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日本留学怎么与导师联系

联系导师的时候,建议直接联系的那名教授,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研究室的那位教授。一方面因为一般大教授都会回信,另一方面如果他想要你但是他的手下不缺人的话他也有可能把你推荐给其他的教授。所以大胆向他们发邮件吧。

如果对方表示可以考虑,并想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的时候,就应及时将各种材料复印件邮寄给对方,并索取通信地址保持联络。注意:联系导师可以采取广撒网,最好同时给20个以上教授发信息,这样成功的可能性比较大。

要寻找大学院教授的联系方式 大众化的联系方式有两种,一是大学官方网站,二是通过大学的教务处取得教授的联系方式。

去日本读研怎么联系导师之日本读研为何要联系导师 申请研究生首先必须得到导师的肯许。

通过官方网站。根据查询日本留学网显示。御茶水女子大学想要联系导师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查询导师联系方式,或联系学校管理员索取导师联系方式即可。御茶水女子大学是一所位于东京都文京区的综合性国立女子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1、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博士生新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

2、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为720人(含推免以及专项计划),实际招生人数按国家当年下达的具体招生计划为准。

3、-88816244。研招办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下午、周二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办公地点:北外东校区行政楼303A室。

4、博士研究生考试2023考试时间各个学校时间不同,具体如下:北京外国语大学:22年11月5日-11月30日。北京交通大学:2022年11月14日至12月16日。北京科技大学:拟定于12月5日-12月25日。

5、北外复试时间是3月下旬到4月上旬。根据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介绍,北外2023年复试将于复试时间将于2023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

6、五月同等学力申硕招生条件:同等学力申硕是先入学后考试的,大专或者以上学历就可以报名入学。同等学力申硕考试需要参加完研究生课程学习,学士学位满三年。

攀枝花建筑工程学校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建筑工程施工、路桥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建筑工程造价、建筑装饰技术、艺术设计与制作、园林技术、航空服务、会计事务、计算机应用、机电技术应用。

第三条 攀枝花学院坐落于中国著名的钒钛之都、阳光花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唯一以花命名的山水园林城市——攀枝花市。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深入贯彻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招生对象 初中应届毕业生。在我校读3年后直接转录到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内江职业技术学院读2年。大学毕业后获全日制专科文凭,可升全日制本科。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定向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4年(允许3年毕业),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学习年限之外属于延期阶段,定向博士生不超过6年,非定向博士生不超过5年。

2、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主体,文、法、经、管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其中外国语言文学是北京外国语大学具有传统优势的特色学科。

3、Gloria K. Fiero. The Humanistic Tradition. (孙有中等导读)外研社, 2014 年版。冯天瑜等著:《中华文化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 年版。

4、,经常登录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处的网页,浏览最新的研究生招生信息,特别是看看考试科目变了没有,考试用的什么书,招生人数等即时信息。

5、北外理科专业有计算机,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会计,工商管理,都是文理兼收。北京外国语大学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文化交流的需要,将不断设置新的专业或专业方向。目前本科各专业学制均为四年。

博士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简章

申请人需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通过全国博士后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提交申请,按办公系统要求下载打印相关申请材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通过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本科生招生工作。

考生人事档案、户口不转入我校,毕业后须回原定向单位工作。不安排住宿。学制3年。按规定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者,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院校介绍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是我国华东地区唯一一所对外经济贸易类大学,是原对外经济贸易部直属高校,具备完整的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专注商科教育60载,被誉为“中国对外经贸人才的摇篮”。

攀枝花卫生学校招生简章

考生于2023年6月24日至25日持成绩单(或电子成绩单)直接到我校(攀枝花学院西苑第六教学楼)参加报名面试,无须提前报名,面试时请携带户口本原件、中考准考证、一寸寸照(不限底 片颜色)。

第十二条 体检要求: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省级招委会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且合格,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复查。

学校座落于中国著名的“钒钛之都”、阳光花城、康养胜地、国家首批新型工业产业化基地、国家创业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四川南向开放门户、全国唯一一座以花命名的优秀旅游城市--攀枝花市。

通讯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攀枝花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网址:http:// 招生信息网:http://zsw.pzhu.cn 电子邮件:0812-3370868@16com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攀枝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卫校的招生条件如下:相应学历:卫校通常要求考生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凭,有的学校还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招竖禅如生对象。年龄要求:通常卫校学校的招生年龄在16至25岁之间。

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国外大学博士招生简章,以及海外博士招生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2023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 四川 外国语大学 研究生 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 考试 时间、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外国语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 工作 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一、培养目标

我 校招 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 理工 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017人。根据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推免生实际录取情况和生源状况,学校保留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利。学校另设“ 大学生 退役士兵”专项招生计划20人,报考专业不限。

三、 学习 形式及学制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 毕业生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 毕业 生)及 自学 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 证书 或教育部 留学 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明确的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四条第(一)款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专业目录 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考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四条第(一)款中第1、2、3项的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和工作 经验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b.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c.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报名无效。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方式及相关要求由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或方向)。

4. 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核验证明材料。

7. 按规定享受少数 民族 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 就业 少数民族地区。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 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 填报志愿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考生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将持续使用到寄发录取通知书为止,除应届生毕业离校外一般不作修改,请审慎填写。如因地址、联系方式不详或因考生个人原因发生变动造成相关邮寄材料丢失或延误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四)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五)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 考证 》。《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初试

(一)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我校各专业考试科目请查询《四川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初试结束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规定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另行通知。

七、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学校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确定复试内容及要求,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等规定,于复试前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三)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各专业(方向)对专业成绩的要求,以及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专业(方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当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取得学信网学历(学籍)验证报告,否则不准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进行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进行加试。

(六)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公共管理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时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

八、调剂

(一)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于复试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网站公布。

(二)各专业(方向)在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基础上,结合各专业(方向)实际情况确定考生调剂的要求。

(三)初试上线考生人数超过录取计划人数的专业(方向)一般不进行调剂。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录取

(一)初试、复试、加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规定,按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排序择优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推免研究生

(一)除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我校其他专业均接收推免研究生。推免研究生招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50%。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 志愿 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办法另行公布。

十二、 学费 标准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法学、文学7000元/生.年,教育学6000元/生.年。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金融、国际商务、审计、汉语国际教育、翻译、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13000元/生.年,法律11000元/生.年,教育、社会工作10000元/生.年。

十三、奖助学金

为了激励研究生 努力 学习,积极开拓创新,保障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为主,社会资助为辅,学校补助为补充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包括:

(一)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年,评定名额按教育部及 重庆 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执行。

(二)新生奖学金(一年级)

一等奖8000元/生,占30%;二等奖4000元/生,占30%;三等奖2000元/生,占20%。

新生奖学金在第一学年新生报到注册后评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享受一等新生奖学金。

(三)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

一等奖8000元/生.年,占30%;二等奖4000元/生.年,占30%;三等奖2000元/生.年,占20%。根据上一学年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表现、社会实践等项综合评定。

(四)国家助学金

6000元/生.年,按照每年十个月逐月发放,每人每月600元。

(五)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市级硕士项目5000元/项;校级重点项目5000元/项、一般项目3000元/项、学科项目3000元/项。

(六)研究生学术交流资助:硕士1200元/生。

十四、其他

(一)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制订的办法执行。

(二)未尽事宜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教育部、重庆市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为准。

四川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pdf

四川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四川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pdf

2020年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条件有哪些?

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发布的“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2020年哈尔滨师范大学的博士研究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其中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即2014年8月31日之前获得学士学位);

(2)须为具有高级职称的高校教师或科研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并主持过1项(含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科研方面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近五年在核心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文科5篇(理科3篇)以上;b、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为前三位完成人)。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

(3)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成绩单);

(4)同等学历人员不允许跨学科报考。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县级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报考(现从事岗位与所报学科相符者除外)。

6.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为鼓励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我校,在招生目录(见附件)中导师姓名后标“*”号的导师在2020年只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报考加“*”号导师的非定向就业考生必须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两周内将完整的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否则不予录取,在读期间不得转成定向就业博士生,否则取消学籍。未标“*”号的导师在2020年既可以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也可以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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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国外大学博士招生简章,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外国语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国外大学博士招生简章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安外国语大学; 国标代码:10724; 办学地址: 陕西 省西安市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

第三条 学校简介:西安外国语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四所外语院校之一、西北地区主要外语语种齐全的普通高校、国家西部重要的外语人才培养基地、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非通语种提前批次招生院校,具备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 研究生 的资格。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六条 学历及学位 证书 :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 证 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西安外国语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拟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控生源省份不平衡,预留计划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执行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计划和生源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对享受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排队顺序录取。

第十四条 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 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在未实行 高考 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在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以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招生专业选测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为准;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时,参照所在省份相关同分排序政策执行,如所在省份无同分排序,则依次以外语、语文、数学及3门选测科目总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十六条  艺术 类专业录取规则:

外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专业课 考试 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 分数线 。若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执行平行志愿,则录取规则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规则,择优录取;若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执行非平行志愿,则按综合分(统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陕西省报考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陕西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统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决定取舍。

陕西省报考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陕西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陕西省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表演专业课校考,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决定取舍。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

第十八条 其国外大学博士招生简章他事项

男女生比例:招生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外语要求:英语、 语言 学、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国外大学博士招生简章他专业均不限语种。

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新生 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学费 与资助

第十九条 学费及住宿费: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各类奖学金标准: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800-3800元/生/年;颐和奖学金:6000元/生/年;西安外国语大学校内奖学金:500-3000元/生/年;其他多项社会及校友奖学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西安市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128

咨询电话:029-85319401

联系传真:029-85319500

学校网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西安外国语大学

二〇二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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