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招聘公告

  根据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急需岗位空缺情况,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临时工3人,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遵纪守法,医德医风高尚,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2.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3.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5. 有违反社会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招聘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0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22年 4月19日—25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五楼516)

  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考人员从《方案》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

  2、毕业证书、学位证(需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身份证原件;

  4、岗位条件要求准备资格证、执业证的需准备资格证、执业证原件;

  5、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6、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按照招聘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纪委办、医务科、人事科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发布信息→报名(含资格审查)→理论考试→面试→体检→公示→正式聘用

  四、招聘办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总分各为100分,如果报考人员数达到1:3比例数,按照笔试分数高低以招聘岗位数1: 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报考人员不足1:3比例数,报医院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面试,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体检完成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录用。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待遇

  1、录用后,签订临时工合同,福利待遇按照临时工合同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本院临时工岗位工作满一年后,经考试、考核合格转正,转正后享受与在职职工(人事代理)同工同酬待遇;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本院临时工岗位工作满五年,可参照医院临时工管理办法,经考试、考核后按规定比例转正,转正后享受与在职职工(人事代理)同工同酬待遇,经录用人员须服从医院的岗位安排。2、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其他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疫情防控

  考生在入场时提供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原件或健康码-核酸检测结果)。2.考试当天,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出示健康码(微信小程序搜索赣通码申领)绿码,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3.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在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4.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1)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于考试前完成健康码绿码转码工作后方可参加考试,逾期未转为绿码的不得参加考试。(2)中高风险区域、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县区、省外来宜的人员应提前按宜春市联防联控指挥部的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检测、集中(居家)隔离管理等事项后,方可参加考试。(3)考生在考前有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必要时出示就医凭证,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4)考试当天或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向考点考场考务工作人员报告。5、建议考生至少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或其他原因耽误考试时间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咨询电话:0795-3280062。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年4月19日

  

  岗位名称

  

  招聘条件

  

  招聘

  人数

  

  碎石科医师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取得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或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专业)。

  

  1

  

  儿科医师

  

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0岁以下,取得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儿科专业)。

  2

  

  附件1: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招聘报名表.xlsx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2022年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聘用制功能科辅助岗位人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2022年6月招聘编外聘用制功能科辅助岗位人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功能科辅助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医德医风高尚,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有违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

  1.全日制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医学类及医学类相关专业);

  2.年龄: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其他:五官端正、面容姣好,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表达能力;

  4.待遇按照工勤岗位待遇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2日

  (二)报名材料:

  1.简历;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4.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报名咨询:

  地址: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

  电话:0795-3237396,邮箱:ycrmyyrsk@163.com.

  (四)报名方法

  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ycrmyyrsk@163.com)报名(邮箱投递者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专业+所报岗位名称)。

  三、招聘办法

  采用面试的形式,得出成绩,录取最高名次,面试分数7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

  六、聘用

  (一)聘用后,享受工勤岗位待遇执行。

  (二)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首聘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形式。

  (五)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3年。

  七、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监察室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人 事 科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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