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新余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103人公告
2023年新余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10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新余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专业分类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含岗位代码)详见《附件1:2023年新余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三)年龄及工作经历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如岗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则须在1987年3月24日后出生。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或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学历(学位)要求
1.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方可报考。
2.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等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大专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
具有多种学历(学位)的考生,选择何种学历(学位)报考时,该学历(学位)应当满足岗位招聘的所有报考条件。
(五)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要求
1.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3.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
4.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七)我省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8年2月28日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不得报考(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考附件4)。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八)规培结束但暂未取得规培合格证的人员可报考要求规培结束的岗位;已取得规培合格证的人员方可报考要求具有规培合格证的岗位。
(九)学科专业分类以2022年4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为准。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三、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注册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至4月2日16:00。报名网站为新余市人事考试官网(http://0790.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一)网上报名。应试人员登录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招聘单位岗位信息,然后登录新余市人事考试官网(http://0790.jxpta.com),点击新余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网上报名专题中的报名入口,点击注册账户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记住注册名和密码(注册名和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注册完毕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账户(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账户)如实填报个人资料、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若缴费时仅选择报考岗位的部分考试科目缴费,报名无效)。考生报考时务必认真核对自身条件与所报考岗位条件是否相符,缴费生可自行修改报考岗位。如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网上缴费。报名人员网上注册后,于2023年3月25日9:00至4月2日17: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考试费为100元/人(两科)。本次考试缴费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需开通网上银行方能支付报名费用。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三)网上改报。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要求至少达到3:1。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3: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2023年4月3日,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官网公布岗位招聘人数减少或岗位招聘取消情况。报考了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应在2023年4月4日8:30—12:00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实行网上退费。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6日17:00。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E类)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本次笔试科目类别均为医疗卫生类(E类)。具体科目代码见附件1。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和《综合应用能力(E类)》两科。其中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E类)题本共包含6个类别,分别为: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考试范围以《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3年版)》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4.笔试注意事项。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和《综合应用能力(E类)》两科。单科试卷满分为150分,笔试总分300分。综合应用能力为合订本,由考生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考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并自备橡皮擦、黑色字迹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等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结束后,新余市人社局和新余市卫健委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进入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人数为5人及以下的,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生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招聘岗位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生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经递补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将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1.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对象: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成绩的考生。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学信网学历认证、《附件1:2023年新余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岗位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和国有企业单位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④岗位要求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2021、2022年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⑤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流水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⑥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材料。上述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按顺序装订好的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可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学历认证。
5.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入闱资格审查人员空缺,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七、总成绩计算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50÷300)+80×(50÷100)=80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选岗和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末位入闱考生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再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E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当招聘岗位面临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或在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当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②当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选岗。报考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校医岗位(序号23-25)且体检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在所报考的岗位中进行选岗。若遇总成绩相同情况,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若因各种不可抗力,在选岗程序开展前暂未完成某些体检项目而未出体检合格结果的考生,暂不参加选岗,待体检合格后,在已挑选余下的岗位中按以上原则进行选岗。
4.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
九、
1.笔试工作由新余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卫健委共同组织。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均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公布。
3.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4.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面试后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因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环节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6.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生聘用审批后无故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记入考生诚信黑名单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新余市各级各类招聘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中《附件1:2023年新余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属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0-12333。
8.新余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9.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新余市人社局 0790—6736011
新余市卫健委 0790—6420508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版)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
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4日
2023年江西新余市仙女湖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13人公告
2023年新余市仙女湖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办园质量,推进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高质量发展。经区委、区管委会同意,决定招聘一批公办幼儿园编外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13名。
二、招聘教师岗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规定的体检标准。
3.取得幼儿教师资格或小学教师资格证。
4.取得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已在仙女湖区内公办幼儿园任教满1年且持证的教师或者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可放宽至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27日(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费100元。
(三)报名地点:仙女湖三小(凯光小学)创建办,联系电话:13879075823(伍老师),15807903988(李老师)
(四)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亲笔签名的《2023年新余市仙女湖区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
2.近期同底版的1寸彩色照片5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等岗位招聘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已有工作单位的由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需放宽年龄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现场发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2:1,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8:30-10:30)。
2.笔试地点:北师大新余附校。
3.笔试内容: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分值为100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8月5日(上午7:30开始)
2.面试地点:北师大新余附校。
3.面试内容及方式:
教师面试时长限10分钟,内容为“说课+才艺展示(乐器、唱歌、跳舞任选一门)”。面试总分100分,说课60分,才艺展示40分。才艺展示所需道具、设备考生自备。
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70分(含70分)的,不予聘用。
4.总分计分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残联《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因孕产需延缓体检相关项目的,按相关规定程序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区社会事业局组织考察。
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选岗
1.公示:对拟聘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后出现空岗,不再递补。
2.选岗:公示无异议后,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岗。
七、聘用人员待遇
1.工资待遇:年总收入不低于4.5万元/年(含个人缴交的“五险一金”部分)。
2.缴纳“五险一金”
由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按企业标准办理“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最低单位缴交比例按照企业最新标准执行,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八、聘用人员管理与考核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无编制,由用人单位和教师签订用工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各幼儿园负责管理,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续聘。
九、其它
本公告由仙女湖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0790-6631091)
仙女湖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7月10日
2023年江西新余市仙女湖区招聘46人公告
2023年仙女湖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用人需求,仙女湖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6名工作人员(编外合同聘用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不予接收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
4.其他不宜从事本次招聘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专业分类
1.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含报名岗位代码)详见《2023年仙女湖区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2.专业分类详见附件2。
3.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学历、学位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2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9日17:00。
实行诚信报考,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
网上报名办法:
(1)报名网址(手机版):http://www.zxbmxt.com/bmwap.php?Id=63
(2)报名网址(电脑版):http://www.zxbmxt.com/bm.php?Id=63
(3)扫码报名:
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必须上传本人近期真实照片。
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方可报考。具有多种学历(学位)的考生,选择何种学历(学位)报考时,该学历(学位)应当满足岗位招聘的所有报考条件。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分别明确了所需本科、研究生专业,考生的本科或研究生专业符合对应层次专业要求且取得了该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2.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12-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其中:驻外招商、综合岗1和综合岗2等3个岗位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12日;其他15个岗位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13日。
资格审查地点:新余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东大厅(新余市仰天岗东大道623号)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自行下载填写打印《仙女湖区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份,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岗位不需要,则不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至现场资格审查时)、相关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如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另准备近期同底2寸彩照2张。
新媒体运营岗位还需提供近3年新媒体运营有关作品。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比例
1.笔试开考比例。每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名额须达5:1以上方能开考,不足5:1的,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部分紧缺专业(岗位)如不足5:1,经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
如有取消开考或核减招聘数量的岗位,将于2023年9月14日在仙女湖区管委会官网(http://xnh.xinyu.gov.cn/)公告。报考了取消开考岗位的考生,可于2023年9月14下午至15日上午到仙女湖区管委会1418室进行现场改报岗位。
2.入围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六、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9月16日上午8:30-11:00,具体考点及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两个科目,合为一张试卷,笔试分值为100分。
3.考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题型为主、客观题。参加考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4.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本次招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仙女湖区管委会官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仙女湖区管委会官网另行公告。
当招聘岗位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足或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70分或所在面试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七、总成绩计算办法
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报考所有岗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的免笔试(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八、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遇总成绩相同情况,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再相同,则另行加试)。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仙女湖旅游发展集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其产生的空缺从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工资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首次聘用人员(含试用期)工资按以下标准确定:硕士研究生4230元/月、其他人员3700元/月,按月发放。
2.基本工资增长机制。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从工作期满1年后的首月起增加基本工资100元/月(研究生增资200元/月);合同期内可连续增加5年,5年后的增资方案另行研究确定。
3. 绩效工资。聘用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在年终一次性发放绩效工资。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硕士研究生人员年总收入不低于7万元,其他人员不低于6万元。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4.社会保险。按规定缴交“五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纳部分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5.驻外招商岗位人员驻外工作期间享受在编人员规定补助。
十、其它事项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考试有关时间安排均在仙女湖区管委会官网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知悉考试动态。
咨询电话: 0790-6859000
附件:
仙女湖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8月24日
2023年江西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公告
2023年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公告
根据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委人才办《关于印发〈新余市市直学校(园)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余人社字〔2020〕137号)文件精神,经批准,2023年新余市市直学校面向市外公开引进在编在岗教师人才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此次引进面向本人籍贯(含户籍)或出生地、或成长地、或原工作地、或生源地在新余市及新宜吉合作示范区的樟树市、上高县、新干县、峡江县(含在各用人单位服务满一年的人员配偶、子女)的在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引进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当年不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最高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任教年限:在外地公办学校任教年限满5年(即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身份)。
3.学历:具有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均有专业对口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二、引进岗位、人数及条件
1.引进单位、岗位、学历、人数、专业等方面具体条件见《附件1:2023年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岗位信息表》。
2.引进教师人才仅限报一个引进岗位。应根据现所任教学段报名相应学段的引进岗位,即:现在小学任教的,限报小学岗位;现在初中任教的,限报初中岗位;现在高中任教的,限报高中岗位。
3.对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可通过考核直接引进,其岗位名额相应递减(若同一引进岗位符合条件的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多于引进计划数时,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需进行考试,择优引进)。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指:获得设区市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优质课比赛或教学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评为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荣获设区市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称号。
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省级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可参照特别优秀教师人才条件考核引进。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2日上午8:30-下午17:3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新余市长青小学第三教学楼一楼。
3.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审查原件,报名者应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⑴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
⑵本人有效身份证;
⑶加盖学校公章的任教年限(在编在岗年限)证明;
⑷毕业证;
⑸教师资格证;
⑹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聘书;
⑺本人籍贯(含户籍)或出生地、或成长地、或原工作地、或生源地在新余市及新宜吉合作示范区的樟树市、上高县、新干县、峡江县相关证明材料;或本人配偶/父母在新余及新宜吉合作示范区的樟树市、上高县、新干县、峡江县各用人单位服务满一年的相关证明材料;
⑻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
⑼近三年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情况证明;
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⑾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要求
市教育局将组织引进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完整的所需材料用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考核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引进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现场面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8:30-10:00
地点:新余市长青小学第三教学楼一楼。
3.面试形式:试讲。
4.面试内容
(1)面试实用教材
均为本市各学段现行使用教材。
小学学段:英语为小学四年级上册教材;
中学学段:初中化学为九年级下册教材,
初中生物、初中地理均为八年级下册教材。
中学音乐为八年级下册教材
高中数学为必修第二册
高中英语必修第二册
高中物理必修第二册
(2)面试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由评委面试当天在监察员监督下现场命题,考生代表现场抽题。
5.面试程序
⑴报到、候考。参加面试考生须持面试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报到时间前,到达面试考场候考室报到,而后实行封闭管理。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⑵抽签。参加面试考生须进行抽签并按序号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⑶备课。异地评委在纪检监察员监督下现场命题、密封,监察员领取密封考题后到候考室与考生当场确认并签字。考生依次进入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
⑷面试。考生在联络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试讲,试讲时间为10分钟。
6.计分办法
考生面试结束后,在评委组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的平均分即为该面试考生的面试得分。面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
7.确定引进考察对象
⑴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计划数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且面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的报考人员方可取得引进考察对象资格;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均多于引进计划数的岗位,在面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的人员中,根据引进计划数依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再加试一次面试(内容另定),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确定拟引进考察对象。
⑵同一岗位有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报名时,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报名人员直接考核确定为引进考察对象;如该岗位引进计划数有空缺,在其余符合引进条件且面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的人员中,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遇末位同分情况,再加试一次面试(内容另定),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引进考察对象。
⑶同一岗位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报名人数多于引进计划数时,需进行考试,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1.体检事项
①体检对象:经资格审查及面试合格入闱体检人员。考生务必保持电话通畅,面试结束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闱体检人员。若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体检或考察的,责任自负。
②体检时间:2023年8月16日07:30前到指定集合地点集中。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③体检集合地点
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仰天岗东大道623号)集合。
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残联《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要求进行。
2.考察事项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①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
②考察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8月23日(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考察对象)。
③考察材料
考察对象需提供个人档案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如需开具调档函、介绍信的,请考察对象与用人单位联系开具。考察对象应及时做好提供考察材料的准备,逾期未能提供个人档案和考察材料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审定公示
经过面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定引进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五)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复核不实)后,按相关政策在用人单位核准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办理调动、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
四、其他
1.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不服从岗位安排者,取消引进资格。有以上情况之一的三年内不接受引进报名。
2.面试程序结束后,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出现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替补。
3.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新余市人社局0790-6736011
新余市教育局0790-6435568
附件1:2023年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23年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报名表
新余市教育局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