件精神,经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22年新余市市直学校面向市外公开引进在编在岗教师人才4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此次引进面向本人籍贯(含户籍)或出生地、或成长地、或原工作地、或生源地在新余市及新宜吉合作示范区的樟树市、上高县、新干县、峡江县(含在各用人单位服务满一年的人员配偶、子女)的在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引进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当年未满40周岁(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最高不超过45周岁(197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任教年限:在外地公办学校任教年限满5年(即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身份)。

  3.学历:具有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均有专业对口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二、引进岗位、人数及条件

  1.引进单位、岗位、学历、人数、专业等方面具体条件见附件1:2022年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岗位信息表。

  2.引进教师人才仅限报一个引进岗位。应根据现所任教学段报名相应学段的引进岗位,即:现在小学任教的,限报小学岗位;现在初中任教的,限报初中岗位;现在高中任教的,限报高中岗位;现在中职任教的,限报中职岗位。

  3.对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可通过考核直接引进,其岗位名额相应递减。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指:获得设区市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优质课比赛或教学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评为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荣获设区市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称号。

  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省级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可参照特别优秀教师人才条件考核引进。

  4.相同学科引进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都多于引进计划数时,合并设岗,通过面试方式进行竞争性引进,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17日上午8:30-下午17:3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新余市长青小学第三教学楼一楼。

  3.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审查原件,报名者应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⑴报名表(附件2,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⑵本人有效身份证;

  ⑶加盖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在编在岗年限)证明;

  ⑷毕业证;

  ⑸教师资格证;

  ⑹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聘书;

  ⑺本人籍贯(含户籍)或出生地、或成长地、或原工作地、或生源地在新余市及新宜吉合作示范区的樟树市、上高县、新干县、峡江县相关证明材料;或本人配偶/父母在新余及新宜吉合作示范区的樟树市、上高县、新干县、峡江县各用人单位服务满一年的相关证明材料;

  ⑻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

  ⑼近三年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情况证明;

  ⑽出具由当前所在工作单位提供的现实表现材料;

  ⑾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⑿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要求

  市教育局将组织引进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完整的所需材料用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考核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引进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现场面试时间:2022年8月20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8月19日上午8:30-10:00

  地点:新余市长青小学第三教学楼一楼。

  3.面试形式:试讲。

  4.面试内容

  (1)面试实用教材

  本市各学段现行教材。

  初中学段:数学、英语、历史、化学为九年级上册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物理为九年级上册教材(沪粤版),信息技术为八年级下册教材,江西科技出版社。

  高中学段:为现行高一使用的普通高中教科书

  语文必修上册(2019人民教育出版社)

  数学必修第一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英语必修第一册(2019人民教育出版社)

  政治必修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2019人民教育出版社)

  历史中外历史纲要上(2019人民教育出版社)

  地理必修1(2019人民教育出版社)

  物理必修第一册(2019人民教育出版社)

  化学必修第一册(2019人民教育出版社)

  中职学段:电子商务为《跨境电商实务》(人民邮电出版社),汽车维修为《汽车电控发动机构造与维修》(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电气化为《工业机器人基础》(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小学学段:语文、数学、美术为小学四年级下册教材;体育学科无指定教材。

  (2)面试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由评委面试当天在监察员监督下现场命题,考生代表现场抽题。

  5.面试程序

  ⑴报到、候考。参加面试考生须持面试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报到时间前,到达面试考场候考室报到,而后实行封闭管理。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⑵抽签。参加面试考生须进行抽签并按序号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⑶备课。异地评委在纪检监察员监督下现场命题、密封,监察员领取密封考题后到候考室与考生当场确认并签字。考生依次进入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

  ⑷面试。考生在联络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试讲,试讲时间为10分钟。

  6.计分办法

  考生面试结束后,在评委组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的平均分即为该面试考生的面试得分。面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引进考察对象

  ⑴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计划数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且面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的报考人员方可取得引进考察对象资格;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均多于引进计划数的岗位,在面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的人员中,根据引进计划数依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再加试一次面试(内容另定),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确定引进考察对象。

  ⑵同一岗位有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报名时,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报名人员直接考核确定为引进考察对象;如该岗位引进计划数有空缺,在其余符合引进条件且面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的人员中,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遇末位同分情况,再加试一次面试(内容另定),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引进考察对象。

  ⑶同一岗位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报名人数多于引进计划数时,加试面试,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根据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引进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1.体检事项

  ①体检对象:经资格审查及面试合格入闱体检人员。请考生保持电话通畅,面试结束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闱体检人员。

  ②体检时间:2022年8月22日8:00前到指定集合地点集中。除受疫情防控要求影响(需提供相关证明)的考生外,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③体检集合地点

  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仰天大道623号)集合。

  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残联《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联系电线.考察事项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①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

  ②考察时间:2022年8月25日至8月27日(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考察对象)。

  ③考察材料

  考察对象需提供个人档案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如需开具调档函、介绍信的,请考察对象与用人单位联系开具。考察对象应及时做好提供考察材料的准备,逾期未能提供个人档案和考察材料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审定公示

  经过面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定引进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五)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复核不实)后,按相关政策在用人单位核准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办理调动、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

  四、其他

  1.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不服从岗位安排者,取消引进资格。有以上情况之一的三年内不接受引进报名。

  2.面试程序结束后,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出现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替补。

  3.参加引进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时,考生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措施》(附件4)做好自身防疫工作。

  4.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新余市人社局 

  新余市教育局 

  点击下载>>>

  1.2022年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岗位信息表.doc

  2.2022年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报名表.doc

  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

  4.疫情防控措施.doc

  5.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新余市教育局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8日

2022江西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41人公告

  根据新余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新余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余人社字〔2016〕138号)有关规定,现就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和职位

  部分市直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九级职员及以下管理岗位人员。详见《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按身份对等(专技人员报考专技岗位,管理人员报考管理岗位,且现所聘岗位等级应等于或低于选调岗位等级条件)原则,选调新余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聘用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

  (二)报考的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及以下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

  4.符合职位要求的岗位等级;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招聘公告中设定的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

  6.尚在试用期或在现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未满2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列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四)其他

  1.学科专业分类以2019年1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为准。

  2.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大专学历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除学科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注明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3.具有国家承认并能在学信网核验的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4.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即为199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含9月30日);其它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选调主要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加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7日09:00—12:00。

  2.报名地点: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执报考所需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格初审、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如因报名人数未达笔试开考比例(选调职位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选调单位报新余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核减选调职位计划数或取消选调职位)的职位被取消后,已报考该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在报名结束的第二天上午(2022年9月28日上午12:00前到选调单位)改报其他职位(在规定时间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除此之外,报名成功并通过了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改报其他选调职位。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报考专技岗位人员须提供);

  (4)工资审批表(人社部门业务科室盖章);

  (5)2张近期二寸免冠照;

  (6)选调单位所需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纸质材料1份。

  (二)笔试

  笔试由新余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1.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上午。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4.笔试分值:100分。计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加试

  加试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

  1.加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下午。

  2.笔试地点:以选调单位通知为准。

  3.笔试分值:100分。

  职位表中未明确要加试的,不需加试。

  (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新余市人社局指导下,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有加试要求的选调职位,以笔试成绩+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选调职位计划与参考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选调单位报新余市人社局同意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低于1:2的,相应核减选调职位计划数或取消选调职位。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

  2.面试形式。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小组等形式进行,具体形式由选调单位自行确定。

  3.面试分值:100分。计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察、体检和确定拟选调人选

  考察、体检工作在新余市人社局指导下,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笔试成绩+加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计划数与考察对象人数1:2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选调单位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如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认定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2.体检。由选调单位组织考察对象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确定拟选调人选。选调单位综合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选调人选的唯一依据。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新余市人社局对选调单位报送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新余市人社局同意后,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选调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确定是否选调。需要设置试用期的,由选调单位与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协商并报新余市人社局备案。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后再按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四、其他事项

  1.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递补人员由选调单位通知,面试结束后不再递补。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应在面试时间前2天提出。面试后放弃的,由选调单位报新余市人社局备案,记入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的选调。

  2.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取得选调资格,已办理选调聘用手续的,退回原单位安置,并视其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3.在选调工作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4.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通讯不畅通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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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19年版)

  附件4:新余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6日

2022江西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41人公告

  根据新余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新余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余人社字〔2016〕138号)有关规定,现就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和职位

  部分市直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九级职员及以下管理岗位人员。详见《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按身份对等(专技人员报考专技岗位,管理人员报考管理岗位,且现所聘岗位等级应等于或低于选调岗位等级条件)原则,选调新余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聘用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

  (二)报考的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及以下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

  4.符合职位要求的岗位等级;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招聘公告中设定的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

  6.尚在试用期或在现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未满2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列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四)其他

  1.学科专业分类以2019年1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为准。

  2.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大专学历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除学科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注明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3.具有国家承认并能在学信网核验的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书如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4.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即为199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含9月30日);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选调主要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加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7日09:00—12:00。

  2.报名地点: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执报考所需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格初审、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如因报名人数未达笔试开考比例(选调职位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选调单位报新余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核减选调职位计划数或取消选调职位)的职位被取消后,已报考该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在报名结束的第二天上午(2022年9月28日上午12:00前到选调单位)改报其他职位(在规定时间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除此之外,报名成功并通过了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改报其他选调职位。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报考专技岗位人员须提供);

  (4)工资审批表(人社部门业务科室盖章);

  (5)2张近期二寸免冠照;

  (6)选调单位所需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纸质材料1份。

  (二)笔试

  笔试由新余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1.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上午。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4.笔试分值:100分。计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加试

  加试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

  1.加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下午。

  2.笔试地点:以选调单位通知为准。

  3.笔试分值:100分。

  职位表中未明确要加试的,不需加试。

  (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新余市人社局指导下,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有加试要求的选调职位,以笔试成绩+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选调职位计划与参考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选调单位报新余市人社局同意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低于1:2的,相应核减选调职位计划数或取消选调职位。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

  2.面试形式。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小组等形式进行,具体形式由选调单位自行确定。

  3.面试分值:100分。计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察、体检和确定拟选调人选

  考察、体检工作在新余市人社局指导下,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笔试成绩+加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计划数与考察对象人数1:2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选调单位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如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认定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2.体检。由选调单位组织考察对象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确定拟选调人选。选调单位综合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选调人选的唯一依据。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新余市人社局对选调单位报送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新余市人社局同意后,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选调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确定是否选调。需要设置试用期的,由选调单位与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协商并报新余市人社局备案。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后再按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四、其他事项

  1.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递补人员由选调单位通知,面试结束后不再递补。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应在面试时间前2天提出。面试后放弃的,由选调单位报新余市人社局备案,记入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的选调。

  2.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取得选调资格,已办理选调聘用手续的,退回原单位安置,并视其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3.在选调工作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4.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通讯不畅通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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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19年版)

  附件4:新余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6日

2022江西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高级人才38名公告

  根据新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新余百名紧缺专业高级人才引进工程的意见》(余才办字〔2018〕12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高级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素质合格;

  3.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4.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要求;

  5.身体健康;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单位、岗位、人数、条件

  (一)引进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含报名职位代码)详见《2022年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高级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此次引进对象为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工作经历(市财政事业发展中心综合业务岗位:202211032)、年龄截止计算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含11月30日)。如年龄30周岁及以下,截止计算时间为1992年11月30日(含11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为推动人才引进,按照《关于深入实施新余百名紧缺专业高级人才引进工程的意见》,报考时已在新余市及所辖县区各类单位全职工作的不接受报名。

  (二)专业分类:以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为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组织

  引进工作由新余市人社局牵头,新余市委人才办、新余市委编办共同参与,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四、引进程序及方式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3),诚信报考,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1月1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仰天岗东大道623号)。

  3.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审查所需原件,应聘者应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书、报名表、个人简历等岗位招聘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

  ②在岗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③其他:研究成果、学术论文和已获荣誉等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二)确定面试人选。引进单位根据投档报名、资格审核等情况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由引进单位按规定提出面试人选,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新余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确认后,可直接进入面试;通过审查人数大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通过进行面试择优选聘。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三)领取面试通知单

  1.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2022年11月19日15:00—17:30。

  2.领取地点: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一楼会议室。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11月 20 日。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采取考察专业知识面试方式(含实操)进行。面试分值100分。

  (五)考察和确定人选

  1.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同分的,以本考场评委评分相加的总分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2.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经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聘用程序与管理

  (一)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公示。经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和相关聘用备案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引进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2.因引进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或试用期考核不胜任所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原则上不递补。

  3.引进人员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低于5周年(含5周年)。

  4.报考考生如有需要,新余市委人才办可提供人才驿站(定点酒店)免费住宿三晚,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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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22年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高级人才岗位信息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

  附件3:2022年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高级人才报名表

  附件4:新余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委人才办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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