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考河北海事局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通知

  河北海事局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现就河北海事局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1.请进入我局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名单已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且拟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1月30日17时前发送《面试确认单》(见附件1)至hbmsa_zl@msa.gov.cn,确认参加面试。邮件标题务必为“报考职位代码+姓名+参加(或放弃)面试”。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单》进行确认的,视同放弃面试,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2.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请于2024年1月30日17时前将《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发送扫描件至hbmsa_zl@msa.gov.cn,并打电话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的,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二、资格复审

  按照工作安排,现开展线上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24年1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见附件2)扫描件或清晰彩照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命名为“职位代码+姓名+资格复审材料”,发送至hbmsa_zl@msa.gov.cn。

  注意:所有材料按顺序扫描,邮件标题和邮件附件名均按“职位代码+姓名+资格复审材料”(例如“300110001001张三资格复审材料”)。

  三、有关注意事项

  1.我局面试计划安排在2024年2月29日至3月3日之间举行,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考生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按有关规定,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参加面试报到时,须携带本通知所列材料的相应原件,请注意留存。

  3.广大考生近期请保持通讯畅通,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化情况主动告知我局。

  4.有关考录的未尽事宜将陆续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及河北海事局网站进行公告,请密切关注并及时查阅。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35-5366999;

  传真:0335-5366916;

  邮编:066004;

  联系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秦皇西大街76号河北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附件:



  河北海事局

  2024年1月25日


2024年国考河北海事局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河北海事局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过前期的调剂、确认和递补,确定了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安排

  (一)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至29日分批进行,各职位具体安排见附件2。考生须携带《资格复审需要提交材料清单及相关样本》(附件3)中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无故不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至3月1日分批进行,各职位具体安排见附件2。参加面试人员应按资格复审时的通知,于本人面试当日08:00到指定地点报到及抽签。截至面试当日0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89号西北门)。

  (四)面试方式:计划以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在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日分批进行,各职位具体安排见附件2。有关体检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开展考察。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前规划好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安排。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我局按有关规定标准承担。

  (二)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局。

  (三)本公告的内容如有调整,我局将及时通过河北海事局网站或者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密切关注河北海事局网站。

  河北海事局公开招录工作联系方式:

  电话:0335-5366999;

  E-mail:hbmsa_zl@msa.gov.cn;

  传真:0335-5366916;

  邮寄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秦皇西大街76号河北海事局人事教育处(邮编:066004)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河北海事局

  2024年2月19日


2024年国考河北海事局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河北海事局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过前期的调剂、确认和递补,确定了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安排

  (一)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至29日分批进行,各职位具体安排见附件2。考生须携带《资格复审需要提交材料清单及相关样本》(附件3)中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无故不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至3月1日分批进行,各职位具体安排见附件2。参加面试人员应按资格复审时的通知,于本人面试当日08:00到指定地点报到及抽签。截至面试当日0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89号西北门)。

  (四)面试方式:计划以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在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日分批进行,各职位具体安排见附件2。有关体检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开展考察。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前规划好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安排。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我局按有关规定标准承担。

  (二)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局。

  (三)本公告的内容如有调整,我局将及时通过河北海事局网站或者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密切关注河北海事局网站。

  河北海事局公开招录工作联系方式:

  电话:0335-5366999;

  E-mail:hbmsa_zl@msa.gov.cn;

  传真:0335-5366916;

  邮寄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秦皇西大街76号河北海事局人事教育处(邮编:066004)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河北海事局

  2024年2月19日


2024年国考河北海事局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通知

  河北海事局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现就河北海事局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1.请进入我局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名单已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且拟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1月30日17时前发送《面试确认单》(见附件1)至hbmsa_zl@msa.gov.cn,确认参加面试。邮件标题务必为“报考职位代码+姓名+参加(或放弃)面试”。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单》进行确认的,视同放弃面试,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2.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请于2024年1月30日17时前将《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发送扫描件至hbmsa_zl@msa.gov.cn,并打电话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的,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二、资格复审

  按照工作安排,现开展线上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24年1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见附件2)扫描件或清晰彩照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命名为“职位代码+姓名+资格复审材料”,发送至hbmsa_zl@msa.gov.cn。

  注意:所有材料按顺序扫描,邮件标题和邮件附件名均按“职位代码+姓名+资格复审材料”(例如“300110001001张三资格复审材料”)。

  三、有关注意事项

  1.我局面试计划安排在2024年2月29日至3月3日之间举行,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考生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按有关规定,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参加面试报到时,须携带本通知所列材料的相应原件,请注意留存。

  3.广大考生近期请保持通讯畅通,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化情况主动告知我局。

  4.有关考录的未尽事宜将陆续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及河北海事局网站进行公告,请密切关注并及时查阅。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35-5366999;

  传真:0335-5366916;

  邮编:066004;

  联系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秦皇西大街76号河北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附件:



  河北海事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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