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公告
鹰潭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
鹰潭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海绵办”)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聘财务人员2名,工程技术人员4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诚实守信、待人热情、爱岗敬业、作风严谨、吃苦耐劳、品行端正。
身体健康、认真对待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协作意识。
能够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设备及相关的办公软件。
2.具体资格条件
1.40周岁(含)以下,具备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经济类、工程类、管理类、理工类、法学类相关专业;
2.财务岗位取得会计证、会计职称等相关专业证书者优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录流程
1.发布公告
通过各大媒体平台对外发布招聘公告。
2.受理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24时止。
报名地点:鹰潭市经济大厦D44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简历表、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等。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市住建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面试,凡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金先生0701-6258958。
3.面试
不设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心理素质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需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获得的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它相关证书、证件。
4.聘用
对面试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市海绵办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福利待遇按照劳动合同、劳动法以及市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单位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本单位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信息不畅,视同弃权,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单位视应聘报名情况和考试结果,有权调整招聘职位或取消招聘职位。
4.应聘人员在应聘中有伪造、涂改学历等各种不诚信行为者,本单位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5.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市海绵办负责解释。
江西鹰潭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公告
鹰潭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
鹰潭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海绵办”)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聘财务人员2名,工程技术人员4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诚实守信、待人热情、爱岗敬业、作风严谨、吃苦耐劳、品行端正。
身体健康、认真对待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协作意识。
能够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设备及相关的办公软件。
2.具体资格条件
1.40周岁(含)以下,具备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经济类、工程类、管理类、理工类、法学类相关专业;
2.财务岗位取得会计证、会计职称等相关专业证书者优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录流程
1.发布公告
通过各大媒体平台对外发布招聘公告。
2.受理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24时止。
报名地点:鹰潭市经济大厦D44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简历表、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等。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市住建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面试,凡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金先生0701-6258958。
3.面试
不设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心理素质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需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获得的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它相关证书、证件。
4.聘用
对面试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市海绵办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福利待遇按照劳动合同、劳动法以及市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单位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本单位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信息不畅,视同弃权,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单位视应聘报名情况和考试结果,有权调整招聘职位或取消招聘职位。
4.应聘人员在应聘中有伪造、涂改学历等各种不诚信行为者,本单位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5.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市海绵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